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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专家: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张玉梅 教授
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科学界还没有公认的“挑食”定义。以下几种说法来自目前发表的科学论文:
A、“挑食”被定义为幼儿或者儿童摄入食物受到一定限制,如特别不喜欢吃蔬菜,不愿意尝试新的食物,并有强烈的食物偏好;
B、“挑食”的人群摄入食物有局限,不愿意尝试新的食物,影响其蔬菜及其他食物的摄入,并表现出强烈的食物偏好;
C、“挑食/挑食的人”通常被定义为摄入食物种类不充分的儿童,拒绝对他们熟悉(和陌生的)的某类食物,也包括某种食物由于不喜欢吃,导致摄入量不足。
通过上述几种说法,可以概括为儿童通过拒绝熟悉(或不熟悉)的食物导致摄入量和种类不足即为挑食者。
我们对中国8城市2农村的3-12岁儿童的调查发现,主要挑食种类顺序为:蔬菜、豆类、肉类、蛋类;国外主要挑食的是水果和蔬菜;多数儿童(45.0%)仅挑食一类食物,挑食3类以上者较少(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