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工作将分三个阶段推进
(2012-06-27 1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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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第一阶段:2012-2013年
出台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以及电子病历相关规范与标准的框架;利用目前已有电子病历相关标准,全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建设医生工作站,三级医院实施门(急)诊信息上报;完成电子病历工作首批医院试点,积累经验,实现部分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信息集成。启动并完成国家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项目,在试点区县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积累经验;重点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建立逻辑集中、市区两级物理分布、统一标准的电子病历共享数据库;将满足带宽需求的网络信道铺设到试点区县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基本支持条件;启动制定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工作;在部分试点区县基本实现医疗机构的居民诊疗信息共享,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方便市民看病就医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阶段:2014年
将满足带宽需求的网络信道铺设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重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网络互联互通;完善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基本完成区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扩展电子病历共享数据库功能应用;建设居民健康信息门户,初步实现健康档案和就诊信息根据身份授权可调阅、可查阅;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完成电子病历建设,完成门(急)诊信息上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健全制定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体系;居民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诊疗信息实现综合高效利用,在更大范围内方便居民看病就医。
第三阶段:2015年及以后
完善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完成电子病历工作建设目标;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服务水平、技术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居民健康信息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共享和利用,优化区域医疗业务协同,方便群众就医和自我健康管理;持续提高政府监管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完善提升面向市民的健康门户网站,实现市民自我健康的系统管理,为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提供信息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