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市区全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昌黎、卢龙、青龙三县也采取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
http://wx2/large/9015ed01ly1fchycgc8bkj20fr0a8n3l.jpg
通过全市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全民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春节期间,全市共销售烟花爆竹9.1万箱,同比2016年下降24.9%,燃放明显减少。二是持续烟花爆竹燃放伤亡、火灾零事故。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和火灾,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三是我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春节、初一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检测情况,显示我市空气质量等级为良。春节期间我市整体空气质量在京津冀地区为最好的城市之一。
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对非法燃放行为采取“零容忍”,基层派出所树立“炮声即是警情”的意识,及时处警,表明公安机关严正执法态度,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春节期间,“110”共接到涉及烟花爆竹警情176起;及时劝阻、制止欲燃放行为33起,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3起,行政处罚54人。全市共收缴鞭炮729.5万余头、组合烟花530件、“双响”爆竹27.4万余根、礼花弹556枚、“麻雷子”340个、其他原材料34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