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纪三己
(2024-04-28 21:10:09)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人之戒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学纪、知纪、明纪,真正做到“正己、审己、律己”,让思想校准、行为端正。
以“学纪”为基础,筑牢“正己”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第三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所修改之处都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局解,将《条例》的知识海洋“内化于心”,净化思想杂念,触碰灵魂弓弦,筑牢思想防火墙;主动对标对表,紧扣“八项规定”“六项纪律”把职位、职务、职责摆进去,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明自我、正自己,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中坚持第一议题,把党纪学习教育摆在学习首位,让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信用行相结合,真正做到筑牢“正己”之魂。
以“知纪”为前提,强化“审己”之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更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知纪的内涵就是对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做到知纪就是要把握党纪实质,明确党纪目标要求,进一步弄懂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依“循”而行,要充分认识到《条例》是自己言行的根本指南和遵循,《条例》规定能做的可以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弄懂行为依据和行动方向才能保持目标不偏不倚;坚持“每日三省吾身”,对照《条例》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反思思想差距和行为偏差,说了哪些不该说的话、做了哪些不该做的事,说了会有什么后果,同时还要善于斗争,敢于进行批判,守好自己的手,也要守住自己的口,进行深入自我剖析,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做到强化“审己”之心。
以“明纪”为根本,巩固“律己”之本。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广西平南县官成镇旺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制作虚假协议书、报账材料等方式套取项目补贴资金、全州县凤凰镇原党委委员赵立辉擅自挪用村委集体经济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营利,造成被挪用资金无法收回等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的为民宗旨,时刻以无私奉献的精神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要心存敬畏,多思利害,常破“心中贼”,绷紧“自律弦”,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真正做到巩固“律己”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