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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奴汉奸查良镛【金庸】祖上究竟是什麽东西?

(2011-12-15 17:50:06)
分类: 社会评论

查姓

根据上海复旦某位教授的言论,他说姓查的人百分之八十五都是居住在安徽云南的少数民族,剩下的百分之十五则是满族正白旗姓沙拉的一批满人改成的汉姓。主要居住在浙江以北的几个省份。
查良镛先生显然不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显然是汉人的一员,那麼他的查姓是怎麼来的呢?
我还查询了《满族汉姓对照表》,裏面黑字白纸的证明了某位“武侠巨匠”金老先生祖上的汉奸身份:
“[查] 老姓包括:沙拉氏,以及加入满族的查氏(汉族)等。”

辛亥革命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那些鱼肉百姓的清狗来杀头,祭拜明十三陵,带崇祯皇帝的孝。想必我们的汉奸查良镛先生从小到大肯定没少受别人的白眼,后来大陆被赤化,查良镛先生也就顺理成章的逃到了香港,继续过他赏花玩雪的逍遥日子,同时也开始给同为汉奸的王重阳,丘处机等人翻案,到了后来他的小说越写越离谱,查伊璜、查继佐、这些查良镛的老祖宗都被一一翻案,成了正面人物,到了最后甚至写伪史,继续帮清妖搽屁股,真是恶心过头了!

满清不是后金,满人是明朝时期从通古斯来的,跟金国没关系!

查继佐(1601—1676):明万历29年生,清康熙15年卒。浙江海宁人,字伊璜,号与斋。明末举人,曾任鲁王政府兵部职方主事。六十二岁时,以庄廷■明史案牵连入狱,释放后改名左尹,号非人。
  从小传可知,陈、查两人年纪相近,陈只比查大两岁,都出自书香门第,且都为明末举人,同样能诗擅文。只是查曾在明朝灭亡后企图恢复明朝统治的鲁王政府任职,而陈在这段时间却茫茫然不知所之。原来,陈审时度势觉得复明无望,而自身功名之念未泯,拯民之志未展,故极力避开与反清复明活动之干系,而寻找门路为新政权效劳。查在明清更迭时家道中落,不得不到广东讨生计。陈的门路、查的生计的交汇点,是明清之交潮州一个传奇式人物——吴六奇。
   关于吴六奇和查伊璜的故事,清初多部笔记小说如蒲松龄《聊斋志异》、钮■《觚剩》、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王士■《池北偶谈》均有记述。其中以《觚剩·雪■》、《聊斋志异·大力将军》二则传播最为久远.。
  吴六奇为潮州海阳县丰政都人,字葛如。本也出身殷实,为吴观察道大之后。父母双亡,因迷于赌博而倾家荡产,流落浙江,沦为乞丐。在海宁,终于“一遇查孝廉 ”而成为吴六奇命运之转捩点。参校二书所载,查、吴之相识相知,极具传奇色彩。开头,查见一乞儿“雪天藏食钟下,数人抠钟无少动”,而乞儿“轻若启椟”。查惊其力大而与之交谈,壮其“敝衣枵腹而无饥寒之色”,与之饮则叹其饮之豪,赠以絮袍。第二年,在杭州长明寺,查“忽遇前丐于放鹤亭侧,露肘跣足,昂首独行”。查见而带归寺庙,知其旧袍质酒而奇其言,知其读书识字为丐而悚然心动。待吴熏沐衣履之后,叙及里贯名姓、运命志向,孝廉亟起而捉其臂曰:“吴生固海内奇杰也!我以酒友目吴生,失吴生矣。”查更沽一石梨花春与吴日夕痛饮,盘桓累月。交谊之厚,无以复加。又赠以川资,送归粤东。

查良镛祖先查伊璜比吴之荣早首告明史分得庄家产一半
        
  清初,湖州(今浙江吴兴)人庄廷珑聚众编辑明史,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清廷究治,顺治十八年(1661年)案发,康熙二年(1663年)查办“江浙名士列名书中者皆死,刻工与鬻书者亦同时被刑”(自清初全祖望《鲒琦亭集》二二《江浙两大狱记》,此书关系颇大,下文还要提到)。而同列参校的查伊璜却未伤毫发!
        
  《明史》案发之时,正值满清入关不久,执政者对满汉分界所持极严,对扰乱民心的清党之议恨之尤甚。是以清初文狱之盛,千古仅见。由六十五年后的雍正四年,查家另一桩文狱即可推而见之:时任礼部侍郎出为江西两省主考官的查嗣庭仅因“维止”两字被诬影射“雍正去头”全家捕办,自己与儿子拷死狱中,死后还被戮尸,家属流放,江浙两省士子不准参与举人、进士考试六年。这查嗣庭是查慎行的堂兄,查家正是“一门七进士,叔侄五翰林”科举鼎盛之时,宗亲身居清贵尚不能保之于旦夕;而查伊璜以一介前明孝廉,身犯大狱而不死,仅系之以汉人行伍,似不足有力如此。所以《鲒琦亭集》二二《江浙两大狱记》在上述引文之后就有“惟海宁查继佑、仁和陆钎,当狱之初起即首告,为庭珑慕其名,列之参校;故得免于罪。”
        
  可惜这段文字却过于简略,而且只是孤证,直至近日编《张岱年谱》,在网上淘到一本张岱先生所著《快园道古》残卷,心中疑窦方始霍然冰释。提起张岱(陶庵)先生,世间多知其为明代小品文大家,《陶庵梦忆》《西湖梦寻》脍炙人口,流传之广几乎“无选不入”。甚至黄裳先生在《来燕榭读书记》中有“暑中无事,遽日读(《陶庵梦忆》)数首,唯恐其尽也。描摹物情,曲尽其致。笔端有鬼,能攫人物之精灵,牵一发则全身动矣,向未见有如此手段者”之慨。而张岱先生一生之大成就,实在于史学,其倾毕生精力所著史学鸿篇《石匮书》《石匮书后集》,“事必求真、语必务确,五易其稿,九正其讹,稍有未核,宁缺勿书”。谷应泰修《明史纪事本末》亦多所倚重。且陶庵与查伊璜同时同地人,所记当不致误,
  其卷四《言语部》记:湖州庄廷珑作明史,以查伊璜刻入校阅姓氏。伊璜知,即检举学道,发查存案。此年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持书出首,累计伊璜,伊璜辨曰:“查继佑系杭州举人,不幸薄有微名,庄珑遂将继佑刻入校阅。继佑一闻,即出检举,盖在庚子(1660)十月,吴之荣为庄廷珑本县父母,其出首在辛丑七月。若以出首早为功,则继佑前之荣后,继佑之功当在之荣上;若以检举迟为罪,则继佑早而之荣迟,之荣罪不应在继佑之下。今之荣以罪受上赏,而继佑以功受显戮,则是非颠倒极矣!诸法台幸为参祥。”共衙门俱以查言为是,到部对理,竟得昭雪。遂与之荣同列赏格,分庄珑籍产一半———事实往往不如故事动听。
  又考察北京图书馆所藏查伊璜诗集《粤游杂咏》中《寄酬杨子犹龙》诗颈联下有一条自注云:“余时诖误,犹龙适以书投当事云,读书种子,定宜呵护。”由此即可推出,难时言于当事的是杨犹龙,倘真有大力将军事,亦可从诗文唱和中窥得踪迹,而今俱不见,更可反证其事之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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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以《鹿鼎记》中黄宗羲的解释曰:“此必是大力将军所为”并以《聊斋志异》中《大力将军》为证。但细校《聊斋志异》与《鹿鼎记》所述有几大出入,又较之于他书,则可发现这部《鹿鼎记》何以改弦更张,一改往日笔法,以文字狱入手,以史为主而武侠辅之,以至当日即有人提出“捉刀代笔”说,现略述《聊斋》与《鹿鼎记》所以如下:
            
  两书所记事前不大致相同,明末孝廉查伊璜野游过寺,见一丐以寺钟覆己所乞食,奇之,与之饮言,并赠丐衣与五十金,趣之从伍。后十余年,有吴将军六一者以犹子通谒邀伊璜,至其家则朝服率举家拜,视之则昔之丐也。到这里,两书所记并无不同,下面按聊斋的记载是:吴将军分家产一半报伊璜昔日恩,宾主欢饮盘桓数日始别。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可《鹿鼎记》中的记述就与之大异其趣了:先是两人单独饮宴之时,查伊璜被酒探之:山河虽好,已沦夷狄之手,观之徒增伤心。进而仗义直言:将军手管广东全省兵符,正是起义反正的良机。登高一呼,天下响应,纵然大事不成,也教清廷破胆,轰轰烈烈的干它一场,才不负你天生神勇,大好头颅。
  
  从书中可见,《鹿鼎记》的孝廉公一副义胆忠肝,满腔的民族热情,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读之令人肃然起敬。侥天之幸慧眼识人,那吴六奇也不愧英雄本色,又极具经济才能,用满清贪官贿赂钦差的银两,报答充满民族气节的前明孝廉,为其致豪宅、美妾、戏曲,果然是一世之雄,思之令人神往。相较而言《聊斋》里的吴将军每天计算自己的家私,做账簿不已,然后举其半赠孝廉,一来像个笨伯,二来未免显得过于矫情。幸亏金庸先生告诉我们内情,不然只看到前明孝廉查伊璜,入清之后忽然暴富,愚顽如吾辈,恐怕难免会做它想。
 

注:查伊璜即为查继佐,个人认为伊璜是其族谱名,先前有误,在此校正

《明史》案最早告发人之一:查继佐
 

 1.查继佐门人沈起所撰《查东山先生年谱》中,对此事叙之甚详,且无所讳言。其曰:清顺治十八年,庄史案将发时,“陆子丽京(圻,字景宣,钱塘人)告先生曰:‘南浔有庄鑨者(字子相,湖州人,贡生)作《明史纪略》,参阅姓氏首列东山(摘按,即查继佐),次范子文白(骧),次及某,共十八人。(日记作廿一人)作序者李霜回(令皙)也。’先生殊骇,所谓大警者定以此矣。拟牒当事,从刀笔家称此书不工。先生曰:‘吾三人不工,此书是仇庄,非善。’因投牒督学,手著四六体,中一联:‘倘或犯于所忌,间有非所宜言。’并入范、陆名于牒,范、陆不知也。率此一联,生三家三百余口。”
  2.
  陈去病《五石脂》载, 
  同时以不列名而获免者,尚有四人。。。陆璘,查伊璜、范文白、陆丽京。。。伊璜名继佐,海宁举人。。。。庚子书成颁布,三人以不相闻,于顺治十八年辛丑十二月,具呈学道胡尚衡,辨明其诬。。。。。谓查三人,虽不比之荣之发觉,亦系首事之人,依律颁赏。故之荣荫袭拜他哈哈番,并给朱庄财产十分之一。查、范、陆亦得颁给器用什物。据《费恭庵日记》,谓曾亲见查等在慈感寺前领取朱、庄家具,约十余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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