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侵占小区共有绿地建私家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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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侵占小区共有绿地建私家花园?
浙江海宁《悦府花苑》交房后,位于底层的业主,纷纷将家门前的共有绿地铲除,砌墙围墙,安装栅栏,建成了私家花园。物业称系政府不监管所致。
罗姓业主说,他购买的海宁《悦府花苑》位于8层的一套房,于2019年8月交房并已扣一年的物业费,当时对该小区的现场环境十分满意。
可是,一年过去以后,多家底层业主开始大兴土木,将原共有绿地的草木设施统统铲除,建起独立式豪华型的私家花园。

目前,该小区底层,大部分业主已建起各其特色的私家花园。
面对如此大肆违法搭建,侵占小区业主共有绿地建私家花园的违建行为,居高层业主的罗先生大为不满,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加强物业管理,阻止并拆除全部违建后,再交齐所欠物业费。
面对业主多次投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一直置之不理,并将罗先生所欠物业费行为告上法庭。
海宁法院受理后,于11月16日约双方先进入诉前调解。
罗先生表示,在小区发生底层业主大肆违建私家花园一事,物业公司难辞其咎,经多次投诉无效,受侵害业主被迫停交物业费完全有理有据。
绿城物业黄总(系该物业公司第四任总经理)称,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拆违,我们已多次投诉至海宁市建设局,都没有受理查处。
调解员沈调员说,这个小区违建的业主都大有来头,不好惹。意思是要罗先生退让一步。
最终双方未能达成调解一致,沈调员称将移送法庭开庭,让法官判决。
罗先生当场表示,如果开庭会提出反诉,请求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监管职责,拆除所有违建的私家花园并适当赔偿业主损失。
一位法律工作者认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这规定显然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