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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2022-11-08 16:48:07)
标签:

汽车

打击改造伪劣豪车

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2017年11月24日,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车方115万元购买被投诉人浙江中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车方)出售的由江西钧天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改装厂)改装伪劣豪车(现车)一辆。

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因该车内改装材料散发严重异味,致使司乘人员出现“头晕目眩、恶心难忍”的不良症状反应的严重质量问题。

对此问题,虽两次返回卖车方经过所谓的去异味处理,但均未能去除让人“头晕目眩、恶心难忍”的异味的事实。

购车方无奈,为了保全证据,于2018年10月30日,由桐乡市公证处对该改装伪劣豪车进行证据保全至今,总里程定格在100多公里。证明此前未使用。

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115万改装伪劣豪车被趴五年,监管岂能不查处?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2021年,购车方曾投诉至杭州市场监管局,但以已有约定仲裁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导致该改装伪劣豪车趴车停用将至五年损失的事实。

一位法律工作者认为,汽车购销合同纠纷与投诉改装豪车使用伪劣材料问题,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前者为合同经济纠纷,的确应通过约定的协商、起诉、仲裁方式解决;但后者是伪劣商品的质量问题,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是要区分开来处理的原则性问题。所以,绝不能与合同纠纷相混淆来理解,来拒绝查处,来作出不作为的决定。

经改装汽车内甲醛异味严重,这是汽车的严重质量问题,就是改装厂与销售商应对所有改装材料质量保证的法律义务与责任问题,并确保不得危害用户身体健康,这不是销售商能够代理帮忙改装厂可以直接处理的问题。

所以,两次返回卖车方,作出所谓的去异味处理,事实上就是越俎代庖。正确的处理程序,应该是卖车方发回改装厂去处理,才是正道处理问题的正确方法。

现汽车销售都由汽车生产企业确定出厂价,并且都有网上公开,而该奔驰钧天牌改装车型未发布统一销售价格。经咨询奔驰4S专卖店答复,该奔驰车型的裸车价为60万元左右,卖给改装厂的价格大概在40万元。经内部改装后的增加出售额为75万元,所以销售价格不透明,有涉嫌对客户欺瞒行为。

这位法律工作者认为,处理该改装伪劣豪车的质量问题,必须要追根溯源。只有从改装厂采购使用的改装原材料、产品的质量问题上去寻找根源,才能解决问题。

因此,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作为,依法受理,依法查清事实,依法打击一切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委托第三方质量及环境监测机构对所有改装零部件进行鉴定品质并检测车辆内空气质量及有毒气体问题。

2、到长期趴车的购车方现场察看,核实该车改装的零部件清单,责令卖车方与改装厂完整提供改装的各零部件清单的品牌、价格、合格证。

3、一旦发现存在有假冒伪劣的质量问题,就应当坚决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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