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行政管理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意见,制定学校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2、做好教务处日常工作:
(1)负责编制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课外活动安排表。
(2)负责安排教师任课、调课,记录教师考勤、奖惩。管理好教师业务资料、教学活动资料及参考资料并及时归档。
(3)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各类教学用具、用品及器材的预订和发放、回收登记。
3、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常规
(1)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师集体备课活动,制订教改措施、组织观摩课和公开课教学。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改革经验,组织经验交流。
(2)负责全校教学常规检查和管理工作,通过参加集体备课、听课、查阅教案、检查作业批改等工作,了解教学情况,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安排组织好全校期末测评。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考核评估。检查教学质量,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
(4)负责律动教室、绘画与美工室、感统训练室等教学场所建设与管理。协助校长室制(修)订各室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组织检查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4、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拟订各类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5、安排好全校教学方面各项大的集体活动。
二、师资队伍建设与考核
1、在校长室的统筹安排下,负责安排专业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进修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与能力。
2、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优促劣。
3、负责组织新老教师的结对帮抚活动,促进新教师的迅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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