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貌岸然的结论——评论博文《调查称男比女先示爱 只为游说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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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性教育 |
今日在“搜狐女人”看到这样一篇博文《调查称男比女先示爱
只为游说上床》http://women.sohu.com/20120202/n333418124.shtml,禁不住要说上几句。
爱上一个人需要时间,产生想和一个人做爱的欲望几乎是瞬间的事情。在这种冲动下,人们会使用各式各样语言和行为,来表达并让对方感觉到自己的欲望。理论上谁有了冲动谁就会这样做,但是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因素,男性更被允许表达,女性更享受接受这样的表达。这不说明女性就不想表达,也不说明男性的“上床”的目的就是龌龊的。这是对“性”的负面负义,潜台词就是只有精神层面的爱情是美好纯洁的,性是不得不附加在爱情里面的杂质。性是爱情中的一个要素,虽不是全部,但却是原始动力。否认了这一点,就会走入性与爱分离的误区,导致频繁更换性伴侣或者性恐惧、性厌恶、性压抑、性冷淡。另外,谁主动表达爱意还与个体的个性、表达方式有关。
这种研究的结论——“男方之所以比女方先表达爱意,是因为男性习惯把爱情与性欲划上等号,示爱其实是希望"游说对方上床",而女性对爱情的态度及表达则比较谨慎。”带有性别歧视和性污名化倾向。爱情中有很多因素,但是不同阶段不同因素的比重不同。激情期中性的因素最多,稳定期中性的因素最少。不能因为男人在激情期的热烈追求就说男人只懂得性,把爱情和性欲画上等号。理由很简单,没有男人承认爱随随便便和自己上床的女人。不能说女性对爱情的态度更谨慎,因为女人更容易坠入爱河。如果社会文化对性的表达不存在男女双重标准的话,女人会一样自然而然的表达自己的性欲,原因很简单:表达自己真实的感受是人的本能。
因此,忽略了性社会学因素进行的此类研究,其结论必然会更加强化社会性别刻板印象,殊不知这些研究结论本身就是性权利不平等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