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律不管的那些事# -没地方藏钱篇

(2014-01-02 12:41:05)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谈

当今的社会,一不留神成了屌丝不可怕,愤青也不可怕,甚至混混也算一个正当的职业。最怕的是一不小心当了什么副局长,拿了别人的钱不敢退,不敢花,又没地方藏,只能等着有人来抓,那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救你了。如果你听我的,法律肯定不会管:别人送的钱千万别往家里拿,也没必要还给人家,只要分给更多的人就行了。更多的人士多少人呢?有个计算公式,就是别人送的东西换算成人民币除以100=人数。比如别人送你的是100元以下的茶啊、200元以下的烟啊等等,可以拿到办公室和大家一起分享;听说现在不太流行送茶送烟,人家送现金送美金送黄金怎么办?比如送过来1万人民币,10000/100=100,送到孤儿院或者养老院;送过来10万,100000/100=1000,现在好多农民工学校的学生数差不多是这个数,送给他们就行了;送过来100万以上(感谢主,没有让我受到这样的诱惑),设立一个社区奖学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而家庭贫困的孩子上学。当然,你送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接受的人,这钱不是你捐的,而是某某某捐的,而且如果人家客气一定要搞捐赠仪式什么的,你要带上捐款的善人;如果没有捐款仪式,就要拿一个收据盖上章的那种,交给捐款的善人。现在知道了吗,这就是传说中的藏富于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