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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法则

(2012-04-21 16:57:59)
标签:

杂谈

医学伦理法则:自主(Autonomy)、帮助(Beneficence)、无害(No-maleficence)及正义(Justice)。

  一、自主原则 当你有决定的能力(decisional capability)时,你有权利自我决定及规划生涯。并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即使在濒死之前、或意识不清时,你的代理人有权决定你的治疗,或以你的遗嘱(Living Will)来表明你的决定。

  二、帮助原则 医疗的主要目的在协助病人保持生命(Preserving Life),恢复健康(Restoring Health),减少痛苦(Relieving Sufering)和恢复及维持功能(Restoring or Maintaining Function)。医疗人员有义务协助病人获得依自己的选择下,所能得到的最佳益处。不过在紧急状况,医疗人员有权利去做无害的治疗。

  三、无害原则 此原则的精神在于不要伤害、防止伤害以及除去伤害。也就是在医疗过程中,你不应得到任何非必要的「医疗上」或「非医疗上」的伤害,尤其是因医疗人员的疏忽及技术不成熟所造成的伤害。这是在美国最常见的医疗纠纷。

  四、正义原则 在一定医疗资源下,每一个病人都有权利获得适当的治疗(Optimal care);医疗资源的分配要合理且依据医疗上的需要。病人的社会地位,给付能力以及社会价值不能做为分配医疗资源的考虑依据。医疗人员的责任就是为病人的好处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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