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课查堂制度
(2011-10-09 2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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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学工作 |
学校巡课查堂制度
第三小学
一、巡课查堂任务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以及其他行政值周领导来承担。
二、巡课查堂时间,一般是每周随机进行1-2次,具体时间不定。
三、巡课查堂内容:
1、师生是否准时进教室上课。
2、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学习用品摆放是否整齐。
3、课堂纪律情况,教师是否有体罚学生现象。
4、教师授课情况。
5、课堂常规训练情况。如学生听讲、坐姿、握笔书写情况。
6、是否有私自调换、挪用、挤占其他课程的现象。
四、巡课查堂情况由检查人员随时填写,并纳入学期教师工作及其成绩量化评估标准中。
五、巡课查堂时发现的问题,由行政值周领导或年级蹲点领导负责向有关教师及时谈话,使其及时纠正。
六、对巡课查堂时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利用教师集会及时通报,以防微杜渐。
七、巡课查堂形式:由校长组织校委领导巡查;当周行政值周同下周行政值周协同巡查;教导处同年级蹲点领导巡查;在教室门外巡查或进教室听课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