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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签证加急服务和提高团体签证费用的通知

(2013-05-03 09:16:27)
分类: 领事信息

 

近期,因参加会议及提前预定机票等原因,很多签证申请人希望短时间内获发签证。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我领事部推出了如下签证加急服务。

 

© 签证加急服务适用对象

符合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签发条件的对象者(可以申请单次或者多次),

- 短期一般(c-3-1)

纯粹观光(c-3-2)

医疗观光(c-3-3)

- 短期商务(c-3-4)

团体观光(c-3-2)

持“签证发给认定书”的申请人

 (访问就业(技术教育)相关访问人员除外)

 

© 签证加急费

 〇除了现签证审核手续费以外,需缴纳下列加急手续费

  

签证加急费(人民币)

90天以下单次

130

90天以上单次

130

两次

130

多次

260

团签

32(每人)

〇由于补交材料等事由没有在期限内处理或者签证拒签时,加急手续费一律不退还

 (加急手续费全额归属于国库

 

© 办理时间

2个工作日

 

© 调整团签费用  

调整前(人民币)

调整后(人民币)

团体旅游签证费

65

97

 

© 实施日期:自2013年5月2日(星期四)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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