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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命”和“耳顺”的不同解释

(2015-09-13 17:42:55)
标签:

佛学

 

对“天命”和“耳顺”的不同解释

 

《论语.为政篇》2.4

一、原文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二、古今几位著家对原文,对“天命”和“耳顺”的解释。

1三十而立1)李炳南《论语讲要》: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2)李泽厚《论语今读》:三十而立有人强调与“立于礼”有关,是指人从六岁“习礼”到三十岁才算完全掌握熟练,但后世注疏多不拘泥于学礼,而泛指人格的成熟,更佳

2、“五十而知天命,(1)《注疏》: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2李泽厚《论语今读》:“知天命”,似可解释到五十岁,自己对这偶然性的一生,算是有了个来龙去脉的理解和认同,一方面明确了自己的有限性,另一方面明确了自己的可能性。不再是青少年时代“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前景茫茫,也不再是“天下事舍我其谁”那种不自量力的空洞抱负了。从而“知天命”、“畏天命”便不释为外在的律令或主宰,而可理解为谨慎敬畏地承担起一切外在的偶然,“不怨天不尤人”,在经历各种艰难险阻的生活行程中,建立起自己不失其主宰的必然,亦即认同一己的有限,却以此有限来抗阻,来承担,来建立,这也就是“立命”、“正命”和“知天命”。“五十而知天命着意在这种承担和建立的完成即一己对“命运”的彻底把握。这大概一般非五十岁左右难以实现。总之,认识并安宁于一己存在之有限性,仍强自建立,并不悲观、焦虑,或作徒劳之无限追求,此种中国式的“知命”、“顺命”的情感“超越”,似有异于西方。(3)辜鸿铭《讲论语》:五十岁时懂得了信仰的真理;

3六十而耳顺者,1李炳南《论语讲要》:耳顺就是耳的功能,已经通顺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闻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闻无碍之境。(2)《注疏》:顺,不逆也。耳闻其言,则知其微旨而不逆也。3)李泽厚《论语今读》:六十岁自然地容受各种批评。(4)杨伯峻《论语译注》;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5)辜鸿铭《讲论语》六十岁时能毫不费力地理解所听到的任何事情;

4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者,1)《注疏》:矩,法也。言虽从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辄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学,而善始令终也。

(2)李泽厚《论语今读》七十岁心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却不违反礼制规矩。”(3)辜鸿铭《讲论语》:七十岁时能够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会违背法律和道德。”(4)杨伯峻《论语译注》: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不越出规矩。”(5))南怀瑾《论语别裁》:“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们上街去看看,这家包子做得好,就拿来吃,“从心所欲”嘛!行吗?要“不逾矩”。人与人之间要有一个范围。“从心所欲”——自由而不能超过这个范围,所以“不逾矩”,自由是以不侵犯别人为前提的

   译文 :孔子说:“我十五岁时立志学习,三十岁能自立,四十岁能不被外界事物迷惑,五十岁能知天命,六十岁能正确对待各种言论,不觉得不顺,七十岁能随心所欲也不会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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