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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食品安全】防病死毒死猪肉流入市场 依法严惩私设生猪屠宰厂

(2013-05-06 06:28:27)
标签:

食品安全

病死猪肉

非法经营罪

地下生猪屠宰厂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健康

分类: 【难得伊健金线莲】安全聚焦

【聚焦食品安全】防病死毒死猪肉流入市场 依法严惩私设生猪屠宰厂

 

    《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据介绍,地下生猪屠宰厂(场)是当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依法惩治私设生猪屠宰厂(场)、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是确保猪肉及其制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定点,除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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