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律师质疑警方施压取口供

【侨报记者崔国萁3月17日纽约报道】溺毙2岁女儿的布碌仑24岁华裔母亲李琳目前仍然收押不得保释,其代表律师马沙克(Martin Marshak)对外界表示,李琳及其丈夫对一家人顷刻间分崩离析感到非常难过,律师质疑李琳自案发后被扣押在警局内长达2天的时间里,在身边没有律师和承受压力下而对警方调查人员做出自己杀死女儿的声明。
这桩震惊纽约的母亲溺毙女儿案发生在13日晚间,案发于布碌仑日落公园47街652号二楼的一个单间里,当时仅因2岁的梅洛迪郑(Melody Zheng) 尿了裤子,盛怒下24岁的母亲李琳竟将女儿丢进盛满水的浴缸内,并将女儿头部按入水中致其失去知觉。随后赶来的急救人员将小梅洛迪送往玛摩利医院抢救,当晚9点20分被院方宣布死亡。次日法医办公室在尸检后确认小梅洛迪的死因是溺水,死亡的方式是谋杀。
因案件可疑,24岁的李琳和其30岁的丈夫被72分局带回警局接受调查。据检方起诉书,李琳在警局内向警探John McDonald亲口承认自己溺死女儿的行为。
据李琳向警方讲述,她13日晚约8点50分把女儿梅洛迪推进一个装满水的浴缸里,将她头部按在水中,据称这是惩罚女儿和其4岁儿子的常用方式。不仅如此,李琳还让水龙头大开着,让水不停他地流出,她把女儿的头按在水中一段时间。
与此同时,小梅洛迪的4岁哥哥正因为自己的不听话而接受李琳的另一个处罚,即面对衣柜罚站。小男孩当时看到母亲走进浴室,之后他听到妹妹说:“不,妈妈”。
据悉,事发时孩子们的父亲正在睡觉。等李琳再返回卫生间,将女儿从水中提起时发现其已失去知觉。惊醒的父亲曾为女儿做心脏复苏术试图救活她,已无济于事。
对于此案,李琳代表律师马沙克表示,李琳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也从未被逮捕或被指控,她和她的家庭已在美国生活了多年,她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目前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在中国。
马沙克说,该案令他最关注的是李琳自案发后被扣押在警局内长达2天之久,这期间她既没被逮捕,也未被正式起诉,且不会英文的她接受警方调查,对警方讲话时也没有律师在场。
马沙克质疑这期间他们如何对待李琳?她去哪儿了?她说了什么?她是在多大压力下作出声明和承认的?这些他都不知道,这也正是他们必须要找出的答案,而这有可能会对案件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
本周三李琳已于布碌仑刑事法庭过堂,被法官Lorna McAllister裁决不得保释,她目前被控二级谋杀、一级过失杀人和危害儿童安全等三项罪名。据其律师马沙克表示,如果谋杀控罪成立,李琳将面临至少1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