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香烟 三华人出庭聆讯
(2016-03-17 23:53:44)【侨报记者3月16日纽约报道】本月1日因涉嫌销售走私香烟以及伪造州税印章(tax stamps)而被捕的三名华裔男女16日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法官宣布延期至4月25日再次开庭。
本次华人走私香烟案涉及47000元的非法利润,同时警方更发现,这三名华人(两男一女)更持有伪造税章近千张。
三人均被控以一级非法持有伪造工具、五级违反纽约州税法包括逃避香烟和烟草物品税以及持有和分发未上税香烟且企图销售罪,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15年监禁。
案件在16日上午10时开审,三名被告以及律师到场,在被告律师,检控官以及法官协商后,法官将案件推迟至4月25日再审,而三名被告依次走出法庭后其律师完全拒绝发表任何评论。检控官则表示希望4月25日庭审会有突破。
据法庭文件,这三名被告分别为住在长岛赛奥塞(Syosset)Birchwood Park Drive的华裔夫妇41岁的陈本川(Ben Chuan Chen,音译,下同)和38岁的刘琴芬(Qin F. Liu),以及家住曼哈顿华埠勿街(Mott St。)的53岁的郑庆迪(Qing D.Zheng)。
此案的调查始于去年底,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执法人员于3月1日持法庭授权的搜查令,在陈本川与刘琴芬拥有的法拉盛60大道136-19号出租房屋进行搜查,发现未上纽约州税的375条香烟和33540张弗吉尼亚印花税票(Commonwealth of Virginia)伪造税章。
据悉,陈本川已经是“二进宫”,其曾于2011年6月15日因走私香烟逃税被捕,警方当时在其公寓中发现793箱未完税香烟、431张伪造冒维吉尼亚州印花税票及现金3万3231元。陈本川在之后的庭审中对“逃避烟草税(1万元以上)”(Evade Cigarette Tax-10k/more)的罪名认罪。2011年11月29日,皇后区刑事法院法官判陈本川有条件释放,须保证在三年内不再触犯任何法律,补缴偷漏的烟税及罚金共7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