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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布碌仑一名鱼贩近日认罪,承认他计划把(美国本土所产)体型纤细的“玻璃鳗鱼(Glass Eels,下图,资料照片)”通过船舶运往亚洲——这种鱼在那里是美味佳肴,且售价极为高昂。此人将面临1万元罚款。
环保部门负责人指出:捕捞“玻璃鳗鱼”为非法行径。
【侨报讯】本案嫌犯萨姆(Milton Sum)被控试图将81磅玻璃鳗鱼贩运到境外。

据CBS报道,“玻璃鳗鱼,也就是美国鳗鱼的鱼苗、说它们是‘鱼宝宝’也行”,纽约州环保厅(th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的专家弗洛伦斯(Scott Florence)向公众解释道。
他说:玻璃鳗鱼很容易被捉到,但法律禁止捕捞。
“它们(玻璃鳗鱼)的确是发大财的捷径”,弗洛伦斯指出,“你看:售价相当可观——如果你能把它们卖到亚洲,再培育为成年鳗鱼的话,其最低价为每磅12元,最贵的甚至能卖到每磅1300元!”
萨姆承认:他所持有的玻璃鳗鱼,乃购自一位批发商之手;但环保厅并不相信这一说辞。
“大家都明白这种把戏。即使你出示了相关证件,不法分子也会说那是伪造的”,弗洛伦斯指出,“他们不承认我们是来自环保部门的人。就是在这种时候,我们逮捕了他(萨姆)”。
弗洛伦斯表示:萨姆必须支付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