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华人涉嫌弃子案再听证 儿子拉母亲手要回家(图)

(2015-09-18 00:41:43)
标签:

杂谈

华人涉嫌弃子案再听证 <wbr>儿子拉母亲手要回家(图)
 
孩子拉着母亲的手嚷着要回家。 (线人提供)

【侨报记者宋旸9月16日纽约报道】一直让华社唏嘘不已的“弃子”案16日再次在布碌仑家事法庭开庭,法庭召见三位证人到庭作证,同时涉及到本案的三方与律师均到庭聆讯。

上周三,本案首次开庭,法庭围绕着关于两名幼童是否可从儿童福利局的寄宿家庭处转移到父母双方一边,展开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在权衡利弊后,做出判决,孩子由儿童福利局的寄宿家庭处转移至孩子的姥姥处抚养。父母均有权对孩子探视,母亲探视时间为周六和周二,父亲探视时间为周五和周一。

16日的庭审进入了听证阶段,原定上午9时30分的庭审推迟到了下午3时,听证三方均到场。女方将两名活泼可爱的孩子带到了法庭外,由孩子的姥姥与姥爷共同看护。

而父亲一方继续由孩子的爷爷及孩子的姑姑等人做“后援团”,力争要夺回孩子。虽然本次听证会依旧是公园局状告涉案人董先生疏于照顾,但因为其中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此孩子妈妈的律师以及孩子妈妈向法官申请一定要与孩子父亲共同听证。

法官先后聆听了三位证人的证词:一位是自在案发现场执勤的72分局华裔吴姓警官,其次为儿童福利局负责接待董先生及接走孩子的两位菲裔女性工作人员。法庭辩论围绕着孩子父亲在警局欲弃子时现场前前后后的情景与细节展开。

代表公园局的律师一直在对孩子于警局的“不寻常”表现向在场的警方以及儿童福利局发问,从中尽可能找到孩子父亲董先生疏于照顾,对孩子不闻不问的态度与行为。而孩子父亲董先生的律师也一再死死咬住儿童福利局在接走孩子时出现的疏漏与错误不放,双方一度在法庭上争执不下。

法官裁定下一次庭审为17日下午3时。根据上次庭审设立的探视时间不变,孩子将在16日至17日续交姥姥看管。

在庭外,两个孩子可爱的模样让大家爱怜不已。孩子母亲董娟的律师黄德胜律师表示,孩子与母亲其乐融融的表现大家已经看到,这起案件最终结果虽然还没有出来,但是他们相信,儿童福利局不会获胜,他对孩子终将回到父母身边。这场诉讼只是一个父亲失去理智后的“疯狂行为”,不应当由孩子的母亲来承担责任。

述评:疏忽照顾罪名不小 差一步就是虐童

本次“弃子”案中,孩子爸爸董钟的行为再次在华社引起热议,本来只是要气一气对方的“幼稚”行为竟演变成一场父母与美国行政机关的一场夺子大战。人们不禁要问:美国对于儿童的保护到底是怎样规定,父母的哪些行为将会对孩子产生严重的后果?

美国法律对于儿童的保护规定相当细致,从父母是否疏于照顾到虐童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在本案中孩子父亲董先生的所作所为可能被怀疑将孩子至于危险境地,因此儿童福利局状告其疏于照顾。

美国法律规定,有关政府机构要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和忽略,具体来说,就是要确保父母或法律监护人照顾孩子的过程中,不给儿童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的可疑情况,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否则,也有可能受到轻罪指控。

美国发生过很多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的案例,2009年,从香港移民到美国两年的周太太一家居住在纽约皇后区,由于3岁的儿子患上湿疹,周太太采用了中医常用的“熏疗法”,用一把烧着的草药放在儿子身上的湿疹部位进行“烟熏”治疗,烟熏令孩子感到不舒服而大哭,邻居听到周家女儿哭着喊“妈妈,不要火烧弟弟了”,于是报警。

不久后,警察将周太太带回警局问话,随后,她以“轻微虐待儿童罪”被告上法庭。周太太实在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在家为儿子治病,居然是犯罪?然而更为严重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儿童福利局的社区专员来到周家告诉她,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儿童安全”,并将3岁的儿子带走,送到寄养家庭。周太太在接受了纽约市儿童福利局长达两个月的心理辅导后,才将儿子领回。

20世纪70年代以后,虐待儿童问题引起美国社会的高度重视,开展了鼓励对虐待和忽视儿童的可疑情况进行举报的运动,法庭对举报也努力做出回应。联邦“儿童虐待防止和治疗法”提供了一些基本指导方针,各州必须根据这条法律对虐待和忽略儿童的解释制定本州的有关法律。

虽然每一位家长与孩童相处的方式不同,但是终其目的还是希望孩子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如果不在自己的行为上多加小心与留意,就会触犯众怒,因此美国对于孩子的法律保护一直让很多移民美国的华人胆战心惊,不敢懈怠。

一些专家表示,美国法律一直试图把政府的介入和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加以平衡。一方面,是由父母决定如何教养孩子,而不是让政府来决定孩子应该如何教育,要教给他们信奉什么宗教等等;另一方面,父母不能滥用对孩子管教的权利和责任,由于孩子年纪小,如果父母滥用他们的权利,就要由政府出面保护孩子。

通常情况下,对有关的虐童案,各州的法院可以做出几种裁决,一是允许州政府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二是允许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三是终止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由他人收养。(侨报记者宋旸)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