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企改革意见
(2014-08-16 2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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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湖北省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
意见提出,通过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全面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对国有独资企业一律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力争到2020年将湖北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积极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对各类适合由员工持股,且员工也有意愿持股的地方国有企业,均应允许员工持股。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积极支持国有资本参股产业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民营或外资控股项目,鼓励国有资本主动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投领域。全面放开处于竞争性领域、发展后劲不足的国有企业,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抓紧盘活低效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