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国高科的福音来了

(2014-01-03 17:40:13)
标签:

中国高科

股票

分类: 股票

       每次大盘大跌完,证监会都要出来放一下屁,说多渠道引导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喊了两年长期资金入市口号了,401K计划一点动静没有,庞大的养老金还是存放在银行里。不过这周五的例行会议,放出了一个我比较喜欢的消息,就是整治上市公司的承诺问题。附:2011年2月26日,方正集团承诺将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中国高科的内部资产进行整合,注入优质资产!!!现在已经快24个月了,严重超期!

     

    证监会出台承诺履行行为监管指引 不履行承诺将受罚

  证监会3日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表示,一直非常重视承诺履行情况,2013年年底对相关公司进行了审查,发现有1631家公司虽未超期但有未履行完毕的事项,承诺最早可追溯至股改时期,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证监会检查发现,两市2493家公司中有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的已经超期多年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时间表,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

  证监会表示,为了改变上述情况,专门出台了对承诺履行行为的监管指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诺及履行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了承诺事项应当满足的标准,包括承诺事先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等,并明确了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承诺事项必须在6个月内予以规范,超期未规范视同不履行承诺。

  二是对于那些因自身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除非非关联股东同意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或豁免承诺义务的请求,一概按不履行承诺论处,并对承诺相关方不履行承诺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监管措施

  本指引实施后,凡不履行承诺的主体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审慎审核甚至不予核准承诺相关方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等。三是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时报网)

  张晓军表示,主要有几下几个原因,一是没有形成良好的诚信环境,二是相关监管规定不健全,三是对相关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

 

     就是说6个月内,必须整改实现承诺,否则将被严惩,审批限制和无法融资等

     类似的承诺资产注入超期未执行的包括红阳能源、乐凯胶片、力生制药、楚天高速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