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炒新股的变化,留给以后打新股用

(2013-12-03 13:29:12)
标签:

新股发行的变化

打新股注意

分类: 股票

   摘选自沙黾农《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其实是天大利好》一文,觉得这篇文章大部分写得蛮中肯的,摘选归纳了下来。PS:虽然不喜欢李大霄、沙黾农那些死多头,但是有道理的话我们还是得听,相信很多写股市博客的朋友跟我一样,只是为了帮助自己梳理思维,归纳整理为进步,还有就是与股友平等交流,并不是像个别人是为了炒作自己成为什么股市指导大师而后收费指导、卖书、当黑嘴,所以不喜勿喷,平民博客,没逼谁看,大家各抒己见而已。 
    正文:
    肖钢上任以来,严肃处理了在新股发行过程中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券商,最严厉的处罚是吊销一段时间内的“营业执照”,这使得“造假成本”大幅度提高;在这次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中,也对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更加严肃的规范,对造假上市行为加大了更加严厉的处罚力度。

  这就有理由让我们相信,此后发行的新股,尤其是第一批上市的新股,都会是反复对其检验、最终加以肯定的好股、优质股,应该都是不含或很少含有水分的干货。所以这批即将发行的新股绝对不会无人问津、肯定会受到热捧。

  那么,即将发行的新股会卖给什么人呢?哪些人能得到新股呢?

  过去,只有以下“三种人”能买到新股——

  很多人不惜卖掉老股专门在一级市场打新股,成为只赚不赔的“打新一族”;有很多企业利用各种短暂资金参与打新股,有的甚至推迟几天发全单位员工工资,打完新股待资金解冻后再发工资……

  机构享有特权,他们在网下可以配送到很大比例的新股,他们在一级市场低价买入,在二级市场高价卖出,轻而易举地获取大量利润;

  大股东的股份在解禁后也往二级市场上疯狂抛售套现……

  “打新一族”、“机构网下配送”、“大股东套现”这三大“缺口”是二级市场资金不断流失的最根本原因。

  这是这些年来,中国社会上的最大的不公正。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改革内容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指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建议实行市值配售的意见较为集中”,这就表明,实行按市值配售是最广大投资者的愿望。(个人注释:市值配售就是你只有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持有一定的股票,你才具有买到新股的权利。)
  
    那么,证监会此次听取了老百姓的这一最重要的意见了吗?仔细地研读《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满足了。

  新的规定是:

  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

  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个人注释:有朋友问过这个倍数是怎么回事,个人简单解释下,这个倍数就是比如某公司准备上市发行2.5亿股,按照现在的规定40%,也就是一亿股需在网上配售,但是现在网上大伙打新热情高涨有效认购股超过了50亿股,那么现在这个倍数就是50倍,相应的如果是网上认购股100亿股,那么这个倍数就是100倍。 这里你还需理解下,这里的认购不是说大伙已经买到了,只是预买状态,有那么多人想购买那么多股的意思而已,到时候还要摇号看谁运气好,不可能真发50亿或者100亿股,毕竟人家公司上市总共准备发行2.5亿股而已。)

  以上两段话是此次新股改革发行意见的核心内容。

    我解读如下:

    1、首先,新股的融资基金、社保基金必须参与,盘子再大股票的新股你都得买70%,认购不足不许发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得回拨网上卖给网上的股民。

  2、小盘股40%、大盘股30%在网上按市值配售。

  3、但是,如果认购倍数在50倍--100倍,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这么一来,也正如证监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所说的:“新股配售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调整回拨机制和网上配售机制,如果中小投资者申购踊跃,网上发行股票的数量最高可达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80%,网上配售机制将更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申购。”(PS:个人注释,就是往后新股发行最多80%将由广大散户抢到,新股成散户天下。)

  4、我认定网上申购倍数肯定会大大超出100倍的,因此即将于明年春天发行的第一批新股80%对“持有老股的投资者”实行按市值配售。

接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告诉大家——

  在所有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都握有最起码超出50%的股份,而且越来越多的大股东的股份都解禁了、可以流通了,如果单纯地按照市值配售,那么新股中将有半数以上被大股东们买去,如果再加上二股东、三股东、四股东的流通市值,那中小投资者中签新股的机会仍旧会很小,普通股民的中签率会很低很低。

  对此,“肖钢们”是如何考虑的呢?

  一是规定“持有非限售股份才能参与网上申购”,还没流通的不参加配售,而没流通的股份都在大股东手上。

  二是……,这非常重要,请看证监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是这样说的——

  我们对网上配售方式作了相应修订,提出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配售应综合(行情 专区)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购资金量,进行配号、抽签。

  本次改革提出的网上配售方式与之前实行的市值配售有所不同,并不是简单恢复以往做法。不同之处在于:(1)持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是投资者参与网上配售的条件之一;(2)网上配售不是按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进行比例配售;(3)网上配售既要考虑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需要先缴款再配售。

  做出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鼓励二级市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减少新股申购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二是平衡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制订网上配售的实施细则,规范网上配售行为。发行人、主承销商应根据相关规则制订网上配售具体方案并公告。方案必须明确每位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上限,该上限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沙:也就是说,对于一只发行1亿股的新股,一个账户最多只能申购10万股,这大大限制了大股东们的限购资金量。)

  我是这么解读的——

  “网上配售既要考虑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需要先缴款再配售”,这一规定恰恰是限制大股东、二、三、四股东们申购新股。

  “要先缴款再配售”,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你拿什么钱来申购新股?你如果是亏损企业,你哪儿来的余钱?你如果是赚钱企业,专款专用,你用什么钱来缴款参与配售?

  “既要考虑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这也是针对“大股东们”而来,你有几十个亿甚至几百个亿的自家流通股份,难不成让你按照这些股份的流通市值来配号?“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也就是对你的申购资金量要有个限制、有个上限。

  而对具有几十万、一两百万、三五百万流通市值的中小投资者来说,用十几万、几十万的资金量来参与新股配售,基本不存在问题。

  经过我的粗略测算,即便如此,申购倍数超过100倍是大概率事件;

  由于对大股东、包括很多机构的申购新股资金量有所限制,尽管中小投资者的申购资金量也不是完全按照市值来计算,但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会相应上升。

  因此,“网上配售既要考虑持有上市公司非限售股份的市值,也要考虑申购资金量,需要先缴款再配售”是向中小投资者利益倾斜的好政策。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