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学生寝室饲养宠物的通告
(2012-05-23 14:47:44)
标签:
杂谈 |
分类: 各种通知 |
各学院: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学生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学生寝室饲养狗、猫、兔子等宠物,影响了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分散了寝室成员学习的注意力,对同学们的安全与健康产生了较大的隐患。为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进一步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学生寝室饲养狗、猫、宠物猪、兔子、蜥蜴、金鱼、乌龟等所有动物宠物。
2、已经饲养宠物的同学,请于6月5日前自行对宠物进行处理。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3、逾期不自行处理的,学校将进行查处。自6月6日起,学生处将会同物业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对宿舍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学生将依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宿舍居住环境。知悉相关情况的同学,可以向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举报:电话88120141。
特此通告。
前一篇:关于报销外诊医药费的通知
后一篇:11级心理班班委厨艺大比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