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众合名师李建伟老师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最喜爱的十大教师
(2011-12-05 23: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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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吾师·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
李建伟:做一个卓越的法律人
题记:一身挺拔的西装,圆圆的脸上却充满了笑意,亲切随和不失风度,甚至敢于开自己的玩笑:“我的经历非常单纯,不是当学生就是当老师。”这就是李建伟,一位普通而又特别的老师。
单纯的求学经历
一九九二年,毓秀湖被第一缕秋风吹皱时,李建伟迎来了他在西南政法大学新鲜的校园生活。对于刚从应试教育的桎梏跳脱出来的大一学子,大学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李建伟也不例外。他惊奇地发现,大学学习生活与高中有着很大的差别,这里没有作业的追赶,这里也没有成绩的紧箍咒,突然悠闲下来的他加入了学生会,开启了大学时代的辉煌。
凭借出色的能力成为学生会主席之后,他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难题——组织一个辩论小组参加比赛。当时的西南政法大学还没有辩论类的社团,一时找不到可以立即被挂上阵的人,于是学生会开展了辩论选拔比赛,学生们都以很大的热情投入了比赛,在全校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李建伟也被这股热情所感染,选修了“演讲与辩论口才”这门课,并围绕辩论举办了一系列讲座,并顺势发起成立了“演讲辩论学会”。“现在已经是教育部评选的‘全国百甲社团’了”,提起他所创办的“演讲辩论社团”,李建伟老师不无自豪,“我看到演讲辩论学会后来在全国的辩论比赛、模拟法庭等比赛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说明这个社团从我们94年创办到现在17年的时间他们开展的不错。”
本科毕业后,李建伟顺利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硕士和博士,这期间不得不提的有两位恩师——著名管理学家邓荣霖教授和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对于老师这一职业的看法。“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礼记》里的这句话可以恰如其分地概括两位老师的为师态度,他们以身作则、淡泊名利、从容做人,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并以具体的行为举止和微小的细节对李建伟言传身教。师徒之间的亲密情谊,使得李建伟感受到了历史责任的压力,因为要传承两位老师严谨负责的做人态度,谈何容易?他这样形容他的感受:“从两位老师身上,都感受到了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从他们身上传承下来的优良的秉性——做学问的严谨、为人谦和有爱、淡泊名利,追求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协调,以及具有回报社会、报效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如今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已经不是可以随便挂在嘴边的口号,但他一直在践行的路上,从未因为别人的误解而放弃。
李建伟的求学、工作路途可谓一帆风顺,从本科一直到博士后,与法学结下了不解之缘,04年毕业后直接到法大任教。有人羡慕他的人生顺利,却很少能明白这背后隐藏的艰辛。他也这样自嘲:“我的经历非常单纯,不是当学生就是当老师。”这样不经意的幽默让人莞尔一笑,却不禁略感心酸。
独特的教育理念
李建伟老师曾公开提到过的两个概念非常有趣,那就是“经院式教育”和“另类的传道者”,前者是指大陆法系的教育模式和我国传统的书院教育模式,即老师在课堂上灌输知识,学生听取课堂,然后再读取老师指定的课本的循规蹈矩的传统的教育模式。他还特别指出这也是古希腊、古罗马以及近代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大陆各个大学的法学院所倡导的一种长期的教育方式,这种方式本身知识一种模式,没有褒义、也没有贬义的意思,这只是对于我国传统教育方式、欧洲大陆法学院的教育方式的一种描述。而后者,是他以前对自己的形容,如今已越来越平和的他,似乎不太喜欢这个名词,坚持这个另类不在于传道的内容,而是传道的方式。世上的人千差万别,经验阅历与个性是区别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因素,人的经历和性格决定了他们表达方式的不同,在表达方式上有自己的个性是最正常的事,李建伟只是采用了一种区别于他人的叙述方式,如今的他更希望学生意识到老师们的共性而不是特性。而这共性,就是“传的道是一个正道,是一个正确的知识体系、是一个正确的理念”,这样就够了,他作为一个教师的心也能够得到满足。
李建伟一直十分看好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法大在法学方面充分的师资力量。但他也看到了隐忧,一方面是学术视野和知识体系结构方面的缺失,另一方面就是法律公平与正义信仰的日渐式微。所以,他提出了做一个卓越的法律人应该具备的四个层次的能力。
首先,是要确立法律的信仰。法律教育首先是一种道德理念的教育,法律的信仰、法律最朴素的公平正义、最朴素的价值观的坚守是永远的追求。尤其是现在的转型社会,对于司法现状来讲,法学教育需要坚定地从始至终给学生灌输公平正义的朴素的法律观。其次,是要系统地培养完善法科学生的法学知识体系。所谓法学知识体系,不仅仅是在大学期间让学生记住多少个法律条文,懂得多少法律规则,而是要培养出法律人应有的思维模式。第三,是提高我们的法律应用水平。即学会运用法律关系的分析方式去分析案件。最后,就是熟记法律基础知识。这虽然是法律学习中最基础、简单的环节,却作为前三个层次的支撑,在法律学习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就是法律知识和技巧方面的能力。
这四个方面概括起来,就是大学四年,要获得一个健全的人格,养成一个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与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通过参加各种活动的锻炼,形成自己独有的法律思维模式。
生动的课堂教学
李建伟的课堂一直是他制胜的法宝,同学们最常用八个字来概括“幽默风趣、受益匪浅。”更有同学直言:“无法具体表达感受的内容,但是听李老师讲课就是一种享受。”
具体来看,李建伟上课擅长用一些生动的例子去化解复杂的概念。在讲述法律人应由的思维模式这一概念时,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我到一个同学家去拜访,这个同学是普通的官宦家庭,但是我却看到他家房子很大、装潢的富丽堂皇,作为一个法学学生,我对这种情况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判断和想法呢?如果我具有法律人的思维模式,我不会简单地或鄙视或自卑或嫉妒,而是合理地怀疑并进行分析:为什么会这么富有?这符合同学家的收入结构吗?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样就给同学提供了范例,化抽象为具体,由浅入深的教会了一堂课。
宏观来看,李建伟上课时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人格魅力更是征服学生们的直接因素。他从来不会刻意去避讳什么,但他对自己有基本价值观的要求——“我们法律人对于一个社会问题,应该有自己坚守的立场和价值观。这个立场、价值观可能不同于经济学家,经济学家追求的可能是效率,而我们追求的是社会公正、公平,不同于网民口水式的思维,甚至可能不同于普罗大众,要有这种勇气、魄力和决心。”这种大无畏的勇气一旦在课堂上表现,就会形成英雄效应,同学们从心底敬佩他,上课也格外认真了。
支持他做到如此地步的,除了对同学们有高度的责任感之外,还有他作为老师对自己的要求,他曾说道“作为一个优秀的老师,课堂本身就是一个作品,口头作品也是作品。这个作品和我们文字上要求写一篇好的论文,它所要求的本质是一样的,而在传道方面,课堂是比论文、专著更重要的方式。”把课堂当做作品细心雕琢的老师,真正值得同学们的尊敬。
李建伟始终寄望于他所教授的每一个学生都把自己将来定位于做一个卓越的法律人,并不指望他希望学生们都成为法律工作者,而是无论将来他们从事什么工作,都能以法律人的眼光看待世界,用法律人的分析方法分析事件,坚守一个法律人应该坚守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只要如此,就都是一名优秀的、卓越的法律人。
坚守法律的信仰,是李建伟老师对两位恩师的情感传承,是他作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刚直的脊梁,历史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催促他在教育的这条路上狂奔了许久。但剥去了教师这层外衣,他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书生,看书、看电影、做体育运动,这些都是他平常的爱好,意大利歌剧更是曾经的心头之好,高亢激昂、变幻莫测的旋律和音调一度是缓解苦闷的解压器、激发灵感的源泉。这条路已走了太久,但在追逐终点的同时,他也没有忘记路上的风景,把过程当做一种。而美,就在不经意间被发现。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李建伟始终在以他那颗淳朴的心感悟整个世界的美好并尽力把其传达给学生,带给学生更多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