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碾
拷问国人道德是否“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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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得到了亿万国人的关注,年仅2岁的小悦悦被前后两辆汽车从身上碾压而过,先后有18个路人经过但视而不见,最终拾荒的陈姓阿婆将其救起。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纷纷声讨这18个漠视生命、见义不为的路人,并将此事所反映出的问题成为“跌倒的道德”,联系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引发了一场关于国人道德问题的探讨和论争。
究竟是什么会让人面对幼小生命的安危而踌躇不前?究竟是什么会让人产生疑虑,以至于在睽睽众目之下“草菅人命”?
痛定思痛,这些恐惧和疑虑的来源并不在思想和道德的范畴,而是源自大量惨痛经验和不争事实所反映出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公正方面的问题。
纵观以往,我们不能也无法否定中国人民的道德水准,相反该为国人的善良、团结而自豪和感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在这些巨大灾难面前,中国人的表现让祖国骄傲,让世界震惊。那些保卫钓鱼岛的勇士,那些为国争光的英雄,发生在祖国各个角落里平凡但感人的故事。
试问,如果是一个道德缺失的国家,如果是一群道德跌倒的国人,那些凝聚着道德力量的事件从何而来?!那些为国为民、舍己为人的榜样从何而来?咱们这些为了纠正社会不公,阐述社会良心而奔走呼喊的人又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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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道德上出了问题,应该是道德背后、更根源的问题。拿走取款机自己吐的钱被判刑,帮助摔倒在地的老人被判刑,像这样“好心办坏事”的生动例子屡现不鲜。从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律条文不健全,造成的法律空白和漏洞,是司法过程中的僵硬和教条,是司法结论中的“过于冷静和客观”!也许,某些人的行为在事实上构成了违法,但他们的道德却依然屹立未倒。
再回头想想这些路人,不正是因为对法律漏洞会否造成不白之冤的恐惧,不正是因为对司法会否公平公正的疑虑而止步不前甚至漠然无视?!
见义勇为、义无反顾都值得褒奖不假,但我们不能要求去、所有人都舍己为人,莫非在面对可能出现的危险面前趋利避害就真的需要口诛笔伐?如果想真正扶起所谓“跌倒的道德”,那么就要深刻的认清跌倒的真正根源。我想,当有一天法律健全完备、不再由空白和漏洞可钻,当司法公平公正、不在生搬硬套的时候,再想阻止别人见义勇为、急公好义都是困难的了。因为,中国人的道德一直都在,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中无法全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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