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青花纹饰的层次与马未都先生商榷
陈逸民 发表于
2012-03-27
07:52
马未都先生是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收藏爱好者,他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瓷器釉色的美学论文,读来使人耳目一新,可见马先生对瓷器研究的功力。但他对某些器物的判断,却还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关于元青花纹饰层次的判断,马先生就存在着明显的失误。这个失误,因为在某个影响力巨大的传媒上反复播放,因此有必要予以澄清,以免继续误导大众。
元青花瓷器以纹饰繁富密集,层次众多而著称,对于元青花瓷器纹饰的研究,往往也成为判定元青花瓷器真伪的参考依据之一,问题是这些研究应该符合元青花瓷器的客观实际,而不是研究者的主观臆断。否则,容易使真变假或者使假变真。
我们先来看看马未都先生是如何来论述元青花瓷器的纹饰层次的。他说:“大部分元青花纹饰的装饰层数非常多,三、四、五、六、八、九、十层都有,但有一个数字一般不出现:七层。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元朝人‘重九恶七’。你注意看,元青花九层的纹饰最多,但是不画七层的。现在的人不知道,仿的时候画成七层纹饰。你要是数到七层,这东西百分之九十九不真。元朝人重九恶七,跟忽必烈当时有一个政策有关。忽必烈当时在刑法当中的时候,他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他就说,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比如说,要打五十棍,那么就打四十七。天饶了一下,地饶了一下,忽必烈皇上又饶了一下。那么,就打四十七棍。有的刑罚要打110棍,还是减三下,变成107棍。所以大家觉得这事不怎么吉利。所以元朝人写汉字‘七’的时候,这个弯不是向右拐,都是向左拐的。知道吧?他写这个‘七’一定往左拐。这是一些知识。这些知识好像跟它瓷器鉴定不是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一旦你掌握的时候,它有时候就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段结论,马未都先生不仅在“百家讲坛”上郑重其事地当作事实向观众宣讲,还写进了他出版的相关书籍中。
本文不讨论元代的法律和政策,也无从知道元代的法律如何和元青花瓷器的纹饰扯上关系,我们只想就事论事地讨论元青花瓷器有没有七层纹饰的问题。我们研究问题的态度不是从书本出发,而是从研究的对象出发,在观察了举世公认的馆藏元青花瓷器后,我们实在不能苟同,马未都先生所谓七层纹饰的元青花瓷器一定为仿品的观点,恐怕这仅仅是马先生个人的判断,而且是个失误的判断。
请看首都博物馆收藏的一件元青花釉里红玉壶春瓶(图1首都博物馆藏元青花玉壶春瓶):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77
为了阅读方便,我们在这件元青花釉里红玉壶春瓶图上绘制了数字,由此可见,瓶的器表外面明明白白绘上七层纹饰。我们实在不解,同在北京,马先生为何不到西长安街上的首都博物馆走走,数一数这件元青花的纹饰究竟有几层。马先生曾经声称,故宫陶瓷挪动了位置自己都了如指掌,为什么就不愿到首都博物馆去看看这件元青花釉里红玉壶春瓶呢?如果把马先生的所谓对元青花的认识作为判断元青花真伪的鉴定标准,不知道要误导多少读者?也不知道要毁掉多少古人创造的宝贵财富?在走上百家讲坛之前,马先生应该对自己的讲稿作一番认真的梳理,不能想当然的在影响力巨大的大众传媒上演讲。想来,马先生一定收藏有不少元青花瓷器,他才能通过长期的研究作出自己的结论,但为何不能再走走再看看呢?
我们已经用实例证实了马未都先生所说的“元青花瓷器七层纹饰都是仿品”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他所说的所谓“天宽恕一下,地宽恕一下,我(指忽必烈)宽恕你一下,所以由十变七,因此元青花纹饰没有七层”的结论,当故事听,还马马虎虎,把它当作判定元青花的标准,实在有点莫名其妙。这种轻浮的研究不是做学问应该持有的态度。鉴于马未都先生在普通群众中的影响力,相当多的电视观众把马未都先生的判断当作鉴定元青花瓷器的标准,这样,十个有十个要犯错误。
在观赏实物以后,我们再来看看众多的学者是如何来阐述这个问题的,来看看马未都先生是在挑战那些权威。
在上述那件元青花釉里红玉壶春瓶所在的首都博物馆,马希桂先生在《中国青花瓷》一书中(该书1999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第五节《元青花瓷的装饰手法与纹饰》中说“元青花瓷纹饰的特点是:大型器物构思严谨,繁富密集,层次多,画面满,一件器物往往多达七、八层,但处理得当,主次分明,浑然一体,整个画面并无繁缛、杂乱、堆砌和琐碎之弊,给人以和谐完美、富丽典雅之感。”
作为原首都博物馆的馆长,马希桂先生对元青花纹饰层次的论述是符合我们前面介绍过的实物的,而这件实物就是收藏在首都博物馆中,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元青花瓷器就是有七层纹饰。
无独有偶,原故宫的孙瀛洲先生对元青花瓷器的纹饰也有相同的见解。他在《谈元明清瓷器鉴定》一文中说“元青花、釉里红纹饰的特点是层次繁密,其中尤以青花纹饰最为复杂,有的达七八层之多,而每一层各有其独特之点。”可见,陶瓷界普遍认为元青花有七层纹饰。
我们再引用冯先铭先生的研究,他在论述土耳其和伊朗收藏的元青花瓷器时说“这两次的藏品中,有不少件大盘,其装饰纹样是非常繁复和规整的,纹饰的层次多到六七层,布局谨严,每件大盘的纹饰都是一幅构图成熟的图案,都可以看出匠师们的艺术修养。”
在古代陶瓷研究中极有权威的大家都做出了元青花瓷器有七层纹饰的判断。马未都先生要么没有读过这些著作,要么就是想挑战权威。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到首都博物馆实地考察,想当然地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作讲座,这样就会误导不少听众。问题是CCTV4还不断重放,让这个错误不断重复。难道多放几遍就可以作为定论吗?
2009年春节年初一,对于喜欢收藏的朋友来说,却是读宝的好时光。同样是央视二频道播出了寻宝进景德镇的节目。在三件入围的青花瓷中,有一件火候不够的元青花玉壶春瓶,其花纹也是七层纹饰,它被景德镇考古所的研究员江建新断为到代的元青花瓷器。这档节目说目前在世的元青花有五百件,好象比习惯的说法多了二百件!我们不在这里讨论元青花瓷器的存世量,对于这类数字游戏,读者都不能当真,要相信元青花特有的征状,有一件算一件。
作了上述判断以后,是否能说服读者呢?
对于我们以首都博物馆的元青花玉壶春瓶作为元青花瓷器存在七层纹饰的依据,有的同志并不认同,原因是在这件元青花瓷器上,瓶口内口沿上还有一层纹饰,所以有的同志认为,这件玉壶春瓶应该是八层纹饰。
对于这样的质疑,我们觉得有一定的道理,问题是,在讨论元青花瓷器纹饰的层次时,如何确立一个统一的标准。
我们所指的瓷器纹饰器表的层次,一般都是指瓷器外壁的纹饰,而非底足或者内腔的纹饰和外表纹饰之和,因此,把口沿内壁上的纹饰也算在瓷器外表的纹饰之中,显然和习惯的理解不同。因此,首都博物馆的这件元青花釉里红玉壶春瓶应该是七层纹饰。
退一步说,即使把口沿内壁的纹饰算在器表纹饰之中,按此标准,上面所指的首都博物馆所藏的元青花玉壶春瓶的确不是七层纹饰,而应该是八层纹饰。马未都先生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
那么,按同样的标准,即把口沿内壁的纹饰算在器表纹饰之中,我们能不能发现七层纹饰的元青花瓷器呢?如果找不到七层纹饰的元青花瓷器,那么我们应该把马未都先生的结论作为判断元青花瓷器的标准。遗撼的是,按这样的标准,我们依然可以发现存在着七层纹饰的元青花瓷器。请看一件香港艺术馆收藏的元青花贴龙纹双耳觚,加上口沿内壁的纹饰,它就是七层纹饰(图2香港艺术馆藏元青花贴龙纹双耳觚)。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78
由此可见,不管采用什么标准,只要标准统一,都可以发现元青花瓷器上有七层纹饰。
再来看两件伊朗元青花梅瓶,图3是借展于开封博物馆的元青花凤鸟牡丹纹梅瓶。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79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80
图4是借展于首都博物馆的元青花牡丹纹梅瓶。
对于这两件元青花梅瓶上的纹饰,可以采用两个不同的标准。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标准,非此即彼,都能找到七层纹饰的元青花瓷器。
如果把足部的莲瓣纹当作一层纹饰,那么图3的梅瓶就有七层纹饰(如果把足部的莲瓣纹当作两层纹饰,图3的梅瓶就是八层纹饰);如果把足部的莲瓣纹分开当作两层纹饰,那么图4的梅瓶就是七层纹饰,否则,它就是六层纹饰。由此可见,无论采用什么标准,只要对于不同的元青花瓷器采用相同的标准去判断。都可以发现元青花瓷器有七层纹饰。
为了让读者进一步理解元青花瓷器纹饰的层次,我们再来看看一些典型的元青花瓷器。
图5是陈列在湖北省博物馆的元青花莲花纹玉壶春瓶: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81
它是1984年出土于湖北省黄梅县十里村小学的元青花典型器,其表面纹饰从上到下总共七层纹饰。
再看图6: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82
它1985年4月出土于山东省青州市青州粮食中转库铁路西侧元代墓葬,为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藏品,它借展于首都博物馆时,铭牌上明明白白写着“此瓶口沿内绘卷草纹一周,颈部画蕉叶纹、回纹,肩上及近底处饰仰、覆莲瓣纹。腹椭圆,上下绘卷草纹一周,主题纹为云龙纹饰。整体画面层次清楚,全器纹饰上下七层。”(参见图7)
http://bbs.coant.com.cn/attachment.aspx?attachmentid=11983
在这件元青花玉壶春前,我们还能说元青花没有七层纹饰吗?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在元青花研究中,器表纹饰层次的研究只是一个很小的环节,但是,它却反映一个研究者的学术态度,它来不得半点轻率和骄傲。
元青花有没有七层纹饰不在于冯先铭先生、孙瀛洲先生和马希桂先生的肯定,也不在于马未都先生的否定,而在于事实。因此,完全有必要重读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先有事实后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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