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苏轼的“高考”标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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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苏轼的“高考”标准范文
《刑赏忠厚之至论》
礼部隶属尚书省,这次考试又叫省试。考的科目,是诗、赋、论各一篇和策论五篇。
省试这一天,苏轼兄弟自备了三天的干粮,就匆匆进了考场。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自待在自己的斗室之内,没有等到考试结束,不允许离开考场。吃喝拉撒全在这个封闭的斗室,门外还有警卫人员看守。寂静的考场上,听不到一点声音,只有笔尖在纸上挥舞,发出的沙沙声,仿佛春蚕食桑叶一般,又仿佛行军的战士衔枚急走一样。(参阅
其中,考的一篇策论,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这是一个老掉牙的题目,出自《尚书·大禹谟》。无非就是要求考生,阐述儒家的仁政思想。
这样简单的题目,自然难不倒苏轼,但是短时间写得出新奇,也并非轻而易举的事。苏轼两次誊抄草稿,也结涂改了几个字,小心谨慎抄了一遍,用了六百多字阐述了自己的仁政思想。(参阅
在苏轼看来,当政者要以君子长者的方式,对待天下人。一方面,赏罚必须分明;另方面,又要做到立法严而责人宽。可赏可不赏时,要选择奖赏,可罚可不罚时,就不要惩罚。因为奖赏重了,仍不失为君子;而惩罚重了,则成了残忍。总而言之与,无论赏罚,都应本着忠厚仁爱之心,这样就可以达到儒家倡导的理想世界。
副考官梅尧臣,读到了苏轼的文章,表示异常兴奋,就将文章递给了主考官欧阳修。欧阳修读了这篇文章,也是又惊又喜,想将这篇定为第一名,又疑心这是自己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别人说闲话,就勉为其难定成了第二名。(参阅
自造典故
话说,翻阅考卷的时候,副考梅尧臣发现一句,“皋陶为士,将杀人;”递给了主考欧阳修。欧阳修问道:“这个典故出自哪本书?”梅尧臣说:“不知道出自哪本书。”欧阳修以为自己记错了,就没有怎么在意。刚开始定这篇为第一,为了避嫌就干脆定为第二。揭了榜,才知道这篇文章是苏轼写的。欧阳修便说:“这小伙子肯定知道出自哪本书,只恨我们记不清楚了。”
有一日,苏轼前来拜访欧阳修,欧阳修便问:“你的那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中的典故,出自哪一本书?”不料,苏轼坦然答道:“想当然罢了。”
其实,苏轼所引的典故,出于《礼记·文王世子》,是周公的事例。或许,他误记成了尧的事,就干脆说自己想当然的。(参阅
或许,这个故事太精彩了,有些好事者还嫌不过传奇,就添加了不少细节,造作出了一段佳话。
苏轼回答道:“出自《三国志·孔融传》”
欧阳修认真翻阅了《孔融传》,还是没有找到这个典故,感到莫名的纳闷。苏轼说:“曹操灭袁绍,将袁熙的妻子赏赐给他的儿子曹丕。孔融对此不满,说:‘当年武王伐纣,将商纣王的宠妃妲己赏赐给了周公。’曹操感到纳闷,问此事出于何书。孔融说:‘并无出处,是我推测古人这样做的,想当然罢了。’所以,我也是以尧帝为人的仁厚和皋陶执法的严格推测的,想当然罢了。”
欧阳修听了,赞叹不已,逢人便说:“苏轼这是善于读书,也善于用书,文章一定会独步天下。”(参阅 杨万里《诚斋诗话》)
苏轼自造典故是杜撰的,但却非常符合他的个性与文风。苏轼算是真正读透了书,能够将知识灵活的转化。同时,苏轼不认为这是学术造假,充其量只是一种写作方法,目的只是为了论证自己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