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小说写作的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和全知视角?

(2019-03-21 19:47:37)
分类: 作文、素材、理论、文学
小说写作的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和全知视角?
转载自百家号作者:火车头小说写作技巧
写作视角分为第一人称视角、第三人称视角和全知视角。
第一人称视角,就是以“我”来讲叙一个故事。这个“我”不只是一个字而已,它除了代表故事的角色人物外,还代表作者和读者;在以“我”来写作时,必须把这三个人都考虑到,做到三位一体。举例:
天气太热,我做了一碗刨冰,我往里面加了菠萝汁,又放了两片菠萝;我急忽忽地挖了一勺送进嘴里。哇,真凉快!一直凉到了我的喉管,真过瘾!男票在一旁张着嘴巴望着我。
仔细看这段文字,这里不能写男票的心理活动,只能写眼睛能看到的。第一人称视角的特点是什么?很简单,以“我”为这视角来写,代入感最强。如果你写的是爱情小说,建议优先采用第一人称来写。
第一人称遵守原则:只可描写我的心理活动,不能描写我的外表;只可描写他人的外表动作,不能描写他人的内心活动。
第三人称视角,也叫“影子视角”;就是以“他”作为一个故事角色,以他的“影子”来叙述故事;这个影子不仅可看到他和别人的外表动作,还能了解他的内心,但不能描写别人的内心。
可见,第三人称包含了第一人称的写法,把“我”“他”互换就可转换,只是第三人称还多一个功能:可以写他的外表(只限于特定的“他”)。例如莫泊桑的《漂亮朋友》一段:
突然觉得桌下有东西把他蹭了一下;他轻轻地把腿伸过去,碰到了女客的腿,可对方并没有把腿缩回去。他心怦怦直跳,感觉下面会有戏。
这一段是第三人称写法,把里面的“他”换为“我”,就秒变成第一人称的写法,简单粗暴。但还有一种,例:
他嘴角挂着一饭粒,吃得正欢,“砰”!他循声望去,原来微波炉里的鸡蛋爆炸了;他走过去,一股鲜香扑鼻而来~~~
如果你还把“他”改为“我”:“我嘴角挂着一饭粒,吃得正欢……”这就错了,你怎么能看到自已嘴角有饭粒?而第三人称的“他”可以这样写,——也是区别于第一人称的功能。
全知视角,也叫“上帝视角”;顾名思义,全知视角包括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等视角之外,还可以描写所有人物的外表动作、内心活动。俨然一个无所不知的上帝。例如《水浒传》一段:
鲁达就势按住左手,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郑屠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挺在地上,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鲁达寻思道:“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
这一段全知视角,鲁达和郑屠的所做所想,全部都知道,一一写了出来。
写短篇的情感小说,最好用第一人称写,能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真实感、代入感极强,无可比拟。其缺点是,难以刻画他人性格,就像以“我”为主的一部独角戏,无法写出恢弘的场面。
如果写长篇小说最好采用第三人称,遵循一个场景下,只有一个视角,适合多线扩展,脉络清晰;因为第三人称包含了第一人称的写法,比较灵活,也有一定的代入感。
全知视觉缺乏亲切感,易产生疏远的距离,代入感极弱;现在应尽量少用,偶尔可作为点缀之用,增加层次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