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凤中学名教师(学科新秀)评选方案意见征求稿
(2012-06-11 1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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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计划、总结、规章、制度 |
桂凤中学名教师(学科新秀)评选方案意见征求稿
一、 指导思想
使广大教师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构建激励机制,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从事教学一线的所有教师(含临聘、行政)。
三、评选名额
无名额限制,但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工作八年以下授于学科新秀称号,八年以上的授于名教师称号(条件一样)。
四、评选条件
名教师(学科新秀)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同事公认的优秀教师,是教学研究的能手、学科教学的专家。
五、名教师(学科新秀)入围条件
以教学业绩为入围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兴趣、思维习惯、考试成绩明显优于校内其它班级。期末考试所任教的班的成绩排镇前工1/3,(所任教班级全部综合成绩在镇内排位前13位(38个班)或前14位(40个班)),可取得入围资格。非考试科目(竞赛成绩):集体在镇获得竞赛一等奖,如田径运动会、文艺汇演、信息科组的机器人比赛等,或教师个人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如青优课、比武课、微课堂等),可取得入围资格。
六、入围后评分
1、公开课要求:在区、镇级以上举办的教学观摩、教育研讨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或观摩课、示范课。
2、专业素养要求:(1)依法执教,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思想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一贯模范地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应用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水平高超,教学风格独特,教学特色鲜明,为同行所公认,在全镇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3)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家长,有具体有效的沟通方式和行动,家校沟通良好,深受学生及家长喜爱。(4)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熟练掌握任教学科及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教改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学示范、指导和课题研究指导能力,(5)近3年承担过区、镇教师继续教育教学任务或校本培训讲座,在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工作中发挥了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
3、教学科研成果要求:近3年内有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省、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专业学术交流会上获奖,或省、市、区级教育协会举办的论文评选获奖。
4、课题研究要求:有主持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或有课题在区、镇成功立项。
5、个人荣誉要求:近3年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竞赛(如课件设计、教学设计、片断教学、基本功竞赛、原创题竞赛、录相课等)获奖。
6、指导学生获奖要求:三年内,作为第一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各种竞赛中获奖。如全国的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竞赛,LOGO、绘画、合唱、美术、作文、语法词组、阅读等竞赛。
七、名教师(学科新秀)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统一颁发名教师(学科新秀)证书。
2、参加各级教学业务培训优先考虑。
3、在评职、晋级、使用方面优先考虑。
4、对名教师(学科新秀)的先进事迹、教学经验、示范课将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区、镇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6、学校的奖教奖学奖励体现。
八、评选办法
(一)成立名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小组。(成员中有申报的,采取回避原则)
名教师(学科新秀)评选工作评选小组名单:
组长:张方骤
成员:赖敏、李德锋、何建辉、杨迎旭、龙利红、陈贤池、覃媛。
(二)评选名教师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并按照以下程序评选推荐。
1.推荐提名。根据名额由各大科组推荐提名或老师自荐,被推荐人填好《桂凤中学名教师申报表》,报教务处。
2.材料审核。由评审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从工作实绩、教学业绩、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工作表现、各类获奖等进行评估。
3.公示评定。在考核考察、民意测评的基础上,由评选评选小组确定首届名教师(学科新秀)人选,经评选小组审定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后进行公布表彰。
九、表彰奖励
名教师任期一年,实行动态管理,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在当下学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学校网站、区、镇教育信息网进行宣传。
本《方案》自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试行。本《方案》由名教师评选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入围后评分标准
项目 |
要求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镇级 |
|||||||
|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公开课 |
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观摩、教育研讨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 |
10 |
8 |
6 |
8 |
6 |
4 |
6 |
4 |
2 |
4 |
2 |
专业素养 |
近3年承担过教师继续教育教学任务或校本培训讲座,在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工作中发挥了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 |
24 |
12 |
8 |
4 |
|||||||
教科研成果 |
近3年内有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省、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专业学术交流会上获奖,或省、市、区级教育协会举办的论文评选获奖。 |
30 |
20 |
16 |
12 |
10 |
8 |
6 |
3 |
8 |
6 |
3 |
课题研究 |
有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或有课题在区、镇成功立项。 |
30 |
20 |
16 |
12 |
10 |
8 |
6 |
3 |
8 |
6 |
3 |
个人荣誉 |
近3年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竞赛(如课件设计、教学设计、片断教学、基本功竞赛、原创题竞赛、录相课等)获奖。 |
16 |
12 |
10 |
12 |
10 |
8 |
8 |
6 |
4 |
4 |
2 |
指导获奖 |
三年内,作为第一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各种竞赛中获奖。如全国的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竞赛,LOGO、绘画、合唱、美术、作文、语法词组、阅读等竞赛。 |
16 |
12 |
10 |
12 |
10 |
8 |
8 |
6 |
4 |
4 |
2 |
国家级是省级分数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