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劝我放弃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2016-12-28 11:36:07)
上午,龙洞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会议结束后,办事处邱主任打电话要求我去办事处与领导见面。我以为见面是为了已经批准暂借给我们龙洞庄200万元的事情。
到了办事处,领导告诉我说:经过商量你不适宜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希望你能理解并配合领导的工作。
我问理由是什么?
领导告诉我说,因为2013年我被公安机关认定“打架”后,曾经被行政拘留10天。
我辩解说:济南市12345的市民服务热线说我已经是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你们又说我不能作为候选人。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审查的“十五条不准”,曾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情况,不包括在内,可以作为候选人。再说我竞选的是历下区的人大代表。
领导解释说:咱们历下区要求的标准比全国人大代表更高、更严。
后来我提出:如果领导同意让我们龙洞庄村委会把817万元的工程款分给村民,这个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我可以不当。
领导不同意。
比如选拔运动员,针对某个人的所谓“标准更高、更严”,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歧视和故意刁难。
下午,我给邱主任打电话联系,委派我村财务人员去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同时,我向村两委成员征询分配200万元土地款的意见,并且与银行接洽分钱的事情。估计明天开始打存折,后天分配,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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