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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吸纳新股东,采取增资扩股还是股权转让,哪一种方式更简便?

(2011-11-25 12:09:41)
标签:

徐西华

律师

建筑

施工

合同

房产

分类: 施工合同法律实务

贵公司预吸纳新股东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增资扩股方式,另一种是由原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哪种更简便、省时,对此,我们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多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两种方式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两种方式存在以下区别:

 

 

 

股权转让

增资扩股

 

概念不同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于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

增资扩股是指公司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资本总额。

交易目的不同

产权转让方以获得产权转让价款为目的,股款由转让股权股东受领;

增资扩股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股权结构和比例,提供公司资信度和竞争力为目的。被增资公司的资本金,由被增资公司所有。

 

 

办理程序不同

 

 

 

 

 

 

 

 

 

 

办理程序不同

1、股东会作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

2.、董事会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对产权转让实施方案作出书面决议;

4、履行批准程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重要子企业的产权转让报人民政府审批。

5、清产核资、审计

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6、资产评估

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报经核准或备案;

7、产权交易中心交易

具体程序如下:

(1)向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交易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

(3)意向受让者递交相关材料;

(4)公告期满 ,受让人超过3个以上的,将采取招标和拍卖程序;

(5)受让人确定以后,双方在产权交易中心的主持下,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6)缴纳转让金。

8.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改组管理层。

9.工商登记

1.股东会对增资扩股作出书面决议;

2. 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或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5.资产评估、审计 

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予以核准或备案;

6、谈判磋商、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7、缴纳出资;

8、验资;

9、召开股东会增选董事、监事、修改章程,改组管理层;

10、工商变更登记。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股权转让程序复杂,特别是审批程序需要层层报批。因贵公司属于集团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并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不仅要经过各个股东的上级集团公司、所属国资委审核同意,还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股权转让交易方式特别,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股权的转让,应当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该阶段就要经过申请、公告、招标或拍卖等一系列程序,不仅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公开受让竞争主体也不止A公司一家。A公司能否成为股权受让的主体,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A公司不是股权转让的受让主体,贵公司就股权转让的目的可能会落空。

增资扩股的程序相对简单,各股东按照《公司法》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等相关程序即可。如贵公司各股东工作效率高,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吸纳A公司为唯一的新股东不会落空,贵公司的意图也可顺利实现。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徐西华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执业十多来,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及高校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专业方向,专注建筑法及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与实践,曾为多项大型投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提供过全程专项的法律服务,办理多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自己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及专业技巧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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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10-5178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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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xhuaz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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