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会计 (partnership accounting)
(2017-02-16 16:43:23)合伙企业会计 第一章 一、合伙企业的性质 二、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和经营 三、合伙权益的变动 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性质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合伙协议 (三)合伙企业会计的特征 (四)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 1、易于设立 2、有限经营期 3、互为代理 4、共同享有合伙企业资产和盈利 5、无合伙企业所得税 (二)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的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三)合伙企业会计的特征 合伙企业独特的两个所有者权益科目: 1、合伙人资本:用于核算合伙人投入的资本以及分享的经营积累财产; 2、合伙人提款:为“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备抵账户,用于核算合伙人当期从合伙企业提取的资产,和从合伙企业中提出用于个人花费的支出。 Ps:若合伙企业借给合伙人巨额无担保款,其偿还又受到怀疑,则应将此应收款项直接从相应的“合伙人资本”账户中抵消。 (四)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 合伙企业财务报告使用对象: 1、合伙人:需要根据会计信息来规划和控制合伙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据此来做出投资决策。除非合伙协议有相反规定,任一合伙人均可随时查询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 2、债权人:需要阅读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合伙企业偿债能力,以做出相应决策; 3、税务机构:需通过财务报告审核合伙企业的利润,以便审核并确定每一个合伙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和经营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二)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三)合伙人提款 (四)合伙人借贷 (五)合伙人资本变动 (六)合伙企业损益及其分配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初始投资三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投资净额法(net investment approach):处理合伙人初始投资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例1-1) 2、红利法(bonus approach):投入资本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p8) 3、商誉法(goodwill approach):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p8) (二)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合伙协议中应规定经营过程中关于增资和减资的处理条款: 增资时:借:库存现金 (三)合伙人提款 合伙企业是以利润形式支付合伙人报酬,合伙人通常可按周或月从企业利润中提取适当金额,具体会计分录: 会计期间结束时,将“合伙人提款”账户结转到“合伙人资本”账户。此过渡账户的意义在于便于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各合伙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提款情况。 (四)合伙人借贷 1、合伙人向企业借款: 2、合伙人贷款给企业: (五)合伙人资本变动 合伙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合伙人资本变动表为合伙企业特有。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前后资本变动情况,比较期初资本余额与投入资本净额,便于合伙人制定投资或减资政策。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 (1) 借:本年利润:65500 (2) 借:合伙人资本—王某 6000 (六)合伙企业损益及其分配 1、合伙人的工资津贴、利息津贴为合伙企业损益分配项目,而不是企业费用。 2、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原则: (1)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协议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例1-8) 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计算公式: 金额月份投资额=实际投资额*该投资额的流通月数 年加权平均资本余额=金额月份投资额/12 三、合伙权益的变动 (一)转让合伙权 (二)新合伙人入伙 (三)合伙人退伙与去世 (一)转让合伙权 当某一合伙人将其合伙权转让给第三者时,被转让人取得转让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未来净利润的分配权、清算时对合伙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等。 会计账务处理: (二)新合伙人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形式: 根据原合伙企业资产是否应重估,产生商誉法(重估)、红利法(不重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P32 习题1 商誉=(80000/50%)—(80000+40000) 经以上处理,A资本余额104000,B为56000,再编制C入伙后的分录: 红利法与商誉法会计处理 1、红利法(不重估): 若新合伙协议未规定转让后资本余额比例: 若约定王、李、赵资本余额分别为25%、25%、50%: 2、商誉法(需重估): 若新合伙协议未规定转让后资本余额比例: 若约定王、李、赵资本余额分别为25%、25%、50%: 借:商誉 10000 借:合伙人资本—王某 30000 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1、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1-10) 2、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