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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县:建厂不顾环评法 金鸡牧业已成“定时炸弹”

(2014-07-06 1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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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山西省代县阳明堡镇有一家名为金鸡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金鸡牧业)的大企业。该企业因其投资规模巨大,一年有屠宰7200万只鸡的能力,被列为当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然而,这家企业不仅污染严重,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生产车间与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更可恶的是,其仓储能力为2000吨的冷冻库存在“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环评法》明确规定,冷库距居民区应达到800米,而这家企业的冷库离居民区的距离还不到100米,这无疑对周边居民构成了爆炸杀伤的潜在隐患。

那么,在村庄边建设一个“炸弹”型的企业,又是如何通过环保局和发改委合法审批的呢?难道相关部门忘记了吉林德惠冷库液氨泄漏发生爆炸事故,曾经造成死亡121人的沉痛教训了吗?前不久,笔者前往山西进行了一番实地调查采访。

金鸡牧业是百分百的违法项目

 据举报人反映,2011年7月金鸡牧业在代县阳明堡镇大茹解村东北方向破土动工, 2012年4月下旬投产运营。建好厂区后,他们才想起了补办环评手续。

 那么举报人说的“补环评”是不是事实的呢?笔者从忻州环保网站看到了此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的时间也应验了举报人的说法------批复报告显示这个项目的名称为“山西省忻州市金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720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的时间是在2012年11月15日。也就是说这家企业环评公示时间的确在建厂一年之后,这说明企业百分之百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问题。

那么这家企业是个什么规模什么性质的企业呢?根据资料显示,金鸡牧业是代县政府2011年从山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总投资4.25亿元,一期工程投资1.5亿元,集雏鸡孵化、肉鸡养殖、屠宰加工和冷冻储藏为一体。从这个资料看,企业的确是个不小的企业。

从2011年7月份开工建设到2012年4月第一生产线投产,在此区间,金鸡牧业完全是一个违法企业存在着,那么,又是谁让该企业在代县违规建设、非法生产却一直畅通无阻呢?

举报人透露,这家企业是代县县长郝江陵等人从山东招商引资来的,郝县长也曾多次会议上要求大家对企业“一路绿灯”,作为一县之长,对企业违规上马负有一定的责任。另外,对于一个经济不算发达的晋北小县,上马投资数亿元的项目,得不到县长的支持或者县长不知情也是不可想像的。因此金鸡牧业和郝县长的关联实在难以撇清。

关于县领导和企业家的交情,当地好多人都有所耳闻。

有退休干部告诉笔者,多位县长经常和金鸡牧业的人一起深谈,尤其郝县长,无论工作时间还是业余时间,互相间都过从甚密。她在县内会议上也多次向干部群众谈起这起招商引资项目,都说这是引资成功的经典范例,大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味道。

笔者在其他几份资料里也证实了“先上车后补票”的事实:如,在2012年4月9日忻州市政府在公布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时,这个项目已被列为第75项,准确名称为“山西省忻州市金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代县新建肉鸡孵化及饲料生产项目”。但时间节点显然远在2012年11月15日环评公示之前。

笔者在忻州发展委文件里还看到,2012年6月18日,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备[2012]19号对金鸡牧业项目也给予了备案。这个备案也远在2012年11月15日环评公示之前。

那么,不经过环评程序就能给予立项和违法建设,确实说明此人的确具有一般人没有的“超强能力”。

环保审批中的夹生饭

有了郝县长等人的大力支持,金鸡牧业的相关手续补办变得快速起来,事实上,郝县长她们也的确有能力把“生米煮成熟饭”,以迁就企业的不合法性。

前不久,笔者就此事咨询山西省忻州市环保局环评科,更加证实了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违法行径。环评科一位姓李的女士就告诉笔者:“代县政府招商的这个项目,是2011年的事,当时这个项目开工的时候,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都不知道,2012年建成投产环保局也不知道,直到2013年3月14日之前,企业来补办环评手续,我们才知道。”(从李女士的话来分析,忻州市环保局把环评公示的日期虚填在2012年11月15日,实际上已对其进行了尽可能的遮掩)。

“据我所知,2013年2月份,因企业没有进行环评审批,代县环保局还根据相关法规对该项目违规行为不得不进行了处罚。”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李女士的话中,笔者再次验证了

“未批先建”一说。

李女士还进一步告诉笔者,忻州市环保局在金鸡牧业的环评公示上有明确的批示意见,原文是“生产地点距离附近的大茹解村仅百米的距离,无法通过环评立项”。但是后来因为“项目都已经建设投产了,厂地无法变更,加上项目是忻州市发改委的备案项目,所以市环保局才考虑给予其环评手续的补办。”

在这种两难的情形下, “因为距离太近,代县政府只得承诺对在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村民进行搬迁安置。”李女士告诉笔者。

那么实际情况中村民是搬迁了吗?一个存在了几千年的村落,难道因为郝县长的拍脑门,真的要付出被搬迁的代价吗?

据笔者向多位村民进行了解,政府根本没有对村民去做任何搬迁工作,多数村民也并不知道国家有800米的安全防护距离硬性规定,更不知道自己处于冷冻库爆炸的隐性危险之中。

知情人还透露,为了符合国家环评审批制度规定,当时代县政府的确曾经设想过让大茹解村村民搬迁,但是,自从金鸡牧业在忻州市环保局补办到了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后,搬迁计划实际上就不了了之了,搬迁不过是纸上谈兵和遮人耳目而已。

 “拍脑门”选址遗害无穷

经过笔者的一番调查,结论已经非常清晰。即,“炸弹”企业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代县县长郝江陵等人法律知识欠缺,不懂环评法继而“拍脑门”选址去大搞“未批先建”,结果酿成了一锅超级夹生饭。

退一步讲,但凡县长等领导和企业进行选址决策前,能够叫来县环保局商议一下,就不会卫生安全防护两项距离均不达标,不至于犯此大错。

笔者还了解到,如今,忻州市环保局虽然已对其进行了环评补办,但面对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这一硬伤,该局不愿意顶着撤职、甚至受处分的风险,去为金鸡牧业进行项目验收。笔者向代县环保局了解时,县局领导也证实了这个观点,他承认此项目始终没有能通过环保验收。

面对严重的污染,无辜的大茹解村村民每天要忍受臭味;已投资数亿元的金鸡牧业,又因环评不能验收和没有资金能力对大批村民进行真正搬迁,只好得过且过和继续违规生产下去。

投资巨额的金鸡牧业若想通过严格的环评验收,在国家不修订出台新《环评法》的前提下,除非大茹解村村民搬迁或企业搬迁“二选一”得以兑现。然而不论是安置数千村民的搬迁,还是刚刚建起的工厂进行搬迁,都意味着数千万元的支出。因为支不出这笔钱,也许代县这锅夹生饭只能永远夹生下去。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家违法企业的继续存在,并不影响代县领导对企业关爱有加。在山西当地新闻上,可以频频看到代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到金鸡牧业视察,折射出当地政要对引进“这只金凤凰”的重视程度。县政府在一份报告里说要“计划用三年时间把该镇的肉鸡产业做大做强,打造成晋北最大的肉鸡产业基地,使肉鸡养殖真正成为全县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

此时笔者想起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说的一段话:“地方政府不能眼睛只盯着税收,没有安全,你谈什么发展?你谈什么和谐社会?安全,这是底线”。

显然,国家安监局长的话在代县一些官员和企业这里,安全已成了一句耳旁风。

我们现在能做的,也许只是祈祷“炸弹”工厂的冷库永远不出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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