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诚信的制药商 你敢相信吗?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调查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是振东集团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六贵,注册资本为1500 万元。开元制药的前身是山西省长治中药厂,成立于1958 年9 月 1 日,是长治药材分公司主管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89.8 万元,主营中成药生产。
1993年3月24日,冯虎平与开元制药厂(原长治中药厂)签订协议,并以自己特有的祖传秘方为技术成果与该厂共同《联合开发生产瘫复康胶囊合同书》(经公证),1996年双方签订了联合开发生产瘫复康胶囊的补充合同》(经公证)。并将该胶囊改名为“瘫复康胶囊”取得晋卫药健字(1995)第0037号文件。至此,瘫复康胶囊开始生产。
双方在上列的两个合同中约定了冯虎平应得利润为销售额的8%,并约定如果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违约,应赔偿冯虎平十倍的销售利润。
2000年3月7日,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国药管注(2000)74号文件,要求撤销中药健字文号,同时把技术合作、转让合同一并上报,统一纳入国家药品管理。
在落实国家药监局文件的过程中,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隐瞒“瘫复康胶囊”的技术成果为冯虎平的祖传秘方及双方合作生产的事实,未经本人同意,将原本是冯虎平的祖传秘方技术成果“瘫复康胶囊”,擅自变更为“芪蛭通络胶囊”,并取得了国药准字B(2002)0126号批文,开始大规模生产,2010年,该药被评为“山西省名优产品”。
2004年上旬,冯虎平一纸诉状,将开元制药告上长治市城区法院,要求确认芪蛭通络胶囊有自己的技术成果。同年7月,长治城区法院以(2004)城民一初字101号判决,确认冯对该胶囊享有技术成果权。2004年,长治市中级法院再次对该案件进行审判,却以(2004)长民终字第662号判决确认:开元制药与冯虎平共同享有对芪蛭通络胶囊的技术成果权。
冯虎平认为,这本是我自己的祖传秘方,应该享有100%的技术成果权。怎么能共同享有?最不能容忍的是,2000年初,开元制药在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时,就弄虚作假,贪天功为己有,把当初的合作人一脚踢开。我即没有授权,也没有转让,岂能说成是共同享有?对于开元药业肆无忌惮的背信弃义、道德沦丧,同时为了防止他们再次侵权,2005年,冯虎平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芪蛭通络胶囊专利,2009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ZL200510133939.6的专利证书。
2008 年9 月7 日,开元制药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李建平、马安山、蔡爱花、王六贵等6 人将其所持股份中的111.8754 万元转让给振东集团,吸收振东集团为新股东;开元制药将注册资金由218 万元增加为1500 万元,增加部分1282 万元由振东集团出资,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振东开元制药作为振东集团旗下的三大子公司,其主打产品就是将扶正固本颗粒和芪蛭通络胶囊作为开元药业的核心产品进行开发,这就更加侵犯了冯虎平的知识产权。
据调查,多年来,振东开元制药却从未向冯支付技术成果费用。
当今世界鱼龙混杂,颠倒黑白,一个真正享有知识产权的人缘何在二审败诉?其中必有猫腻,我们将继续关注!同时,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一个不讲信誉,不讲诚信的制药商,他们的产品你敢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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