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记录:爱告状的小朋友
(2014-04-18 09:33:31)分类: 教育科研(个案研究) |
案例情景: “老师,他打我”,“老师,他不给我看书,“老师,他拉我衣服.....”,相信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孩子的这种告状行为,我们是经常能碰到的。在班级里,总有这么两个调皮鬼经常引得小朋友到我地方来跟我说:“老师,小A又打我了。”一听到这话,我有点生气,这两个调皮鬼又开始“大战”了,每次有点小事,都要到老师这里来告状。而且次数比较频繁,几乎每天都有他们俩的事情。每次事后,多次像他们讲道理,但依旧如此。
评价分析:
由于受孩子年龄各方面的影响,幼儿之间的摩擦比较多。面对孩子的告状行为,我们该如何来处理呢?分析孩子“告状”的动机和目的,大致有这么几种:一是受欺负想寻求老师的同情和保护;二是检举他人希望老师对他们的是非作出裁判,同时使自己能被老师信任。
我想无论怎样作为教师首先要做的是心平气和地认真听取孩子的控告,全面而细致地调查孩子争吵控告的原因,弄清争吵的原委。后来,当我问起事情的原因时,小A忙说:“是小B先打我的。”的确,对于这样的话,我们老师听到的也是再熟悉不过了,孩子都会推卸责任,有时明明是先自己动手的,还说别人。而且他们俩人的位置也是离得很远,正在这时,一个小朋友过来了,他忙跟我说:“是小A自己先过去吵了他一下,然后小B也迫不及待吵到的。”真是原来如此。后来,我让这两个小朋友走到我这里,问起时,刚开始,他们俩个都说是对方,经过我再三追问,孩子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的确是跟刚才小朋友看到的情景一样。
所思所悟:
孩子喜欢告状,喜欢表现,这是儿童期的一个特点,因为,这一时期,孩子的独立性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依赖心理还比较严重,解决困难的能力也不强。因此在这个时期的孩子在思想认识方面对大人还很有依赖性,特别是孩子上了幼儿园,对教师非常崇拜,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老师赞许的就是好,教师指责的就是坏。所以,孩子们很在意父母、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态度,不管是赞许还是谴责,肯定还是否定,都成了孩子们判断是非曲直、善恶好坏的最高标准。
有些幼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经常会跑到老师那儿告状:“老师,某某把玩具扔到地上了,我没有扔。”“老师,某某饭没吃完,我吃完了。”这些孩子为了让老师注意自己,“我”没扔玩具,“我”吃得好,希望受到表扬或奖励。也有的孩子出于嫉妒,而向成人告发,但这种带有告发性质的告状是少数的,小伙伴之间的矛盾、嫉妒都只是暂时现象。
第三、家长的教育观念不正而导致幼儿爱告状。
现在的家长往往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忽略了幼儿合作、关心他人、相互友爱等品德的培养。由于幼儿是家中的“小太阳”,养成了部分幼儿依赖性强、以自我为中心、任性等不良行为习惯,缺乏必要的集体生活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这就导致了幼儿园中幼儿出现一些行为问题。
其实,告状不完全是件坏事,它也是积极的表现,反映了幼儿对行为规则的认识、掌握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老师是幼儿的启蒙者,必须慎之又慎对待告状行为。老师敷衍甚至不管的态度,可能会导致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更会混淆孩子的是非观,挫伤孩子的正义感。但若一味“支持”、“鼓励”孩子的告状,孩子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得不到发展,还会影响孩子良好的性格形成。
那么如何处理孩子的告状行为呢?在工作中,我尝试了很多的方法。
首先,教师与家长的观念态度都要:看起来在意,事实上忽略。
不管孩子告状的原因是什么,此时你在孩子心目中就是至高威望的大法官,任何简单敷衍的态度对孩子都是不礼貌、不尊重的。
你要表现出仔细倾听的态度,但其实最好“忽略”孩子告状的内容。除了可以进一步明确是非对错之外,任何教育都和平时一致,不因孩子告状而发生改变。
1、让孩子体会宽容的乐趣,培养孩子宽容的态度。
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从生活中让孩子体会到宽容的乐趣。在生活中让幼儿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要善于发现别人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而不是处处处心积虑的找别人的茬。
2、培养孩子自信的品质,抛开自我的习惯。
太喜欢告状,一方面是孩子不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孩子太过于自我的表现。父母和老师要在平时生活中就让孩子处理好自信和自我的关系。
一个从小就具有领袖气质、充满自信的孩子肯定不会有事没事地把“老师,某某又怎么啦”挂在嘴边。同时,父母也要教会孩子不能太自我。否则,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要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就是坏的,就值得告状。幼儿期的孩子爱告状的的确不少。但他们的告状没有什么恶意,目的只是想看看大人对那些不守规则的人事如何处理。大人最好不要随便表态,要搞清楚孩子告状的目的原因,区别对待。
其次,教师应了解幼儿告状的动机和目的,区别对待。
1、教师在处理幼儿因纠纷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必须先了解纠纷的原因,经过调解加以解决,而对那些持强凌弱的幼儿加以批评,对被欺负者给以安慰和保护。
2、求助类的告状。如“某某打我了”,“某某不把玩具给我玩”。对于这类问题大人不要插手,可启发孩子自己去和小朋友协商,想办法解决问题。
3、“检举揭发”类告状。如“某某又在打人了”。这种行为不宜鼓励,更不能当着“告状”孩子的面批评另一个孩子。可以这样对告状的孩子讲:你知道他打人不对,这很好,那么你看有什么办法帮助他呢?
4、为自己辩解的告状。如“黑板上的字是某某叫我擦的”,“是某某叫我在书上画的”,这时老师就要分清责任,该教育的绝不忽略。同时要让本以为告了别人的状自己就没事没的孩子认识到: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
5、挑剔性的告状。如“妈妈你不让我看电视看得太晚,可爸爸昨晚看电视你怎么不管啊?”这时候大众不要马上去责罚“被告”,哪怕对方的确不对,要让孩子知道:责罚别人与他无关,让他学会专注自己的事,而不去挑剔别人的错。
最后,我们教师平时在日常生活中应开展多种活动,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和良好的品质,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1、可组织幼儿观察影视动画、听故事等,有目的地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从而丰富幼儿是非的感性经验,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进而减少幼儿的不良行为。
2、可组织幼儿通过谈话、讨论等形式,讲一些幼儿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让幼儿来想办法解决,从而提高幼儿独立处理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进而减少幼儿告状行为。同时还要交给幼儿一些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策略,如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学会谦让,共同协商等。
3、可给幼儿一些实践的经验,让幼儿与教师共同解决一些告状行为,让他们在亲身感受的基础上明白告状的一些不良因素。
总之,幼儿的告状看来事小,其实跟幼儿的心理发展关系很大,作为幼儿启蒙者的我们,在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时,切莫等闲视之。同一个问题,教师不同的态度、不同的解决方法就会出现不同的效果,所以我们教师在处理问题上首先要为孩子考虑,在不影响孩子性格和品质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这样,解决问题的效果我相信是比较完美的。作为幼儿教育者要记住一句话:孩子是用来培养的,一切以不损孩子的“利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