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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传 第九章 约伯答复彼耳达得

(2018-04-21 18:44:10)
标签:

杂谈

分类: 百日学智慧《约伯传》
第九章 约伯答复彼耳达得" />

第九章 约伯答复彼耳达得

约伯在听过彼耳达得不太长的一段言论之后,竟用了两章的篇幅来答复自己的朋友。在这里约伯由于是全书的主角,讲出了不少重要和有意义的道理。他好似出于不得已,不得不与朋友讨论一下,有关天主的正义及天主对待世人的方式。他先开始自言自语,陈述己见,接着向天主发出了一篇祈祷,或谓一篇与天主的交谈。在这里他开始攻击和反驳朋友们向他所强调的道理。他说明天主的正义,犹如天主的本性是无限量的,与人的思想大异其趣,因此人不能用自己对正义所有的观念来衡量天主的正义,以及天主正义的作为(3、4节)。宇宙的受造清楚地说明了天主至高无上、全能无限的特性。他利用他的全能和他至高无上的智慧创造了一切。如果人胆敢反抗天主的全能,将被打得一败涂地(5-13节)。天主有全权来管理世间的万物,并断定人的命运;不论善人或恶人的命运,都掌管在天主的手中。受苦的人惟一能作的,只有向天主要求,求天主取消他的痛苦。因为天主是全能无限的,所以人没有权利来向天主探索其作为的理由。天主的作为与人的想法多次是背道而驰的。

约伯在第九章驳斥彼耳达得谓,他固然知道天主是公义的,但仍不能同意彼氏的观点:痛苦是罪恶的后果。因为由经验知道,很多无辜的人与罪人毫无区别的同样遭难。在第十章中约伯首先声明自己是清白无罪的,接着以极其生动活泼的方式,描述了自己目前惨痛的状态。

 

1-13节天主的全能

9:1 约伯答复说:
9:2 我确实知道事情是这样,但人怎能同天主讲理﹖
9:3 人若愿意同天主辩论,千个问题中,谁也回答不出一个。
9:4 他心中明智,力量强大,谁能对抗他,而保平安﹖
9:5 他可移山,山却不知;他一发怒,山即翻转;
9:6 他振摇大地,使之脱离原处,地柱随之摇撼;
9:7 他一下令,太阳即不升起,星辰即封闭不动;
9:8 惟有他展开天空,步行海波之上;
9:9 他创造了北斗和参宿,昂星及南极星辰;
9:10 他所作的大事,不可胜数。
9:11 他由我身旁经过,我却没有看见;他走过去,我仍没有发觉。
9:12 他若抢夺,谁能阻挡﹖谁能问他说:「你作什么﹖」
9:13 天主一愤怒,决不收回。为虎作伥的,必屈伏在他以下。

约伯不得不承认,他朋友的讲话并不是完全无的放矢的胡言,是有其部份真理存在的,尤其是厄里法次在梦境中所获得的知识(四17),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其理由是,天主是至圣的,无人可以与他比拟。由法律方面来说,人完全没有任何保障,因为在一千个罪人中,人不能对任何一个自圆其说。天主确是至大至刚的神明,在他面前无人可以自保,也找不到能为自己挺身作保的人,因为只有天主是至高无上的,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4节)。这里说“虽心明智”,为我们中国人是不难了解的,因为我们也说“心知肚明、心心相印、心照不宣、心领神会”等。这与希伯来人的说法如出一辙,他们认为心是智慧的处所,一切智慧都是由心中发出来的。这种说法在智慧书中屡见不鲜(约八10、三七10、24、谷三5、六52、箴二2、10、一六21、训二三2等)。

5-10节是一段对天主全能和上智的赞美诗。现在有些学者认为它是后人所加添的诗段,因为与它的上下文颇不相合。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太恰当,因为就在第4节,约伯刚刚提到“明智和力量”,这很可能使约伯想到天主无上的智慧和伟大的全能,因此便紧接着作了一段赞颂天主智慧和全能的短短诗歌(5-10节),因此事实上并不使人觉得太过突出,也没有将它的上下文打断。

作者首先赞颂天主在大自然界中所表现的大能,谓他可以移动山脉,而且作的如此突然和快速,竟使山脉自己也毫无感觉。就是当天主发怒的时候,他能够使天翻地覆,连最为稳固的山脉都为之震动。地动按犹太人的观念,是天主无限威力的明显证据。而每当天主摇撼大地,使他脱离原处,人们只有目瞪口呆,丝毫不能干涉。本来人们认为大地是稳固在“地柱”上的,是不会动摇的,可是天主竟也能使它摇晃不定,就如一座房屋,摇摇欲坠,险象横生(见约三八4-6)。就算是在天空,天主也能造成巨大的变动。太阳本来是为发光照耀大地的,但天主一出命能使它隐藏起来,躲在乌云的背后去,而不再发光(出一〇21-23);就算是星辰也在天主的一声令下,不再发光闪烁(依三四3);它们惟天主的命令是从,在天主的意愿下被封闭不动(7节、依一三10、则三二7、8、谷一三24、25),而且天主作起这些事来毫不费力,就如一位读者将所阅读的书本关闭起来一样,实在易如反掌,不费吹灰之力。

天主使天空广阔地展开,犹如一个广大无边的布幔(依四〇22),天主在海波之上大步运行,可怕的惊涛骇浪对天主毫无作为,更无损害(8节)。相反地,连茫茫无边的大海都要听从天主的命令。他还创造了许多巨大的星座,计有北斗、参宿、昴星及南极星(9节)。按古人的观念,这些星座是支张穹苍的重要星座。这些星座的名称是大多数的学者所认可的,只有“南极星座”的解释颇有问题。有人将它译作“南方的密宫”,大概是指人马座、南船座、南十字架座等。但因这一带的星宿异常稠密,且特别明亮,故此亦被称作“南天的喜乐”。实在作者面对这一切伟大惊人的景象,不得不仰天长叹,惊奇天主的伟大全能,承认自己的渺小无能和无知,惟一能作的,只有伏俯在地虔恭地朝拜天主的伟大全能。

但是天主的全能不但施展在深海和太空中,就是在人的生命中,天主也以神奇莫测的方式,来干预人的生命,人自己却毫无感觉:“他由我身旁经过,我却没有看见……”(11节)。天主的作为是所向无敌,必定成功的,谁也不能向他说:“你做什么?”(12节)。当他发怒的时候,就连那些为虎作伥的恶势力,都要屈服在他的足下,不敢妄动。“为虎作伥的”按原文是“辣哈布的助手”,而辣哈布则是海洋中可怕的怪物(三8、七12)。这句话颇有巴比伦神话的色彩,盖按巴比伦的玛尔杜克诗文,当提阿玛特前去攻打玛尔杜克时(是些神话中幻想的神明的名称),曾“率领着自己的助手”(一批怪物),前去冲锋陷阵。在圣经中辣哈布与塔宁和里外雅堂,几乎是相提并论的三种海怪(见约三8、七12的注释)。辣哈布多次是海洋的象征,它尤其象征红海,因此也就成了埃及的代表名称(依三〇7、咏八七4、七四13)。

 

14-21节反抗天主毫无用途

9:14 如此我怎敢回答,我怎敢措辞与他抗辩﹖
9:15 纵然有理,也不敢回答,唯有哀求我的判官开恩。
9:16 我向他呼求,纵然他答应我,我仍不相信他会听我的呼声。
9:17 他为了一根头发而折磨我,无故增加我的创伤;
9:18 致使我不能喘一口气,使我饱尝苦辛。
9:19 论力量,他强而有力;论审判,谁能将他传来﹖
9:20 我虽自以为正义,他的口却判定我有罪;我虽自觉无辜,他却声明我有偏差。
9:21 我是无辜的吗?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厌恶我的生命!

如果面对天主的威能,连大自然界中的力量都要俯首帖耳地惟命是从,人还算什么?尤其是像约伯那样微小无力的人更算什么?他怎么敢同天主来互相较量?在他面前企图寻找理由来原谅开解自己是无用的,因为他什么都知道。面对他无限威严的愤怒企图抗议,更是愚蠢至极的事。虽然人自觉据有全面的理由,且觉得理直气壮,也千万不要企图与天主争辩,因为终竟要屈膝,“惟有哀求我的判官开恩”(15节)。天主是那样崇高伟大,那样高不可攀,纵然天主俯听了约伯的哀求,约伯也不敢相信,天主真的会听到他的呼声(16节)。

此外约伯对于天主责罚他的理由,也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天主竟然“为了一根头发”而折磨他,意即为了一些芝麻绿豆的琐碎小事,天主竟责罚他。因此,他感觉天主对他的折磨是没有足够理由的,他是无辜而受害的人。而且他被压迫的那样厉害,致使他连呼吸喘气的机会都没有;他的生命整天充满了苦恼和辛酸(18节)。虽然如此,也完全没有自保己身的可能,因为既不能用力量,他比谁都强,也不能用审判,谁也不能传他来受审(19节)。约伯虽然的确觉得自身清白,但在天主的审判台前仍然不能自辩无罪,因此干脆不要自辩,预先自讼自承,明认自己的过错好了。不然他仍然会判定人有罪,仍会证明人有偏差(20节)。

第21节按思高译本的翻译似乎应是:“虽然天主判我有罪,我仍然自觉清白无辜,我要声明我的无罪。这样作虽然是危险的,因为能使与我作对的天主,愈形愤怒,而更严厉的惩罚我。算了,我已顾不到这些;即便丧失我的性命,又有何干?因为我已不再重视我的生命,这样的生活我已厌恶不堪”。这种译法固然无可厚非,算是正确合理的翻译。但是更为传统正确的译文应是:“如果我自认无罪,足证我不认识自己。我轻视我的生命”意思是说,如果我继续强调我自己无罪,我也得承认,我未真正认识我自己,因此我的生命是个不解之谜,我轻视这样的生命。

 

22-31节善人恶人都有痛苦

9:22 因此我说:都是一样。善人恶人,他一概灭绝。
9:23 若天灾突然降下使人猝死,他便嘲笑无罪者的绝望。
9:24 大地落在恶人的手里,蒙蔽判官脸面的,不是他,是谁呢﹖
9:25 我的日月过去比跑信的还快;疾走而过,无福乐可享。
9:26 急急驶过,似芦苇船,如骤降攫食的鹰。
9:27 我若决意忘掉我的哀怨,改变愁容,表示愉快;
9:28 但一想到我的痛苦,我就恐怖。我知道你决不以我为无辜。
9:29 我若是有罪,又何苦白费心血﹖
9:30 我即便用雪洗我身,用碱水洗我手,
9:31 你却把我浸在泥坑内,甚至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约伯基于亲身的经验得到一个结论,就是天主无赏无罚,当他难为人的时候,会将善人恶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起折磨。而且是如此毫不留情地来磨难善人恶人,致使两者同遭处罚,同归于尽。因此他朋友们所极力强调的,善人受赏兴盛,恶人受罚丧亡的理论是不正确的,因为事实摆在眼前证明并非如此,他本身就是个铁证,证明现世的赏罚福祸与人本身的伦理价值没有什么关连,因此以民有关赏罚的传统信念是不能存在的。灾祸来临时不分善人恶人,一同遭殃。这与厄里法次所坚持的理论:善人要在天主的祝福之下妥保无虞,且嘲笑恶人,庆幸他们所遭受的困苦艰难、摧残和饥饿(约四7、五22)。事实上当善人遭受困苦磨难的时候,天主非但不出面扶持鼓励安慰他,且好似在看着善人的痛苦挣扎而发出会心的讥笑(23节)。这里约伯的言词简直太过尖酸刻薄了,已似乎对天主在诅咒,却也清楚地表现了他心灵的处境,及他已近乎绝望的感受,因此他绝对不能接受以民那种传统不实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论。

更有甚者是天主好似将世上判官的眼睛遮蔽起来,使他们有视无睹,任令恶人在世上横行霸道,以非法的手段夺取人家的财富,占领人们的土地据为已有,好似整个世界非他们莫属似的。实在社会上天天有多少不公不义的事件发生,恶人却若无其事地消遥法外!在这里约伯犹如其他古代以民,对天主准许恶事发生和命令恶事发生的两种形势没有分清,将一切说成是天主直接干预的结果,因此所得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不是他,是谁呢?”(24节)。总而言之,既然天主是全能无限的,他无论怎样作,都是有理的,再没有争论的余地。

以上所述仍是些尽人皆知的实例,如今约伯进一步来描述他个人的遭遇。他生命的时日在迅速的飞奔而过,“比跑信的还快”(25节见撒下一八22-24)。他还没有真正享受过生命的幸福,便即将完结了。他用了两个比喻来形容时光转眼即失的速度:就如芦苇船,又如骤降攫食的鹰(26节)。芦苇船是指埃及的一种轻便的快船,以芦苇造成,可在尼罗河上非常快速的划行,犹快过跑信的人(依一八2)。在本书中我们会不时发现一些与埃及有关的风俗习惯,足见作者对埃及的环境知之颇详。但是还有一种更快速的东西,就是由高空直冲而下,以最快的速度捕食的鹰。这种指示快速的比喻说法,在圣经上屡见不鲜(撒下一23、耶四13、哀四19)。

虽然约伯愿意自强振作,忘掉他一切的痛苦,而表示愉快的面容,但是徒劳无益,内心的苦闷难堪不容他伪装快乐,因为他知道天主决不会承认他的无辜(28节)。如果天主为了他真正犯过的罪恶而惩罚他,他将无话可说,因为罪有应得。但是如今天主却为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理由,为了一种他完全不知道的过错而惩罚他,那就有点太勉强说不过去了。但是面对全能无限的天主,他又能作什么?只有听天由命了!再说,如果他真正的犯了罪过,他又何苦还勉强振作表示高兴?因为他确知所受的痛苦是罪恶的惩罚。因此他心中虽充满了痛苦,但也无能为力,不能自拔。他不得不承认,在天主面前没有人是洁白无玷的,就算是人用雪水来洗涤自己,或者用咸水来洗自己的手,也完全无用,因为对天主来说,人仍是秽污不堪,尤如浸在泥坑里的人一样。甚至连他本人所穿的衣服,好似也在憎恨他,巴不得对他远而避之,免得使自己沾染上不洁。在圣经上多次身体的洁净或玷污是伦理洁或不洁的象征(依一16、18、耶二22、咏五一5、9等)。

 

32-35节在天主与约伯之间没有评判员

9:31 你却把我浸在泥坑内,甚至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9:32 因为他不象我是个人,使我能答复他,或让我们同去听审。
9:33 在我们中间没有仲裁,可按手在我们两造之间。
9:34 但愿他的棍杖远离我,他的威严不要恐吓我,
9:35 我好能讲话而不害怕;但是如今我并非如此。

同天主争辩论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二者之间完全不成比例;因为他是万物的创造者,而不是普通的人。人不能将他拉到判官前去受审,因为在他面前人将毫无作为,他太崇高伟大了,因此也没有一位判官有权来审询他,他不属任何人管辖。现在惟一的希望,只有祈求天主,使他惩罚的棍杖远离约伯,因为他已成为了天主义怒和恐怖的无辜牺牲者(34节)。目前约伯已处在无以复加的痛苦悲哀中,他已完全无力去思索天主惩罚他的理由,因此他要求天主暂时高抬贵手,停止对他的打击,使他多少有点喘息的机会,好能比较更清醒地思量自己的痛苦处境,并承认自己的过犯。可是在目前的情形之下,他仍然强调自己是无罪而受累的牺牲品,除非有人确切地指明他的过犯在那里。约伯在这里说话的确有点冒失,但仍是有可原谅的,因为这是他心灵剧烈痛苦的自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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