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纪律管理办法
(2013-04-02 11:31:16)分类: 11---21 |
河北正定中学东校区
宿舍就寝纪律管理办法
(2013年4月试行)
为加强我校宿舍管理,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期对住校生实行量化积分管理,由教育处、年级和班级共同实施。
一、教育处挂牌通报管理:
教育处对宿舍就寝纪律“每天反馈,每周统计,每月总结,每学期总评”,实行挂牌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每月内宿舍违纪2个不合格,该宿舍挂黄牌警告,通知年级和班级整顿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每月内宿舍违纪3个不合格及以上,该宿舍挂红牌警告,全校通报,年级和班级整顿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记录方法:晚就寝40分钟(22:40)以前违纪一次记1个不合格,晚就寝40分钟(22:40)以后违纪记2个不合格;
二、年级和班级积分管理
每名学生每学期基础分100分,加减分办法:
1.
2.
3.
4.
对分数较低的同学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积分90-80分(1-2个不合格)时,班主任批评教育;
2.个人积分70分(3个不合格)时,年级和班级约谈家长,下发“停宿警示单”,递交保证书后,方可继续住宿;
3.个人积分剩下60分(4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1周,或回家反思2天(不含周日);
4.个人积分剩下50分(5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2周,或回家反思4天(不含周日);
5.个人积分剩下40分(6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3周,或回家反思一周
6.个人积分剩下30分(7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1个月;
7.个人积分剩下20分(8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2个月;
8.个人积分剩下10分(9个不合格)时,取消住宿资格3个月;
9.个人积分扣为0分(10个不合格)时,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河北正定中学东校区教育处
201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