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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一民意司法公正杂谈 |
李某一们想要什么样的公正?
6月27日,李某一第二任律师辞职,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律师解释辞职的原因是“因案情需要”,并称“有些原因不方便说,也不好说。”知情人透露,律师辞职或因案情错综复杂,很烫手,压力太大。另有知情人透露李母要求律师写公告称李某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律师不愿写。
7月10日凌晨,李某一的新任律师发表声明,直指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并提出为李作无罪辩护。此声明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哗然,甚至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网站被黑。
为什么两任律师提出辞职?
为什么第三任律师提出的声明会引起社会哗然甚至律师事务所网站被黑?为什么至今没有报道称网站被黑事件接受警方调查。
有理由相信,只要有万一可能性来证明李某一无罪,前两任律师辞职显然不是理性的事。
有理由相信,新任律师的声明引起社会哗然甚至网站被黑是因为李家及律师所为又一次引起公愤。
有理由相信,警方不认为现在调查网站被黑事件是合适的时候。
为什么李家及律师要如此作为?李某一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公正?
英国上个月宣布英国广播公司(BBC)老牌主播霍尔(Stuart Hall)性侵未成年案审判结果,霍尔被判处入狱1年零3个月。这一判决结果在英国国内引发争议。判决结果宣布后,受到英国首席检察长、英国工党副领袖等公开质疑,认为对霍尔的量刑太过“仁慈”。有媒体评论称,1年零3个月的判决结果令人怀疑司法系统是否认真对待儿童性侵案。英国上诉法庭近日表示,有可能在两个月内举行本案复审的听证会。
有理由相信,在英国,判决遭到如此质疑,甚至受到政界人士指责不多见。原因是霍尔的行为包括审判过程中的行为引起了公众愤怒。
齐默尔曼案情其实并不复杂。被告齐默尔曼,拉美裔,居住于佛罗里达州桑福德(Sanford)小镇,是小镇的一名志愿协警。2012年2月26日晚上7点左右,他发现17岁的黑人青年马丁(Trayvon Martin)出现在社区,齐默尔曼觉得马丁形迹可疑,于是报警。警察叫他不要参与,等待警察到来。但齐默尔曼决定继续跟踪马丁,后来发生了争执,争执演变成了惨案:齐默尔曼开枪打死了马丁。齐默尔曼因此被控二级谋杀,但齐默尔曼宣称这是自卫。与类似别的案件一样,“自卫”是否成立成为此案的关键。
此案引起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因为死者是一位黑人青年。黑人社区因此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运动,甚至总统奥巴马不得不出面表态:“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想他就和马丁看上去差不多。当我想起这个男孩,我就会想起自己的孩子。(If I had a son, he would look like Trayvon. When I think about this boy, I think about my own kids.)”。奥巴马的发言虽然没有直接干涉案件审理,但同情马丁之心所有听者都体会的到。
这桩案件经历了16个月,结果是控方无法证据确凿(Beyond reasonable doubt,在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的情况下)地证明齐默尔曼没有用枪的必要,所以6名陪审员一致认定齐默尔曼谋杀罪名不成立。
回到李案,有理由相信,检方既然提出控告,特别在今天这样的形势下,如果无法证据确凿地证明,那就变得无法向社会作交代。
从前几任李某一的律师辞职来看,要证明李某一无罪做不到,所以才会放弃。这是我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思考逻辑,我更愿意这样思考:
1、大众需要的公正并非一定是法律给予的公正,但当前形势下,司法不可能漠视民意,因为今天对民意迟钝,明天民众将对一切社会悲剧迟钝。我们期待着有一天司法真正独立,但这在今天的英国和美国都做不到。
2、“你怎么认为自己的人生比别人的更有价值”?李某一案是社会悲剧,悲剧的始作俑者因为拥有特权,而他们的经历使他们坚信那种特权就是他们的公正。他们想要的这种公正以前已经得到了,今天能不能得到?未来有没有可能得到?这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关键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