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QB/T2955-2008检验规则的问题

标签:
365gb/t2955批产品检验规则加倍复检 |
分类: 学术论文 |
摘要:如何控制产品质量水平是生产企业关注的重点,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标要求,准确判定将成为一句空话,甚至是自欺欺人。产品标准GB/T2955-2008《休闲鞋》设置的检验规则无法控制产品质量水平,其加倍复检的规定,无形中增加了错判的概率,很容易造成不合格批产品被判定为合格,生产企业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
产品标准的检验规则是判定批产品质量水平(即接收质量限AQL、不合格品率)合格与否的依据,也是生产企业控制产品质量水平的技术规范。然而,如果检验规则不科学,不仅控制不了产品质量水平,而且还会把低下质量水平批产品判为合格。比如,产品标准GB/T2955-2008《休闲鞋》的检验规则,从表面上来看检验判定规定对批休闲鞋质量进行了控制,但是深入分析发现存在很大隐患,尤其是加倍复检会降低了对批休闲鞋的质量要求。
1 GB/T2955检验规则的规定与表述
产品标准GB/T2955规定对休闲鞋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是以报检产品为一批,从中随机抽样三双进行检验,对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部分项目进行检验;型式检验,以被检产品为一批,从中随机抽样三双进行检验,对产品标准规定的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同时,还规定在4种情况下要进行型式检验:一是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二是产品长期停产(至少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三是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四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检验规则还规定,不管是出厂检验还是型式检验,三双休闲全部达到优等品要求,则判该批休闲鞋优等;三双休闲鞋全部达到合格品要求,则判该批休闲鞋合格;如有一只(以及以上)不符合合格品要求,则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单从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所规定的判定方法来看没有什么问题,其中还规定检验不合格的要加倍进行复检,这样好像对生产企业生产的休闲鞋质量要求更加严格,有利于提高休闲鞋的质量水平。然而,如果有人想知道经过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合格(或优等)的批休闲鞋是否真正达到合格(或优等),谁也说不清楚,其质量水平是多少,谁也回答不上,而加倍复检能提高对质量的要求也只是凭个人的想象。
2 检验规则的检测结果分析
产品标准GB/T2955检验规则规定批休闲鞋是否合格是抽查三双休闲鞋进行检验判定,三双休闲鞋检验都合格判该批休闲鞋合格,反之为不合格。如果三双休闲鞋中出现有不合格,还可以加倍的形式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对批休闲鞋进行判定,这样实际上会降低了休闲鞋的质量水平要求。
2.1 抽样检验判定的结果
大家都知道产品生产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合格,否则就用不着随机抽样了。根据概率论的二项分布⑴,从批产品为N的产品中,抽取样品量为n,接收数为Ac时的抽样方案(n;Ac,Re)。该抽样方案判定批产品的合格概率Pa(p)就是样品量中出现不合格品数d=0、1、2…Ac的概率的总和,如公式1所示。
http://s10/mw690/002xfwm7zy79FHc6Qgpb9&690
表1
质量水平p(%) |
1.5 |
2.5 |
4.0 |
6.5 |
10 |
20 |
25 |
30 |
合格概率Pa(p) |
0.956 |
0.927 |
0.885 |
0.817 |
0.729 |
0.512 |
0.422 |
0.343 |
从表1中发现,不管批休闲鞋的实际质量水平是多少都有可能被判定为合格的可能,只不过概率不同而已,如果以样品休闲鞋的合格来判定批休闲鞋合格,显然不科学,也谈不上对批休闲鞋的质量水平进行控制,只有在确定某个质量水平后,才知道样品休闲鞋合格时批休闲鞋被判定为合格的概率。同时我们还发现,即便批休闲鞋的质量水平降至30(即合格品率只有70%),属于质量水平严重低下的批休闲鞋,随机抽样检验3次还有一次判为合格。换言之,采用(3;0,1)抽样方案检验样品休闲鞋合格是不能确定批休闲鞋的质量水平是多少,有可能质量水平还是很低下。由此可见,样品休闲鞋合格来证明批休闲鞋合格是在自欺欺人。
2.2 加倍复检判定的毛病
(3;0,1)抽样方案的加倍复检方案为(2×3;0,1),根据公式1计算,该复检方案在不同质量水平p下判批产品合格概率Pa(p),如表2所示。
表2 (2×3;0,1)抽样方案在不同质量水平p下的合格概率Pa(p)
质量水平p(%) |
1.5 |
2.5 |
4.0 |
6.5 |
10 |
20 |
25 |
30 |
合格概率Pa(p) |
0.913 |
0.859 |
0.783 |
0.668 |
0.531 |
0.262 |
0.178 |
0.118 |
根据产品标准GB/T2955规定:如果抽样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检,最后按复检结果判定。从公式1得知,(n;Ac,Re)抽样方案判批产品不合格的概率是〔1―Pa(p)n〕。如抽样方案(n;Ac,Re)判定不合格,只要加倍复检方案(2n;Ac,Re)合格就可以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只有2次抽样检验都不合格,才最终判定批产品为不合格。那么,加倍复检通过的合格概率Pa(加倍复检)(p),如公式2所示。
Pa(加倍复检)(p)=1-〔1―Pa(p)n〕×〔1―Pa(p)2n〕
按照公式2计算不同质量水平p的批产品在抽样方案(3;0,1)检验后再加倍复检的合格概率Pa(加倍复检)(p),如表3所示。
表3 (3;0,1)检验后加倍复检在不同质量水平p下的合格概率Pa(加倍复检)(p)
|
1.5 |
2.5 |
4.0 |
6.5 |
10 |
20 |
25 |
30 |
合格概率Pa(加倍复检)(p) |
0.994 |
0.990 |
0.975 |
0.939 |
0.873 |
0.640 |
0.525 |
0.421 |
通过表3与表1比较发现,不管批休闲鞋的质量水平是多少,加倍复检都会增加合格概率,更加容易通过抽样检验。比如,对于质量水平为25(即合格品率为75%)的批休闲鞋,加倍复检反而增加了10.3%判合格的可能(即即合格概率从0.422升到0.525),误判风险高达52.5%。换言之,产品标准GB/T2955规定的加倍复检,不仅没有起到提高控制产品质量水平与加严的目的,反而降低了对质量水平的要求、放松了把关的能力。这一点应引起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
3 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得知,产品标准GB/T2955-2008对批休闲鞋判定的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它无法控制批休闲鞋的质量水平,生产企业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简单地认为有抽样检验就能控制产品质量水平。生产企业要想有效地控制休闲鞋的质量水平:首先要确定休闲鞋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即接收质量限AQL或不合格品率)值;其次根据质量水平值从国家验收抽样标准⑵寻找到适应自己的系列抽样检验方案(n;Ac,Re),并按其规范程序对每批休闲鞋进行抽样检验判定;第三如果出现异议需要处置,必须严格按国家复查抽样标准⑶要求执行,不能认定加倍抽样检验会更加严格的直观认识。
参考文献
⑴王梓坤.概率论基础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9.
⑵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⑶GB/T16306-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年11月第一版.
(发表在《西部皮革》2017年3月5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