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认定 “历下书法之秀”、“规范书写之星”的通 知
(2013-04-08 16:50:57)分类: 重要通知 |
通
各小学:
为落实教育部“书法进课堂”总体要求,传承祖国传统书法艺术,促进中小学生规范书写、美观书写,经历下区书法家协会、历下区青少年宫、历下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协商研究,决定在我区范围内进行“历下书法之秀”和“规范书写之星”评选认定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历下书法之秀”评选条件
“历下书法之秀”主要侧重于4—6年级学生中毛笔书法优秀者,评选标准主要有:
1、能用毛笔规范书写多字作品,擅长楷、隶、行、篆等规律字体之一即可;
2、能明白中国书法的大致发展、经典书法碑帖、重点书家笔法结构特点;
3、能讲解书法用笔、字体结构、书写要点、作品要素等;
4、对推动班级和学校的书法教育教学有较大带动作用和较好参与精神。
5、在省、市、区毛笔书法比赛中获奖多次或者获得较高奖项者;
二、“规范书写之星”评选条件
“规范书写之星” 主要面向1—6年级学生中硬笔书写良好者,评选标准主要有:
1、坐姿端正,头、颈、眼、胸、身等合乎健康成长、规范书写标准;
2、执笔正确,课堂学习和课后作业时,能长久坚持正确执笔姿势;
3、书写规范,合乎笔顺要求,正规书写率高,不倒插笔划,不造字画字;
4、字体优美,符合大众传统审美,符合文稿格式篇章。
5、硬笔与毛笔兼优的学生享有优先推荐权。
三、评选程序
1 、名额:“历下书法之秀”依据4—6年级学生数,按照100:1推选上报参加初选(我校推荐18人),请4-6年级每班推荐1人,报名给教务处,学校将进行现场评选,择优推荐。“规范书写之星”1—6年级,每班1 名上报,参加评选;
2、填表:按照表格要求,电脑填写选手资料,并在表格内粘贴照片或者清晰打印均可,一张为参评作品清晰照片,一张为选手书写作品时的照片,以便统一筛选确认;因为学校无法彩打,所有报名表格请学生自己打印好上交给语文老师。然后,送教务处司马广智老师。
3、核查“历下书法之秀”资格后,全区组织现场书写比赛,选手要现场书写照片作品并考察相关书法知识,确认后颁发“历下书法之秀”证书,作为历下区书法家协会“少年书法家”后备人选并视情吸纳为会员。
4、“规范书写之星”主要依据学校学校和班级平日观察推荐,区不再统一组织复评,但命名为“规范书写之星”的学生应时刻能起到样板标兵作用。
四、上报时间
2013年4月16日前,各班将参评表格报交教务处司马老师处。
2013年4月6日
附表1、“历下书法之秀”申报表
附表2、“规范书写之星”申报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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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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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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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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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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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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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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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书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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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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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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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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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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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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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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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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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照片 |
书写姿势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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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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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书法之秀”申报表
“规范书写之星”申报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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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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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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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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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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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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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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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书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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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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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字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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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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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书写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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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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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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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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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照片 |
书写姿势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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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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