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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进入联盟开始,詹姆斯几乎就一直充当着他所在球队的领军人物。特别是在他回到克利夫兰之后,在自己的两位全明星小兄弟乐福和欧文面前,他义不容辞,担当起球队的领袖责任。可以说,无论在场上还是场下,他都在这支队伍中说一不二,连布拉特或泰伦-卢恐怕也要敬他三分。
你可以看到,比赛中詹姆斯那倾情的投入。往禁区突破撕裂防守、站在弧顶控球指挥队友、在篮下与对方内线拼抢篮板、在三分线开始盯防库里这样的超级后卫,这些都是他在场上所做的事情,甚至是进攻时带球过半场这样的活儿,他也常常揽在手上。
詹姆斯希望通过自己的碾压式突破围球队贡献分数,希望吸引防守后为站在三分线外的四位队友亲自输送炮弹,他希望队友们充分落位后自己亲自送出适时的一传,他希望……可是,这样的詹姆斯,就真的做到一位球队的“好领导”所该做的事情了吗?
欧文是什么样的球员?他是一位必须手上有球,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的球员。他只有持球,并且跑动起来,才能使出突破绝招得到高分,才能依靠突破,贡献出一些高质量的传球(欧文并非不能传球,他只是必须要持球,突破,才能传好球)。
乐福又是一名什么样的球员?他是一位古典的进攻型球员,他必须要进入低位,必须要背身,必须要持球,才能发挥出自己的单打水平,才能用自己非常不俗的策应能力丰富球队的进攻套路。
结果呢?欧文和乐福都表现出了不适应,尤其是乐福,直接从一个超级内线,沦落为攻不进、防不住的球队漏勺。而球队的形象也打了折扣:试想,球队的招牌球员,球队的脸面,竟然在球场上让别人忍受胯下之辱,这怎么好说得过去?
其实我理解詹姆斯,他太想赢球,他太想胜利,他太想通过自己的双手来赢球,他太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取得胜利。我猜,如果可以,他真想变出另外四个自己,通过一己之力与对手对抗到底。
但事实上,勒布朗-詹姆斯,他是球队的领袖,领军人物,球队更需要他做的,并不单单是这样的事。
——事必躬亲的领导,未必能真正地当好领导。
所以,勒布朗,是时候放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