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文:学术短文价值高(北京日报)

学术短文价值高
《法律的断章》,吴情树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http://s15/mw690/8a1007dagd943e3f4085e&690
http://wcm.bjd.com.cn:8080/pub/jbw/10llzk/201304/01/t20130401_3604589.html
吴情树博士就其法学随笔集《法律的断章》邀我作序,我看后颇有感想。这是作者在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结集。由此,我想到,一个学者如果能在撰写学术专著和长篇论文的基础上,适当通过报纸发表一些言简意赅、短小精悍的文章,确实有利于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一本著作可能印三五千册就不错了,一本学术刊物的发行量一般也不出一万册,但一份报纸,动辄数十万份,其受众面要广得多。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出名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学者的思想能在多大范围内传播、多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问题。季羡林的梵语、巴利语专业估计绝大部分人都不懂,也没看过,但他的随笔、散文对他成就大师地位绝对是起了作用的。事实上,胡适、梁实秋、林语堂这些人,我们都是通过他们的随笔和散文来认识的。当今西方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贝克尔、斯蒂格列茨等,都是开专栏、写短文的高手。
另一方面,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一个学者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每一个想法和灵感都写成一篇长篇论文,但这些想法和灵感却是珍贵的,如果能借助短平快的形式写出来与读者分享,也是一个贡献,因为它很可能启发别人去作进一步的思考甚至研究。中国古人有“不朽才消一句诗”的说法,其实,法学界的许多名言警句,有时就来自一篇短文、一个演讲甚至是一封通信。所以,我们决不要低估短文的价值。
当然,短文的写作与学术论文的写作在方法和技巧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常听人讲,一个动辄下笔上万言、引注数十个的专家,不一定写得好一篇千字小文。我前后出过四本法学随笔集了,其中有一本曾请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原社长兼总编辑陈早春先生作过一个序,他在序中委婉指出,行文如看山,当有起伏,而我的一些随笔和散文似乎过于控制了自己的感情,把学术和文学界限得过于严苛。他还以先秦诸子的散文为例,说到诸子大多是政论家、哲学家、法家和杂家,在他们那些析理论道的经典名作中,感情激越,文采飞扬,以致清代评论家章学诚惊叹道:“后世之文,其体皆备于战国。”想到自己的随笔中竟屡有“首先”、“其次”、“再次”这样的表达法,不禁汗颜。
我翻阅这本集子,里面不少文章令我惊喜,有的颇具学术高度和问题意识,有的闪亮着思想的火花和文字的美丽,还有的让我看到作者追求美好人格的人生境界。但这些文字中,是否也有前述我的随笔中所存在的欠缺呢?甚至在某些方面更甚呢?我以为是有的。希望作者不断锤炼自己,做到在短文与长篇学术论文两种文体之间的写作均能长袖善舞。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