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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没按规则组织比赛的后果:事不大 教训不小 作者: 风_尘_子_hdp
几个球队之间的一场比赛活动,谈不上很正式、很正规,但牵头组织者的意愿还是很好的,在场上专门设置了三个裁判员,但犯了个非常低级的错误:球员都开球后,裁判员竟然跑到某个洞临时加设了OB桩(说是考虑比赛的难度问题)!
事后,因参赛球队提出严重异议,主办方无奈之下打电话问道长: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道长说:这个没法处理。从规则角度来说,这场比赛只能重打,因为由于裁判的错误行为导致了比赛不是在公平条件下完成的,根本就无比赛成绩可言。
这个事情教训不小。
现在很多民间业余比赛渐渐都在考虑设置裁判人员,这本身当然是大好事,是“按规则比赛”的必要条件之一。与此同时,可能一则是因为现在能出场的专业裁判人员实在太少,正规赛事都忙不过来;二是有的主办方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重视度不够,以为只要有“裁判”就好,导致未能正常发挥裁判人员应有的专业作用。
没有裁判还好说,一旦正式设立了裁判组,则裁判的责任就非同小可,尤其是裁判长。一是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决不能做“符号”;二是必须有对应的专业能力,满足起码的场上比赛控制要求,否则很容易弄出一大堆额外的麻烦,让主办方难以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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