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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注及经注学者

(2013-02-24 11:51:36)

《古兰经》注及经注学者

鉴于《古兰经》是以阿拉伯语、并根据阿拉伯人的表达方式而下降的,因而穆圣时代的圣门弟子都能理解、明白《古兰经》的词句。《古兰经》下降的每一节、每一章都是根据当时发生过的或未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下降的,并以此来阐明认主独一的信仰法则。当时,穆圣(求主赐福之)负有为他的门弟子阐述并详细解释每节《古兰经》文的含义和目的的责任。因此,圣门弟子们通晓《古兰经》,也知道每节经文下降的原因背景和每节经文针对的事项。
一、穆圣时期。
《古兰经》注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形成独立的一门学科,更没有编辑成册。但是圣门弟子们能背记,并用不十分严谨地口头语言讲述其意义。正由于当时的经注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所以此时的经注不是十分的严谨。据圣妻阿依莎传述:先知只是根据哲伯依利天仙传达给他的去注释《古兰经》。可以说当时的经注就是穆圣传述的。例如:(1)从传述的圣训中有对礼拜和天课的注释,详述了礼拜的拜数、方式及交纳天课的数量等。(2)穆圣对《古兰经》中的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2187)注释时详细说明了黑线和白线是指黎明前的黑暗与光明的分界线。(4)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割断他们俩的手。(538)穆圣对这里的手以右手做了详细的解释,即你们当割断他们的右手。这正如《古兰经》中所说: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1644)因为他需要阐明,至于明显的经文不必阐述。因此叶海亚凯西尔说:圣训是解释《古兰经》的
二、圣门弟子的时期。
这个时期已有许多关于对《古兰经》的明文的注释。特别是伊本 艾比塔利卜、阿卜杜拉阿拔斯、阿卜杜拉买斯欧迪、栽德萨比特、阿卜杜拉阿穆尔等。这些人在圣门弟子中因博学而著名。他们根据从使者那里学到的和听到的传述进行注释或进行创制。
圣门弟子中的经注学者除了四大哈里发还有伊本买斯欧迪、伊本阿拔斯、伍班叶克尔卜、栽德萨比特、艾卜穆萨艾什阿里、阿卜杜拉栽比赖、艾奈斯马力克等。其中流传下来的以阿里和伊本阿拔斯所做的注释较多。伊本阿拔斯(归真于伊历68年),他是最有名的早期《古兰经》经注家。穆圣曾为他做过杜阿:“主啊!你让他精通宗教,教给他注释。他留下了许多关于《古兰经》的注释。伍班叶克尔卜(归真于伊历20年),就收集了许多关于《古兰经》文的记录,他是穆圣时期收集《古兰经》的四人之一,也是最精通、擅长诵读《古兰经》的人。除这些人外,还有许多传述较少的《古兰经》注释者。
三、再传弟子时期。
  
他们在继承圣门弟子遗留的经注基础上,又对这门学科进行创制性注释。这一时期,因为大量非穆斯林入教后同穆斯林们生活在一起,带来了他们的思想,他们往往用他们经典中的注释来理解《古兰经》。许多经注的解释受到了来自《讨拉特》、《引之勒》中的各种注释的影响。
再传弟子时已开始编撰经注。第一本完整成册的经注是塞尔德哲比勒编辑的,他是库法学者(归真于伊历95年),是再传弟子中最博学者之一。以编撰经注著名的再传弟子还有扎比尔耶济迪、艾卜汗贾济穆贾希德、伊本买斯欧迪等。
   
再传弟子之后,又出现了许多学者,他们根据收集圣门弟子的注释及各地再传弟子注释编撰了许多的经注集。当然他们的编辑不是根据《古兰经》降示的次序和我们现在看到的内容而编的。其中有:苏福扬奥拜德(归真于伊历197年)、艾卜苏福扬沃基阿、伊玛目哈菲兹易斯哈格(归真于伊历238年)等。这一时期的经注学家在理解《古兰经》时,主要根据《古兰经》中的本意和来自穆圣及圣门弟子的注释,另外还有从非穆斯林(有经人)的经典中借鉴的,在注释中他们凭借真主给他们的智慧,靠自己的努力和钻研而进行注释《古兰经》。
这一时期《古兰经》注释特征:
1
、由于许多的有经人皈依了伊斯兰教,在注释中加入了许多《讨拉特》和《引之勒>的内容。当时他们喜欢用他们经典中传来的消息来解释《古兰经》。并且很注重与教法无关的一些消息,如造化宇宙的传述及万有的机密等。他们的内心还是偏向于听《古兰经》中关于对犹太人和基督教人事件的细节描述的。在再传弟子之后的经注中也有许多来自《讨拉特》和《引之勒》中的注释。.
2
、注释除了保持着穆圣从真主那里接受、圣门弟子们从穆圣那里传世的形式外,人们还很注重和关心从他们本地区的伊玛目那里收集有关注释。如:麦加人很注重从伊本阿拔斯那里收集,伊拉克人很关注从伊本买斯欧迪那里收集。
3
、在这一时期的经注中就出现了学派思想倾向,经注具有了自己学派的观点。如格塔岱迪阿玛,他在经注中就涉及到了关于宿命的理论,他因此被认为是宿命论者。哈桑巴士拉以肯定宿命注释了《古兰经》。他主张人类有意志自由,并且辨别真伪是非、选择自己的善恶行为。
4
、由门弟子中传述的许多经注在再传弟子们这里产生了许多分歧,但相对后来的经注学家而言,当时的分歧还是很小的
这是早期的基本情况,即:接受和传述时期。这种特征仅在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时期,接着的记录整理时期,在三传弟子时期迈开了第一步。(起始于伍麦耶王朝末,阿拔斯王朝初期。)
四、经注发展的历程
   
经注历程迈出的第一步,是在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时期以后,这一步首先是从整理编辑圣训开始的。圣训的收集分门别类,多种多样,经注只是作为圣训包括的篇章之一,自始至终没有专门的去一章一节的注释《古兰经》。但有许多的学者周游各地收集圣训,以及收集穆圣对《古兰经》的注释,和圣门弟子或再传弟子对《古兰经》的注释。这些人有:叔阿白哈贾吉(归真于伊历160年),瓦基阿杰拉哈(归真于伊历197年),苏福扬欧叶奈(归真于伊历198年)等等。这些人都是最早的圣训学家,他们把收集的经注作为圣训的一个章节内容,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单独的学科。这时的经注只是在其它学科中播下了它的第一粒种子,为宣告一门单独的学科即经注学的诞生作了准备。
   
经注历程迈出的第二步,即经注学从圣训学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一门学科。经许多学者的整理完成了对《古兰经》中每节经文的依次解释。这些学者中有:伊本马哲(归真于伊历273年),伊宁杰里里脱伯里(归真于伊历310年)等等。他们所有的经注都是依靠穆圣及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传述而注。当时(初期)《古兰经》注主要还是依靠传述。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步中经注从圣训中分离并不意味着否定了以前的注释,而是指经注在不断的发展。显然经注先是从穆圣那里传述,而后作为圣训的一章进行编写,之后从圣训中分离而成为独立的一门学科,这每一步都是逐步完成的。后来许多的圣训学家仍然遵循和沿用着头一步注释的方式,即依靠穆圣和圣门弟子的传述进行注释。
   
经注历程迈出的第三步,经注不断发展,但还是没有超出传述的模式。许多使用简明传述系统的学者编辑了经注,他们引用了前辈学者传来的言语,但没有指明传述的人。随后经注中就难免掺合有假的和人为的注释,而看到这些经注的人认为这些都是正确的。后来许多的学者将这些成分也引用在了他们的经注中,他们把引用的那些以色列人中的传说也认为是事实。这就是把人为的和犹太教的传说渗入经注中的初期。
 
经注历程迈出的第四步,经注学自此可谓迈出了一大步,从阿拔斯时期延续到我们今天仍在不断发展。在这一时期他们不再只是局限于先贤们那里的传述,而是将个人思维的理解融入传述经注进行编撰经注,这确实是令人注目的发展。首先是个人见解型的注释开始了,他们会选择一部分主张,放弃另一部分主张。但个人见解必须依靠语言和《古兰经》语法结构等。受到各种知识、各种观点及不同信条的影响,这种个人见解的注释不断增加、壮大,以至于人们发现有许多东西是与经注毫无关系的。很长时间后,学者们编撰出了语言学、语法学、词法学,也开始了教义学研究。出现了传播他们自己观点的学派和门户,同时出现了许多被翻译成阿文的哲学书籍。这些知识学科和相关的经注研究相融合,超越了经注范畴。即:理性方面的注释占了这些著作中的主导地位。
   
经注历程迈出的第五步,因编者的文化背景不同使经注著作各具特色。从他们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精通某一门学科者在他的著作中个人思想占有明显的主导地位。此后的学者们编撰的经注只是局限于他们自己所善长的学科。语法学家注重语法,引用并引证语法进行注释;史学家责注重于前辈人流传的故事、消息,一般不去考证正确与否;教法学家责几乎引用了教法篇章中的所有教法章节,也有引用与《古兰经》章节无关的教法支节问题。特别是理性学家伊玛目费赫伦迪尼拉齐在他的经注中引用了很多哲学道理的言辞。艾卜哈亚特在其著作《海洋》中说:伊玛目拉齐就在他的经注中收集了许多与经注学无关的东西。
首先,经注与圣训在传述和记录时期是相辅相成的,直到经注从圣训中分离,并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后,传述性经注才摆脱了圣训解释。
  
其次,就如一些虚假的和无价值的东西渗入圣训中一样,在经注中也渗入许多虚假的和毫无价值的东西。有人因私欲和险恶的目的,而把许多虚假的圣训及传述归咎于穆圣。因此经注中也就有了许多参考和引用这些虚假圣训的内容。
  
前面所提到的因作者掌握的知识不同而使著作各具特色,在这些作品中理性的注释程度并没有超过传述性的注释,大多数学者以纯传述的方式注释《古兰经》,因为他们在传述方面的知识更渊博、更有优势。
   
有的学者甚至缩小研究范围,专门谈论某一方面的问题。比如伊本盖依穆单独著述谈论《古兰经》的分类,其著作名为《浅析<</span>古兰经>的分类》。艾卜奥拜德专门著述谈论《古兰经》的隐语。拉吉布艾斯费汗专门著述析释《古兰经》经文的单词。艾卜杰阿费尔努哈斯专门著述分析《古兰经》中停止和被停止的经文。艾卜哈桑瓦西丁专门著述谈论《古兰经》中的教法法则。
五、经注学家必需具备的条件和礼节。
   
《古兰经》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去注释的,就如工程师不能去医治病人,而医生并不能去搞建筑,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胜任另一方的职位,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使《古兰经》避免无知者和迷误者妄自注释,从事《古兰经》注释者必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所以没能了解注释《古兰经》的原因及重要因素的学者是不允许注释《古兰经》,以免悖于《古兰经》意旨,使人们误入岐途。
涉足经注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礼节。
1)正确的信仰,坚守圣教。因对宗教含含糊糊者他又怎能相信真主寄放在《古兰经》中的机密呢?他难免会用私欲迎合自己的学说,就如穆尔台齐赖派学者,他们中有人就为了助自己学派一臂之力而专门编辑经注。
2)必须以《古兰经》明文注释《古兰经》明文。《古兰经》中在一个地方说得可能比较笼统、概括,而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会说得比较清楚;在另一个地方说得比较简明,而在另一个地方说的比较详细。
3)需要以圣训来注释《古兰经》,因为圣训是解释阐明《古兰经》的。伊玛目沙斐仪说:穆圣所判决的一切都是从《古兰经》中所领会的,真主说;我确已降示你包含真理的经典,以便你据真主所昭示的(律例)而替众人判决。(4105穆圣曾说:真主给我降示了这部经典,也给了类似于他的(即圣训)
4)如果在圣训中没有找到相应的解释,那么就依据圣门弟子的传述。因为他们最了解《古兰经》上下文的联系和下降的背景。
5)如果没有找到圣门弟子的传述,那么就依据再传弟子的传述进行解释。
6)经注者必须认识到《古兰经》是引导世人的经典,是有力的证据,经注学的目的就是阐明《古兰经》的引领性,并阐明真主在《古兰经》中通过吸引、开导和鼓励人们获得正道而为人们制定法律的哲理。
7)经注者必须拥有和掌握理解《古兰经》的丰富知识。
六、经注者必须具备的知识
部分学者提出疑问:既然对于注释《古兰经》人们产生分歧,那么每个人都可以涉足吗?有些人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从事注释《古兰经》的,即使他很有学问、精通教法、语法及圣门弟子遗留的传述。也不意味着他有资格去注释《古兰经》。也有人认为:对于掌握了以下十五门知识者才可以注释《古兰经》。
1)语言学。通过语言学可以更清楚的解释某个单词及单词在句中所处的意义。穆贾希德说:对于确信真主和末日者,如果他不是阿拉伯语言学家,他不可以对《古兰经》发表任何看法进行褒贬,应当对《古兰经》的词句不断的琢磨、研究。有时,也有一词多义的现象,经注者只知其一,也许另一个才是它的真正含义。
2)语法学。因为词义有时会因在句子中的成分不同而改变,所以,语法很重要。正如艾卜舍赫拜所说:不精通语法者,也许他会在注释中导致悖信的严重错误。就如《古兰经》文:真主及其使者对于以物配主者是无干的。”(93)当用齐齿符读了使者这个词时,意义大变,在不知不觉中他几乎就要陷入悖信。因此经注者必须精通语法。
3)必须精通词法学。因为以此他可以理解词的构造和词型。
4)语源学即派生学。因为一个名词如果它是从两个不同本质的字根派生出来的时候,因字源的不同,意义也不同。因此,词意是根据词的派生变化而改变的。
5)、(6)、(7)、修辞学的知识。它有三种——句式修辞、形象修辞和藻饰修辞。因为首先通过了解句式修辞可以从句子结构形式的角度研究在不同语境中所表达的意喻。其次,通过形象修辞可以形象、生动、具体地表达。最后通过藻饰修辞可以在具体语境里恰当而自然地语言润色,修饰文辞,增强表达效果。这三种知识是经注者应具备的要素之一,要遵守奇迹所昭示的,只有通过这些知识更新才能获得。
8)诵读学。以此可以了解《古兰经》的正确读法,根据不同意义进行取舍。
9)宗教原理学,即认主学。经注者以此能认清信仰和教律中的区别。以及什么是宗教原理学、什么是宗教原理分枝学。
10)教法原理学。应用教法原理学经注者可以知道从《古兰经》中引用证据判断的理由和创制的方法,可以了解教法派别,以及他们中以《古兰经》为引证者和每个人在理解《古兰经》经文和引用它时的方法。
11)《古兰经》下降的背景和故事背景的知识。经注者可以根据下降的背景和原因而理解所降经文的本来意义,因为详细地了解故事情节有助于阐明《古兰经》中笼统、概括的地方。
12)停止和被停止经文的知识。经注者通过这些可以了解其它的法则,假如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也许他会用被停止的经文去判断问题,从而使自己迷误并使别人也迷误。
13)圣训学。为了阐明概括的和详述含糊的经文必须借用有关圣训。
14)具有一定天赋。这是安拉对认真研究者而特赐的知识。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教诲你们

15)经注者必须了解其它天启宗教的历史,如犹太教、基督教及其中所做的篡改和调换,以便能更好地注释《古兰经》。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他们篡改经文。(513)同时还要了解非天启宗教及其派别,如所罗门教、佛教。
 
七、经注学者的分类
 
经注学者因他们的级别、鉴赏力、理解力不同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他们在注释经文时往往局限于传述系统、经注者的意见和降示背景、语法理由和字义等。第二类是勇于创制者,他们根据真主给予的理解能力去思考,不特别依赖前人的传言,况且这些传言在许多经典中已提到,没必要重复。第三类是具备以上两种特征、两者兼顾者,所以他们是最优秀的注释者。其中有哲拉鲁丁马哈里、哲拉鲁丁苏尤蒂、萨希卜卡沙夫、费赫伦迪尼拉齐等。
 
八、《古兰经》注释中注意事项
 
注释《古兰经》分三类:(1)是真主没有暗示给任何人的知识,只有真主知道的,即真主经典中的一些机密和认识真主本体及真主尊名的实质和真主德性的知识。这些是不允许过多讨论的。(2)是真主昭示给先知经典中的机密,只有穆圣和真主许可者才可谈论。(3)真主教导给穆圣的那些寄存在经典中并命穆圣传播它的知识,其中有意义明显的和意义内含的。它可分两种:其一是通过听有关讲述的下降背景、读法和语言、先民的故事和一些可靠的消息,而不去讨论它;另一种是通过观察和创制来解释词义。
 
禁止运用五种意见注释《古兰经》,(1)根本没具备注释学知识而注释。(2)偏向于歪理学说的注释,他们尽可能用想当然的方法和不足为凭的证据去维护他的学说。(3)注释只有真主知道其意义的那些隐晦经文。(4)毫无根据地断说:真主的旨意便是如此如此而进行注解。(5)以善意和私意注释,在私意中注解《古兰经》确是一种丑恶的行为,我们祈求真主让我们远离私意。
九、经注学者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
  
1)因读法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对一节经文往往会传来两种解释的时候。于是便认为产生了分歧,其实这并不是分歧,只是依照其中某一种念法而解释。(2)在语法中产生的分歧,即便读法一致有时会产生不同理解。(3)语言学家对词的意义解释不同而产生分歧。(4)一词双义或多义产生看法不同而出现分歧。(5)对某一节经文所指的是概括的或是限定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的分歧。比如关于对誓言的赎罚,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无力济贫或释奴的人当斋戒三日。(589)艾卜哈尼法认为必须连续的三天斋戒,因为据传伍班叶克尔卜和伊本买斯欧迪他俩曾读了当连续斋戒三天。伊玛目沙斐仪认为可以断开,不必连续,他认为这节经文是概括地统说。(6)对某一词是广义还是狭义而产生分歧。(7)对一节经文的意义是明了的还是隐喻的界定不同而产生分歧。比如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他能使人笑,能使人哭5343)即指真主为人类造化了笑和哭,这是明了的。或许是指大地以生长植物而欢乐,天空以降下雨水而哭泣,这是隐喻。其实这也是指欢乐与忧伤。在另一节经文中说:他能使人活  能使人死5344)即指真正的死与活。有人说:活指的是信仰,死指的是背信。(8)对是停止的经文或是执行的经文产生分歧。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已分明了。(2256)有人说这节经文是被停止的,因为先知曾强迫阿拉伯人信奉伊斯兰教,并与他们作战让他们接受伊斯兰教。苏莱曼买斯欧迪说:“‘先知啊!你当对不信道者和伪信者战斗’”973)这节经文废除了上面的经文。盖塔岱和哈桑说这节经文并没有被停止,只是专门下降给那些有经人的,如果他们交纳人丁税,就不会强迫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对于那些多神教徒则不然,是因为他们而专门下降了后一节经文。
 
十、《古兰经》注的风格
   
经注学者们注释《古兰经》的四种风格,1、分析解释性注释。2、概括性注释。3、比较性经注。4、内容分门别类的注释。
  1
、分析解释性注释是指经注者根据《古兰经》的次序对相关的几节经文或是完整的章节、或是整版《古兰经》进行注释并阐明每节经文所表达的意义,以及其中的比喻修辞手法、下降背景和它的法则。这种风格的特点:(1)它属于最原始的一种注释的风格,在注释初期,首先是对连续的几节经文依次注释,直到把这些解释清楚并完全理解,然后再去注释接下去的经文。正如阿卜杜拉买斯欧迪所说:我们中的任何人如果他学习了十段经文,那么,直到他明白了它们的意义并遵循了它们后再继续学习其它《古兰经》,艾卜阿布杜拉哈曼传述:先贤们给我们讲述,他们当时从先知那里学习《古兰经》,当他们学习了十节经文并完全懂得、明白后,才学习其它的经文。我们也这样学习并遵循了《古兰经》。这就是再传弟子们从圣门弟子们那里学习经注的方法。(2)这种风格常用在经注著作中,是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根据这种风格注释的经注很多。如:《脱伯里经注》、《哈津经注》、《赛阿来宾经注》、《拜格维经注》、《绍卡尼经注》等。(3)、对于简要地注释和周详地注释各有不同,有的经注在一卷中就涉及了《古兰经》全文。(4)、从观点和遵循路线来看,在这种风格的经注学者之间有许多明显的区别。他们中有根据前辈学者的传述而坚持传闻性经注并坚持正统派道路者;有经注中广泛包容了历史和各种故事以及以色列传说的经注;有特别注重修辞的经注;有专注于认主学及哲学的经注等等。
  2
、概括性经注是经注学者按照《古兰经》的次序、依据《古兰经》原文,并根据连续的这些经文的意旨概括地阐明它的意义,以便容易理解,使其意义明确地展现给读者和听者。换句话说,概括性经注它保持着《古兰经》一章一章编排的连续性,也有把一个章节分成几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表现出比较概括的意义。在这种经注中时常穿插一些《古兰经》明文,让读者、听者感到他的经注上下文的连接很紧凑。概括性经注的目的不但在于阐明总体大意,而且还增加了一些必要的解释。诸如降示背景、故事等。这种经注因为它更适合大众的口味,而且不涉及高深的难以理解的问题,所以经常在广播、电视中播放。
3
、比较性经注是经注者在其注释中根据一节或几节经文,然后收集有关内容的《古兰经》明文、或圣训明文、或直传弟子再传弟子、或经注学者的传述,然后在这些明文和见解中进行比较、查阅这些证据,阐明有力的,取掉证据不足的。因此,这种风格的经注表现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广。比较性经注包括多方面的比较特点:(1)原文意义相同的《古兰经》经文和另一节《古兰经》经文之间的比较;也有在两节《古兰经》经文之间进行比较,以便阐明其中一节经文所没有说明的。因为其中的一节可以补充说明另外一节;也有表达不同的两节经文进行比较,一节是简明的、一节是夸张的,或一节是概括的另一节是详述的、或一节是笼统的另一节是特指的等等;也有在《古兰经》故事中表现得很明显的,因为收集有关一个故事的所有经文可以了解故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2)在《古兰经》明文与符合《古兰经》明文的圣训之间作比较。(3)与在《古兰经》明文与《讨拉特》经文或《引支勒》经文之间进行比较。从而表现出《古兰经》优越于其它的经典,揭示那些因产生分歧而篡改和调换的经文,从而说明《古兰经》的意旨。(4)也有以某一节经文当参照,去探讨经注学者们的意见,在他们各自的意见中进行比较,即使他们的观点不同、学派复杂,也要借助他们每种主张的证据进行探讨,评论,保留认为证据确凿的,去掉证据不足的。
4
、内容分门别类的经注,这种风格的经注是指经注者不是根据《古兰经》的编排次序注释,而是把所有涉及一个内容的《古兰经》经文收集起来进行注释。因此,这种经注是收集所有相关一个问题的《古兰经》经文、或相关一个内容的《古兰经》经文,然后进行全面的注释,并创制其中存在的教法原则,阐明其中的《古兰经》意旨。
内容分门别类的经注产生于伊斯兰初期,从穆圣时期一直延续到今天。但是这种风格真正盛行是在十四世纪。其形式如(1)《古兰经》注释《古兰经》,当时收集《古兰经》中涉及一个内容的所有经文和收集一部分经文注释另一部分经文的所有经文,这是内容性经注的最高品,益处是最大的。穆圣曾经鼓励人们积极去用《古兰经》注释《古兰经》,从《古兰经》中寻找注释。当时,他给圣门弟子们讲解时用《古兰经》文。因为《古兰经》文是互相解释的。(2)教法经文的注释,早期的许多经注学家们避开其它的内容而专门着手与研究《古兰经》中关于教法方面的经文,其中较著名的经典著有:吉萨索的《古兰经律例》、伊本阿拉比的《古兰经律例》、盖尔托比的《古兰经律例》等。这些经典都属内容性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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