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注及经注学者
(2013-02-24 11:51:36)《古兰经》注及经注学者
鉴于《古兰经》是以阿拉伯语、并根据阿拉伯人的表达方式而下降的,因而穆圣时代的圣门弟子都能理解、明白《古兰经》的词句。《古兰经》下降的每一节、每一章都是根据当时发生过的或未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下降的,并以此来阐明认主独一的信仰法则。当时,穆圣(求主赐福之)负有为他的门弟子阐述并详细解释每节《古兰经》文的含义和目的的责任。因此,圣门弟子们通晓《古兰经》,也知道每节经文下降的原因背景和每节经文针对的事项。
一、穆圣时期。
《古兰经》注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形成独立的一门学科,更没有编辑成册。但是圣门弟子们能背记,并用不十分严谨地口头语言讲述其意义。正由于当时的经注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所以此时的经注不是十分的严谨。据圣妻阿依莎传述:“先知只是根据哲伯依利天仙传达给他的去注释《古兰经》”。可以说当时的经注就是穆圣传述的。例如:(1)从传述的圣训中有对礼拜和天课的注释,详述了礼拜的拜数、方式及交纳天课的数量等。(2)穆圣对《古兰经》中的“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2:187)注释时详细说明了“黑线和白线”是指黎明前的黑暗与光明的分界线。(4)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割断他们俩的手”。(5:38)穆圣对这里的手以“右手”做了详细的解释,即“你们当割断他们的右手”。这正如《古兰经》中所说:“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16:44)因为他需要阐明,至于明显的经文不必阐述。因此叶海亚•本•凯西尔说:“圣训是解释《古兰经》的”。
二、圣门弟子的时期。
这个时期已有许多关于对《古兰经》的明文的注释。特别是伊本• 艾比•塔利卜、阿卜杜拉•本•阿拔斯、阿卜杜拉•本•买斯欧迪、栽德•本•萨比特、阿卜杜拉•本•阿穆尔等。这些人在圣门弟子中因博学而著名。他们根据从使者那里学到的和听到的传述进行注释或进行创制。
圣门弟子中的经注学者除了四大哈里发还有伊本•买斯欧迪、伊本•阿拔斯、伍班叶•本•克尔卜、栽德•本•萨比特、艾卜•穆萨•艾什阿里、阿卜杜拉•本•栽比赖、艾奈斯•本•马力克等。其中流传下来的以阿里和伊本•阿拔斯所做的注释较多。伊本•阿拔斯(归真于伊历68年),他是最有名的早期《古兰经》经注家。穆圣曾为他做过“杜阿”说:“主啊!你让他精通宗教,教给他注释”。他留下了许多关于《古兰经》的注释。伍班叶•本•克尔卜(归真于伊历20年),就收集了许多关于《古兰经》文的记录,他是穆圣时期收集《古兰经》的四人之一,也是最精通、擅长诵读《古兰经》的人。除这些人外,还有许多传述较少的《古兰经》注释者。
三、再传弟子时期。
再传弟子时已开始编撰经注。第一本完整成册的经注是塞尔德•本•哲比勒编辑的,他是库法学者(归真于伊历95年),是再传弟子中最博学者之一。以编撰经注著名的再传弟子还有扎比尔•本•耶济迪、艾卜•汗贾济•穆贾希德、伊本•买斯欧迪等。
这一时期《古兰经》注释特征:
1、由于许多的有经人皈依了伊斯兰教,在注释中加入了许多《讨拉特》和《引之勒>的内容。当时他们喜欢用他们经典中传来的消息来解释《古兰经》。并且很注重与教法无关的一些消息,如造化宇宙的传述及万有的机密等。他们的内心还是偏向于听《古兰经》中关于对犹太人和基督教人事件的细节描述的。在再传弟子之后的经注中也有许多来自《讨拉特》和《引之勒》中的注释。.
2、注释除了保持着穆圣从真主那里接受、圣门弟子们从穆圣那里传世的形式外,人们还很注重和关心从他们本地区的伊玛目那里收集有关注释。如:麦加人很注重从伊本•阿拔斯那里收集,伊拉克人很关注从伊本•买斯欧迪那里收集。
3、在这一时期的经注中就出现了学派思想倾向,经注具有了自己学派的观点。如“格塔岱•本•迪阿玛,他在经注中就涉及到了关于宿命的理论,他因此被认为是宿命论者。哈桑•巴士拉以肯定宿命注释了《古兰经》。他主张人类有意志自由,并且辨别真伪是非、选择自己的善恶行为。
4、由门弟子中传述的许多经注在再传弟子们这里产生了许多分歧,但相对后来的经注学家而言,当时的分歧还是很小的
这是早期的基本情况,即:接受和传述时期。这种特征仅在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时期,接着的记录整理时期,在三传弟子时期迈开了第一步。(起始于伍麦耶王朝末,阿拔斯王朝初期。)
四、经注发展的历程
首先,经注与“圣训”在传述和记录时期是相辅相成的,直到经注从“圣训”中分离,并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后,传述性经注才摆脱了圣训解释。
五、经注学家必需具备的条件和礼节。
涉足经注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礼节。
(1)正确的信仰,坚守圣教。因对宗教含含糊糊者他又怎能相信真主寄放在《古兰经》中的机密呢?他难免会用私欲迎合自己的学说,就如穆尔台齐赖派学者,他们中有人就为了助自己学派一臂之力而专门编辑经注。
(2)必须以《古兰经》明文注释《古兰经》明文。《古兰经》中在一个地方说得可能比较笼统、概括,而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会说得比较清楚;在另一个地方说得比较简明,而在另一个地方说的比较详细。
(3)需要以“圣训”来注释《古兰经》,因为“圣训”是解释阐明《古兰经》的。伊玛目沙斐仪说:“穆圣所判决的一切都是从《古兰经》中所领会的,真主说;‘我确已降示你包含真理的经典,以便你据真主所昭示的(律例)而替众人判决’。(4:105)”穆圣曾说:“真主给我降示了这部经典,也给了类似于他的(即圣训)”。
(4)如果在“圣训”中没有找到相应的解释,那么就依据圣门弟子的传述。因为他们最了解《古兰经》上下文的联系和下降的背景。
(5)如果没有找到圣门弟子的传述,那么就依据再传弟子的传述进行解释。
(6)经注者必须认识到《古兰经》是引导世人的经典,是有力的证据,经注学的目的就是阐明《古兰经》的引领性,并阐明真主在《古兰经》中通过吸引、开导和鼓励人们获得正道而为人们制定法律的哲理。
(7)经注者必须拥有和掌握理解《古兰经》的丰富知识。
六、经注者必须具备的知识
部分学者提出疑问:“既然对于注释《古兰经》人们产生分歧,那么每个人都可以涉足吗?”有些人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从事注释《古兰经》的,即使他很有学问、精通教法、语法及圣门弟子遗留的传述。也不意味着他有资格去注释《古兰经》。也有人认为:对于掌握了以下十五门知识者才可以注释《古兰经》。
(1)语言学。通过语言学可以更清楚的解释某个单词及单词在句中所处的意义。穆贾希德说:“对于确信真主和末日者,如果他不是阿拉伯语言学家,他不可以对《古兰经》发表任何看法进行褒贬,应当对《古兰经》的词句不断的琢磨、研究。有时,也有一词多义的现象,经注者只知其一,也许另一个才是它的真正含义。”
(2)语法学。因为词义有时会因在句子中的成分不同而改变,所以,语法很重要。正如艾卜•舍赫拜所说:“不精通语法者,也许他会在注释中导致悖信的严重错误。就如《古兰经》文:“真主及其使者对于以物配主者是无干的。”(9:3)当用齐齿符读了“使者”这个词时,意义大变,在不知不觉中他几乎就要陷入悖信。因此经注者必须精通语法。
(3)必须精通词法学。因为以此他可以理解词的构造和词型。
(4)语源学即派生学。因为一个名词如果它是从两个不同本质的字根派生出来的时候,因字源的不同,意义也不同。因此,词意是根据词的派生变化而改变的。
(5)、(6)、(7)、修辞学的知识。它有三种——句式修辞、形象修辞和藻饰修辞。因为首先通过了解句式修辞可以从句子结构形式的角度研究在不同语境中所表达的意喻。其次,通过形象修辞可以形象、生动、具体地表达。最后通过藻饰修辞可以在具体语境里恰当而自然地语言润色,修饰文辞,增强表达效果。这三种知识是经注者应具备的要素之一,要遵守奇迹所昭示的,只有通过这些知识更新才能获得。
(8)诵读学。以此可以了解《古兰经》的正确读法,根据不同意义进行取舍。
(9)宗教原理学,即认主学。经注者以此能认清信仰和教律中的区别。以及什么是宗教原理学、什么是宗教原理分枝学。
(10)教法原理学。应用教法原理学经注者可以知道从《古兰经》中引用证据判断的理由和创制的方法,可以了解教法派别,以及他们中以《古兰经》为引证者和每个人在理解《古兰经》经文和引用它时的方法。
(11)《古兰经》下降的背景和故事背景的知识。经注者可以根据下降的背景和原因而理解所降经文的本来意义,因为详细地了解故事情节有助于阐明《古兰经》中笼统、概括的地方。
(12)停止和被停止经文的知识。经注者通过这些可以了解其它的法则,假如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也许他会用被停止的经文去判断问题,从而使自己迷误并使别人也迷误。
(13)圣训学。为了阐明概括的和详述含糊的经文必须借用有关圣训。
(14)具有一定天赋。这是安拉对认真研究者而特赐的知识。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教诲你们”。
(15)经注者必须了解其它天启宗教的历史,如犹太教、基督教及其中所做的篡改和调换,以便能更好地注释《古兰经》。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他们篡改经文”。(5:13)同时还要了解非天启宗教及其派别,如所罗门教、佛教。
九、经注学者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
3、比较性经注是经注者在其注释中根据一节或几节经文,然后收集有关内容的《古兰经》明文、或“圣训”明文、或直传弟子再传弟子、或经注学者的传述,然后在这些明文和见解中进行比较、查阅这些证据,阐明有力的,取掉证据不足的。因此,这种风格的经注表现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广。比较性经注包括多方面的比较特点:(1)原文意义相同的《古兰经》经文和另一节《古兰经》经文之间的比较;也有在两节《古兰经》经文之间进行比较,以便阐明其中一节经文所没有说明的。因为其中的一节可以补充说明另外一节;也有表达不同的两节经文进行比较,一节是简明的、一节是夸张的,或一节是概括的另一节是详述的、或一节是笼统的另一节是特指的等等;也有在《古兰经》故事中表现得很明显的,因为收集有关一个故事的所有经文可以了解故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2)在《古兰经》明文与符合《古兰经》明文的圣训之间作比较。(3)与在《古兰经》明文与《讨拉特》经文或《引支勒》经文之间进行比较。从而表现出《古兰经》优越于其它的经典,揭示那些因产生分歧而篡改和调换的经文,从而说明《古兰经》的意旨。(4)也有以某一节经文当参照,去探讨经注学者们的意见,在他们各自的意见中进行比较,即使他们的观点不同、学派复杂,也要借助他们每种主张的证据进行探讨,评论,保留认为证据确凿的,去掉证据不足的。
4、内容分门别类的经注,这种风格的经注是指经注者不是根据《古兰经》的编排次序注释,而是把所有涉及一个内容的《古兰经》经文收集起来进行注释。因此,这种经注是收集所有相关一个问题的《古兰经》经文、或相关一个内容的《古兰经》经文,然后进行全面的注释,并创制其中存在的教法原则,阐明其中的《古兰经》意旨。
内容分门别类的经注产生于伊斯兰初期,从穆圣时期一直延续到今天。但是这种风格真正盛行是在十四世纪。其形式如(1)《古兰经》注释《古兰经》,当时收集《古兰经》中涉及一个内容的所有经文和收集一部分经文注释另一部分经文的所有经文,这是内容性经注的最高品,益处是最大的。穆圣曾经鼓励人们积极去用《古兰经》注释《古兰经》,从《古兰经》中寻找注释。当时,他给圣门弟子们讲解时用《古兰经》文。因为《古兰经》文是互相解释的。(2)教法经文的注释,早期的许多经注学家们避开其它的内容而专门着手与研究《古兰经》中关于教法方面的经文,其中较著名的经典著有:吉萨索的《古兰经律例》、伊本阿拉比的《古兰经律例》、盖尔托比的《古兰经律例》等。这些经典都属内容性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