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互换与人民币国际化——与刘韬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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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刘韬副教授
文章说,
中国人民银行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主要作用是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减低外国进口商的人民币融资成本,但对外国出口商的影响不大。
文章建议,
适当增加货币互换协议的用途,特别是允许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危机中向其他国家提供流动性,充当最终贷款人。
这最后一句话,我是反对的。
我国央行对我国银行有最终贷款人义务,但对外国政府机构,我国央行没有最终贷款人义务。我国不能为外国政府机构承担不必要的义务。不能为了人民币国际化而冒不必要的风险。刘韬的建议非常错误。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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