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用先(1558—1626)明代安徽桐城即今枞阳人(祥见拙博《明代大司马、蓟辽总督吴用先传略》)。对于这样的一位朝廷重臣,明史却无传;尤其是总督蓟辽,不少事迹与孙承宗(督师,例为用先属官)混淆,不得不令人生疑。兹将《明实录》所载有关吴用先人生轨迹公布如下: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四十九
万历三十六年八月乙卯朔礼部上
升浙江右参政吴用先为本省按察使
万历三十八年,浙江按察使吴用先为本省右布政使(平)
明实录神宗实录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一
万历四十年十一月辛卯朔兵部升浙江布政使吴用先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且以该省有事著兵部马上差人限催上紧到任。(按:万历四十年为公元1613年,时年吴用先55岁。他接旨后晓行夜宿,风雨无阻,于翌年二月二十六进入川境,上第一道疏章:报进攻机宜疏……)用先费时年余,平定番猓叛乱。守川四载,58岁因病上七疏乞休始获准还乡休养。至天启(熹宗)四年复出,时年63岁)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四十五
万历四十四年五月庚午朔 巡抚四川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用先七疏乞休许之
《明实录熹宗实录》 实录卷之三十八(梁本)
工部右侍郎吴用先改兵部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军务
丙辰
宣大总督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吴用先改总督蓟辽
按:吴用先总督宣大山西,约年余,似被世人忽略。他的军事才能和远见卓识为朝臣所倚重,是以蓟辽边危时,朝臣共议皇上钦命他总督蓟辽。虽然只有两年时间,但他加固城防做了大量的战备工作,使后金不敢觊觎关內……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朝臣和皇上都把他当作“救火队员”使用了。
如蓟辽总督吴用先身肩重任志怠筹边歌儿弄女恣意之游……
吴用先为什么在67岁就“愤归故里”,我们从以上都察院实录中可以看出眉目:他被人污告了!他素与东林党人友善,与御史左光斗是姻亲,也是同乡。以杨涟、左光斗等为首的东林党人,在事关大明安危的“红丸案”“移宫案”中得罪了客魏“阉党”。由于皇上不作为,致魏忠贤矫诏一举逮捕了杨、左等人。用先洞若观火,欲以为皇帝上寿的名义回京营救,遭拒绝。他知左光斗危在旦夕,乃乘夜乔装回京,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客魏以吴用先“私返京城,图谋不轨”的罪名,欲请皇上杀之。上未允。用先才侥幸脱离虎口……
用先公为什么明史无传,是纪昀所为还是清帝所为?希望有识之士有以教我。谢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