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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典故要慎用

(2015-08-14 06: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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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文言典故要慎用    古人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这是潜移默化的结果,自有一定的道理。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读史的人,难免有点“迂”,社交场合冷不丁地就会嘣出文言和典故,表面上虽然能令人刮目相看,但背地里却被人嗤之以鼻。为什么?现代人都忙于挣票子,图的就是享乐,读书是可有可无的事,读史明典的更是凤毛麟角了;在这种场合,你偶而的露点文言即“哉乎者也”,他们还能谅解,如一味地引经据典,显然是自讨没趣,受冷落的必然是自己。
    有几个社交典故,是要慎用的。一是“垂青”“青视”“青睐”等,是一个意思,都是托人提携关照的。典出晋朝“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他这个人很有意思,有放荡不羁之才,不愿做官,以诗文名世。处魏晋乱世,他常以“醉”避祸,作“青白眼”逐客,就是遇到相宜的人来访,他现青眼(黑眼球),遇到不喜之客他就现白眼,像死鱼的眼睛没有黑眼珠,用这样的眼神看人,叫人怎么受得了?唯有溜之大吉。二是“周公吐脯”,这是魏武帝曹操诗句。“脯”字据词典释义是指肉干果干类食物,但曹操是在用典。看过《封神演义》的人都知道,“文王吐孑”是周文王受苏妲己迫害,明知是儿子的肉也得吃,回馆后就吐了(化而为兔)。曹公用此典,对文王的境遇充满同情和敬佩。我等后人,是否对这个“脯”字要怀敬畏之意呢?!
    最后说点题外的话:动作。我们在社交场合演讲作报告等,辅以适当的动作能提升瞩目率,增加人们对语义的理解,也无可厚非。但是,动作千万不要过多,举手投足,摇头晃脑,颤二郎腿等等,用的过多就会给人以轻浮的华而不实的印象,这个也要慎重。(#感悟人生6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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