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近城南~~昨夜星辰(16)


早年,读陆游《城南》诗,对“路近城南已怕行”颇不以为然,认为诗人是在故弄玄虚,按现代语的说法是煽情作秀,怕行就不要行吧,为什么偏偏还要去“行”呢?你独行也就罢了,还要把闺阁私情,不幸的婚姻公诸于世,要读者后人跟你一道领略怕行的况味,一道涕泪悲歌,一道去面对你那位爱不得恨不得骂不得反抗不得的家慈~~不,这里应该称之为“家严”更恰当,严父慈母,自古如此,而诗人却遭遇了棒打鸳鸯的严母,这也真是太不幸了。
本来,以诗人的才情纯情和社会名望,保一爱妻并不难,但他却屈从母命,演绎了爱情悲剧,这无论如何都是人生恨事。从史料来看,诗人的妻子唐氏温柔贤慧,是典型的贤妻良母,是天底下打灯笼也难找的好女,她对诗人一往情深,对婆母也是孝顺有加却偏偏得不到婆母的欢心,这恐怕又是“一见她就有气”的第一印象作崇,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缘分,就是说,在婆母与唐氏之间,她们缺少了婆媳缘分。既然没有婆媳缘分,那作为孝子的大诗人,走上离异之路也就是很无奈了。行文至此,我们不免对封建伦理“三纲”中的“夫为妻纲”产生质疑。从陆游和唐氏的悲剧婚姻来看,夫是不能完全为妻纲的,连婚姻都不能自主,还谈什么夫为妻纲,这不是一级荒唐嘛!合理的说法恐怕是“婆为媳纲”,但这样同样荒谬,因为发明“三纲五常”的圣人没有这样说法,圣人不说,我们后人也不便说三道四。其次是婆母喜欢的女人,儿子也不一定就喜欢,总之是一缸酱醋,咸酸不一,混混沌沌,说不清,道不明。如何解决这个伦理与实践南北两极的矛盾呢?看来也只有取中庸之道了,干脆来个夫半纲,婆半纲,合二为一吧。妙,就是这个说法,封建卫道士和始作俑者,都可能因为不能自然其说的尴尬而被迫首肯。
话扯远了,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凭心而论,《城南》这首诗的意境是优美的,不愧为传世之作。想一想,情感上失意,商埸上失利,金钱上失信,朋友间失和……我们失去的也够多的了,我们怕行、怕谈、怕忆、怕揭伤痕,以至相见时难,但潜在意识却反其道而行之,越是怕行的却偏偏要行,越是怕忆的却不得不忆,越是不想见面的却每每梦中相见。我们为此自寻烦恼,自找不安,自讨苦吃;还要让世人陪着烦恼,陪着不安,陪着吃苦,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呢?结论怕只有四个字:恋旧情结。这种情结似陈年老窖愈久弥香,驱之不散,不吐不快,哪里还顾得上世人接受不接受呢!遥想当年,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年轻的情侣漫步沈园,他们或花丛扑蝶,或碧波照影,或饮酒品诗,“红酥手,黄藤酒”,耳鬓厮磨,心心相印,那情景是何等的热烈何等的感人!正当小俩口子醉生梦死,期以海枯石烂之际,殊不料碧空降下无情剑,棒打鸳鸯两离分,这叫我们的诗人怎么能接受呢?
不能接受也要接受,这是那个时代的伦理,是金科玉律,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面对无情的残酷的现实,诗人只能从心底发出痛苦而无奈地低吟~~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惊鸿照影,是爱妻永久的美丽,也是诗人对忠贞不渝的爱情最崇高的礼赞!有此一诗,唐氏当笑眠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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