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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和EPC模式

(2011-09-01 17:06:12)
标签:

国际工程管理

杂谈

  设计—施工和设计采购施工EPC模式

 

1    概述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建筑和土木工程项目功能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Project Delivery System)正在从传统的设计—招投标—建造(Design-Bid-Build, 简称DBB)模式向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ion,以下简称DB)、EPC和交钥匙合同方式转变。例如,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设计—施工合同方式承建工程项目只有180亿美元的规模,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快速增长到了690亿美元的工程规模,约占美国建筑市场25%的份额

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设计—施工发展模式的发展及其预测,传统建设模式DBBDB模式市场占有率比较见表1-1

1-1   传统建设模式与DB模式市场占有率发展及其预测

年份

1985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2015

传统模式

82%

72%

65%

54%

45%

40%

35%

DB模式

5%

15%

25%

35%

45%

50%

55%

 

传统建设模式DBBDB模式市场占有率趋势见图1-1

         

1-1  DBB模式与DB模式市场占有率趋势图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200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当年新签合同额中的52%属于EPC项目,2009年和2010EPC项目合同额占当年新签合同额的比例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承包方式的出现表明,一方面,业主愿意以支付比传统承包方式更高的价格获得工程项目,减少工程项目的管理环节,避免设计和施工脱节造成的各种麻烦,例如______________

M.L. McApline.Construction Law: Will Design-Build Contracting Really Solve All of the Problems? (1977) 76 MI Bar Jnl. 522, online:LEXIS at 533.

工期和费用索赔、无法控制最终成本等问题;另一方面,对承包商而言,将设计和施工相结合,可以控制设计和施工管理环节,降低成本,减少风险,获取比传统承包方式更多的利润,也不失为一种更好的选择。

 

2    定义

 

在国际承包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design-build)、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简称EPC)和交钥匙(turnkey)合同这几个词汇频繁出现。对于上述几个专业术语,工程业界和法律业界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有时,设计—施工合同或EPC合同中使用“交钥匙”一词,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业主转动钥匙即可进行项目的运营。但“交钥匙”一词不是专业术语,没有确切的法律含义。在欧洲,设计—采购—施工具有与交钥匙同等的含义。

2003年,建设部颁发的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作了正式定义,如下:

“工程总承包是指,通过投标或议标的形式,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规定,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实施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费用全面负责的一种项目建设的组织模式。”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和construction(施工)的字头缩略语,是指业主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面工作交由承包商负责的一种建设模式。

在我国,“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和“EPC”是三个经常出现的概念,虽然各有说法,但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而是混义使用,其基本含义类似,与上述EPC的含义相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999年版FIDIC合同体系中,新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中出现了设计—施工、EPC和交钥匙合同这几个名词术语。FIDIC根据使用环境和合同风险分担角度对“设计—施工”和“EPC”模式进行了区分。在遇到使用FIDIC新黄皮书和银皮书的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应在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中注意新黄皮书和银皮书的区别。

 

3    合同关系

 

与传统的承包模式相比,设计—施工和EPC总承包合同项下各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发生了变化,见图1-2和图1-3

 

业主

建筑师/工程师

承包商

施工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

1-2    传统承包方式项下的典型合同关系

 

业主

设计—施工承包商

建筑师/工程师

设计咨询服务

验工计量师QS

分包商

供应商

业主咨询顾问

设计—施工合同

分包或供货合同

业主与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1-3    设计—施工和EPC建设模式项下的合同关系

4    设计—施工和EPC合同的主要特征

与传统的承包方式相比,设计—施工合同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如下:

1)在以FIDIC红皮书为代表的传统的承包方式中,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师负责独立地监督管理工程的实施,负责计量、签认和解决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但在设计—施工合同中,缺少了建筑师或工程师这个独立行使权力的中间角色。这个变化不可避免地会给设计—施工合同的实施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2)在设计—施工合同中,业主提出被称为“业主要求”的文件,而承包商提出被称为“承包商建议”的文件,承包商建议文件应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的内容,以满足业主的要求。在业主要求和承包商的建议相互吻合后,承包商可以开始施工。

在设计方面,如果承包商自己不具备设计能力,承包商就需要聘用设计咨询公司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承包商需要单独聘用设计咨询公司进行设计,或与设计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担设计—施工合同。

3)在传统承包方式下,合同价格可以是单价、总价或成本加酬金合同,但在设计—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格通常是固定价格的总价合同或保证最高价格(guaranteed maximum price)合同。这将保证业主能够以某个固定价格获得工程项目,而不会因通货膨胀、市场变化、汇率波动、地质条件等改变最终合同价格。

4)在传统承包方式下,业主承担了诸如物价上涨等大部分合同风险,但在设计—施工承包方式中,承包商承担了几乎全部的合同风险。

5)在传统承包方式下,业主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业主通常聘用工程师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但在设计—施工合同模式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设计、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业主很少介入项目的管理工作之中,这也是各种标准合同格式指南所建议的主要内容之一。

 

5     设计—施工和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5.1    设计—施工合同的优点

1)承包商承担了设计和施工的全部责任,合同责任界面清晰、明确

在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承包方式中,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义务往往由不同的参与者承担,业主通常通过签署单独的合同来实施和完成工程项目。在此类项目中,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工作界面,例如设计和施工界面,不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界面以及主包商和指定分包商之间的工作界面等。

在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承包方式中,业主承担协调不同参与者和工作界面的责任。在存在不同工作界面的情况下,承包商往往会就设计、延迟提供设计施工图纸以及糟糕的协调工作提出索赔。承包商的施工进度也往往会被在现场施工的其他承包商延误。在出现了工程缺陷时,很难确定设计咨询公司和承包商的责任及其比例,无法分清到底谁应对工程缺陷承担责任。

与传统承包方式不同,在设计—施工、EPC或者交钥匙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设计和施工的全部责任,即称单一责任(Single Point Responsibility)。业主只是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接收承包商完成施工的工程项目,而无需协调设计和施工界面,参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这意味着业主无需担心如何有效地协调项目的问题。在出现了工程缺陷时,业主只需找到设计—施工和承包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为设计咨询公司还是承包商应对工程缺陷负责而大伤脑筋。

另一方面,在承包商承担设计和施工全部责任的合同模式中,可以大大降低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机会。

2)总价合同

在设计—施工、EPC和交钥匙合同中,通常使用总价合同模式,特别是固定总价合同,这就保证业主能够知道整个项目的最终成本、支付时间和金额。总价合同模式可以降低承包商的前期流动资金的投入,鼓励承包商尽快完成工程项目。另一方面,在总价合同模式中,业主易于融资,而贷款银行也可确定项目的最终成本,预先知道承包商的提款时间。

3)对项目融资的影响

许多工程项目的贷款银行相信,在设计—施工、EPC和交钥匙合同中,单一合同责任和总价合同模式将能保障项目的最终成本和按时完成,降低项目成本超支的风险和完工风险,为贷款银行或机构提供更为安全的保障。在BOT项目和类似的项目中,贷款银行会坚持使用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合同模式。

4)提高项目采购速度

在传统承包模式中,业主需要完成设计招标和施工两个阶段的工作,才能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而在设计—施工合同模式中,业主将设计和施工招标合二为一,减少了项目采购的时间,提高了效率。

5)提高了项目实施的效率

由于承包商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承包商没有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理解业主或业主聘任咨询工程师进行的设计。承包商可以在项目投标阶段,即进行项目概念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消化业主的要求,理解设计和施工的衔接问题,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5.2    设计—施工合同的缺点

1)对项目监管失控

由于承包商一手包办了设计和施工任务,并且,在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合同中没有工程师这一角色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因此,业主容易失去对项目的控制权。在FIDIC银皮书中,业主对项目的管理职责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且FIDIC建议业主不要介入项目的日常管理之中。

2)承包商投标成本较高

在设计—施工合同模式中,为了投标的需要,承包商需要在投标阶段完成工程项目的概念设计和初步设计,有时,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投标价格,还需要承包商完成比初步设计更深的设计工作,而大多数承包商不具有设计能力,需外聘设计咨询公司负责投标阶段的设计工作,这无疑增加了承包商投标报价的成本和开支。在实践中,承包商投标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项目的费用非常高,承包商需要支付设计咨询公司的费用,而业主往往不负责这笔设计费用的开支。为此,有些融资机构,例如世界银行,建议限制设计—施工和EPC项目参与投标承包商的数量,最多不能超过6家承包商。

对于业主而言,业主审查承包商设计方案的费用也十分高昂,也需花费很长的时间。另外,业主还需要在投标阶段比较不同承包商递交的不同的设计方案,这本身就需要业主付出更多的精力、时间和金钱。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费用,世界银行等融资机构建议业主采用两阶段投标策略,即第一阶段进行技术方案投标,业主从中选取3家承包商。在第二阶段价,进行价格标的投标工作,然后业主可综合技术方案和承包商的报价,从中选取中标的承包商。

3)增加了风险的成本

按照理论和实践中一致公认的风险分担理论,风险分担的原则是:

i)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那方承担相应的风险;

ii)由管理/控制风险成本最低的那方承担;

iii)所承担的风险与所得回报相适应。

但在设计—施工、EPC和交钥匙合同中,承包商并不是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规避这种合同模式所带来的高风险,在承包商承担了几乎全部的风险时,承包商往往会大幅度增加合同的价格,以“金钱买风险”,承包商的报价往往大幅度高于传统承包模式下的合同价格。

总之,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的优点大于其自身产生的缺点,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应针对具体的项目判断和选择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

 

6   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合同中的主要问题

在选择传统和设计—施工合同模式时,业主应重点考虑如下问题:

1)从事设计—施工合同模式的经验;

2)是否聘请独立的咨询顾问;

3)应向承包商提供资料的内容;

4)使用那种设计—施工合同;

5)如何评估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报价;

6)由谁来监督设计—施工项目;

7)是否需要两阶段投标;

8)是否应向未中标的承包商支付某些费用。

在业主或其聘请的咨询工程师起草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合同时,业主应仔细考虑如下问题:

1)工程范围。应明确界定工程范围,提出明确的业主要求,明示界定承包商的设计、施工和履约责任。

2)聘用工程师或使用业主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应明确是使用自己派出的代表还是外聘咨询工程师,监督项目的实施。在FIDIC银皮书中,如业主聘用工程师,则工程师应视为是业主的代表。

3)合同价格的增加。除非合同明示规定某些情况下可变更合同价格,否则,设计—施工、EPC或交钥匙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价格。

4)竣工时间的延长。除非合同明示规定了固定合同工期,否则,合同应明示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工期延长的问题。

5)业主提供设计的责任。合同应明示规定业主提供设计时的责任和风险分担问题。

6)业主风险的定义和范围。合同应明示列出业主的风险,并应就风险分担问题作出明示约定。

7)履约担保。合同应明示规定履约担保的格式、金额、期限和担保行的资格。

8)竣工。合同应明示界定竣工的定义和边界条件,明确竣工验收和竣工后验收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9)缺陷责任。合同应明示缺陷责任期限和要求。

10)人员培训。合同应明示规定人员培训的时间、人数和培训要求等。

11)是否允许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实施工程项目。

12)现场劳务人员的法律限制。

13)现场的组织,包括承包商对安全和保护工程的责任等。

14)当地法律的规定。

15)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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