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年代》中有几段青春歌舞片中不常见的大尺度调情戏,但既然是一对少年少女做主角,故事主线肯定不会偏离真爱至上的古老主题。只可惜这条线实在软弱无力,少年人因误会赌气导致分手,各自陷入歧途无法自拔,再次偶遇后因心境已经平和,三言两语将误会说通,又赌气了一会,就自然而然复合了,那点感情波折,那点心灵交战,用摇滚乐来催化实在是菜刀杀蚊子。摇滚这么high的东西,怎么也得拿来渲染《千尸屋》里的场面才带劲!
影片勾人眼球的不是小男女的爱情纠葛和幻想,而是几场汤姆•克鲁斯扮演的摇滚巨星卖力演出的性感肉戏,十足勾勒出80年代私生活最“自由”的洛杉矶人纵情声色的精神面貌。还好限于影片基调,那几段戏的配曲只是恰到好处的调情,否则单独拎出来,大可媲美麦当娜或布兰妮最香艳的MV。
在精致而颓废的服化道包装下,汤姆•克鲁斯举手投足散发着浓郁的男性荷尔蒙。当一个摇滚大腕有多少性爱特权,你可从片中窥知一二:在豪华的大包间中被酒精和美女环绕,时不时会有身材傲人的女歌迷闯进来,脱下上衫让你在她胸口签名,一旦出行,要提防被那些昏倒在面前的女歌迷绊倒,也要时刻准备好被当众拥抱舌吻,若想跟充当缪斯的女记者激情一番,或者在众目睽睽下羞辱虚伪的女政客,简直是手到擒来。即使是被真爱力量庇护的女主角,面对袭胸的手和凑近的脸颊也完全无法抵挡,无法想象他若有意,她是否会就范。男人们会发自内心爱一个摇滚之神,更会情不自禁的嫉妒他到死,尤其当那些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女神,面对后者陶醉的开放身体的所有禁区。
本片导演执导过《舞出我人生》前三部,有趣的是,《舞》在国内口碑不俗,在国外却评价很低,连及格线也未过,而本片恰好相反,国外观众表示差强人意,而国内影迷却毫不买账,造成这种错位,原因很耐人寻味。首先是片名惹的祸,既然叫《摇滚年代》,招徕的自然多是摇滚乐迷,但片中青春偶像声嘶力竭制造的叛逆和噪反,虽然在声光效果上做足了功夫,效果却并不比那扭秧歌的男孩组合“摇滚”多少,而且以很多国内摇滚迷的标准,片中大部分歌舞根本沾不上摇滚的边,纯属挂羊头卖狗肉。但国外观众不会有此先入为主的误解,因为本片改编自近年来百老汇知名音乐剧,它是个什么样的故事,穿插了什么样的歌曲,他们早已了然于胸。
另外也因为,《舞出我人生》的表演以街舞为主,炫耀形体之美,漂亮利落的回旋翻、一字马和默契的肢体交错,是全世界观众都能欣赏的,简单的励志故事也很有共鸣,但美国青少年看多了街舞秀和青春爱情片,就会觉得该系列片矫情的有点可笑。颇类似《十面埋伏》的遭遇,在国内被众人耻笑,漂洋过海后竟成了美国观众眼中的爱情武打经典。文化差异能放大或缩小一部片的优缺点。《摇滚年代》也不例外,观众的音乐欣赏品味千差万别,主角们卖弄的那几记歌喉水准不低,但到了异国,缺少耳熟能详的亲切感,就只能各入花耳,一旦提不上劲,就会关注故事本身的种种毛病。
影片不遗余力的烘托摇滚精神,一再用台词强调“摇滚是自由的”,“摇滚不会死”,“摇滚建造了这座城市”,其实说得多了,也就廉价了,卖力的演出和群情涌动的粉丝已足够说明这一切,观众能感受到,不断说出来反而乏味。就像早年的功夫片,打败日本人后喊一句“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能引得全场鼓掌,后来的跟风片里把这句台词重复个没完没了,就叫人乏味,甚至出现了反讽效果,过犹不及,只要拍英雄击倒了日本人,就足够了,观众自然懂潜台词。我们看电影,尤其是歌舞片,是从画面和声音中感染到影片主旨,而不是让角色像复读机一样,一遍遍重复着主旨,让我们像小学生听课一样接受。
文/方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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